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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实践科学发展观重点行动纲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和发展我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新成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广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科学发展道路上发挥排头兵作用,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制定本重点行动纲要。一、指导思想、行动理念和目标定位(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先行先试”,以解放思想为引领,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主轴,以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三促进一保持”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片面追求物质财富转向更加注重人的全面发展,从片面追求总量速度转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从过度依赖资源要素投入转向更加注重自主创新,从过度依赖地缘优势转向更加注重全球市场下的资源配置与分工合作,着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促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着力促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着力提升文化软实力,着力完善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富裕文明、民主法治、和谐幸福的新广东,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为全国科学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更大贡献。(二)行动理念──立足广东、面向世界。发挥广东的先行优势、市场优势、区位优势、人文优势,继续解放思想,破除狭隘观念,树立世界眼光,以全球视野、战略思维谋划未来发展。──辐射带动、服务全国。围绕全国发展大局,积极携手港澳,主动服务内地,密切与东部沿海地区的交流合作,加强与中西部地区的互动发展,走共同富裕道路。──改革创新、率先突破。以“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积极实践,转传统发展模式之“危”为科学发展模式之“机”,努力寻求突破制约科学发展瓶颈的新方法,为全国改革开放与发展探索新鲜经验。──统筹兼顾、全面发展。坚持“五个统筹”,扬长补短,加大推动经济社会、城乡区域、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力度,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加快科学发展步伐。(三)定位目标战略定位:坚持面向世界、服务全国,努力建设成为探索科学发展模式试验区、深化改革先行区、扩大开放的重要国际门户、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全国重要的经济中心。行动目标:力争通过五到十年的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进入科学发展轨道,走出一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相协调的科学发展道路,在全国实现“五个率先”:率先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东西北地区与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差距逐步缩小,人均生产总值、城乡居民收入与生产总值同步增长,全省实现宽裕型小康;率先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实现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节约型、循环型、环保型产业结构和消费模式基本形成;率先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经济、行政、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新突破;率先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具有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全省人民享有大体相当的教育、文化、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文化软实力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民主法治建设有序推进,人民群众幸福感明显增强。二、重点行动计划(一)实施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建立国际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瞄准全球现代产业先进水平,坚持制造与创造相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相配套、信息化与工业化相融合,加快从“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广东服务”转变,形成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为核心、高新技术产业为引擎、优势传统产业为辅助、现代农业和基础产业为基础、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广东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1.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格局。制定实施钢铁、汽车、船舶、石化、纺织、轻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建材等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按照区域中心城市、珠江口东岸、珠江口西岸三大组团进行功能分区,加快建设广州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和先进制造业基地,打造穗深港现代服务业集聚带和中心商务区;珠江口东岸地区加快发展电子信息高端产品制造业,打造全球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大力发展金融、商务会展、物流、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服务业;珠江口西岸地区规模化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打造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带动粤东以汕头为中心、粤西以湛江为中心、粤北以韶关为中心的特色和优势经济聚集区发展,形成以珠三角为中心、带动全省、辐射泛珠三角的多层次产业圈。(省发改委牵头,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建设厅、省金融办、省港澳办等参与)2.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加快发展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高端服务业,形成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区域中心。做大做强金融产业,构建区域金融中心。构建现代物流和商品分销体系,建设现代流通大商圈和世界一流物流中心。支持发展研究设计、营销策划、工程咨询、中介服务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建设全国电子商务中心、中国设计之都、国际会展中心、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和国际服务业支持中心。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打造世界性营销服务中心和中央商务区。实施服务业标准化工程,推进服务业品牌建设。(省发改委牵头,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厅、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省金融办、省旅游局、省工商局等参与)3.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促进高端制造业向沿海聚集,构建临港工业产业带,形成世界先进制造业基地。推进省市共建重大成套和技术装备等产业基地,在核电设备、风电设备、输变电重大装备、数控机床及系统、海洋工程设备5个关键领域实现突破。发展以自主品牌和技术为主的汽车产业集群和国际汽车制造基地,打造2-3家产值超千亿元的特大型汽车制造企业。集约发展石化产业,高标准建设2-3个千万吨级炼油、百万吨级乙烯炼化一体化工程。建设现代化的千万吨级钢铁基地。发展航空制造产业,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大力培育精细化工、医药等产业。发展大功率中低速柴油机等船舶关键配套装备,打造千万吨级的世界级大型船舶修造基地和具有现代化技术水平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省发改委牵头,省经贸委、省建设厅、省海洋渔业局、广东海事局等参与)4.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重点突破。实施高新技术产业行动计划,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地区、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集聚,促进形成产业特色鲜明、配套体系完备的高技术产业群,打造世界级高新技术研发与制造基地。做大做强信息产业,实施产业技术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加快发展新型平板显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新能源和新光源等产业。培育生物、新材料、节能与新能源、环保、海洋等新兴战略产业。建设信息产业、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打造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加快科研、标准化与科技成果产业化三同步步伐。(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贸委负责,省信息产业厅、省环保局、省通信管理局等参与)5.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坚持以质取胜、品牌带动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做优家用电器、纺织服装、轻工食品、建材、中药等优势传统产业,再造珠江水、广东粮、岭南服、粤家电的国际知名度和新优势。实施“千百亿”技术改造工程,推动传统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的两端延伸。大力开发节能、环保、网络和时尚型电器,提升纺织服装品牌与设计实力,发展一批具有知名品牌的现代食品饮料集团,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新型建材业,推动传统产业壮品牌、上规模、增效益。(省经贸委牵头,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局、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参与)6.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着力发展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的现代农业。实施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效益农业、特色园艺业和现代畜牧业、水产业、林业等。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高标准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园区。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农产品标识管理和追溯制度。实施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防控计划。(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牵头,省科技厅、省林业局、省海洋渔业局、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工商局等参与)7.推动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编制广东省海岸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布局,大力发展海洋油气开发、海洋生物医药等新兴海洋产业,加快发展临海工业和现代港口运输业,做大做强滨海旅游和海洋文化产业,稳步发展海洋渔业,建设珠三角、粤东、粤西三大蓝色产业带。加快海洋科技园区及国家南方海洋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加快推进海洋综合管理技术支撑、海洋环境监测监视和数字海洋等系统建设。(省海洋渔业局牵头,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科技厅、省外经贸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旅游局、省科学院、广东海事局等参与)8.建设“数字广东”。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加快部署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分区域、按步骤推进无线宽带城市群建设,构建“随时随地随需”的信息网络。加强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开发利用。实施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工程,推进产品开发、设计、内容及生产、流通过程的信息化、智能化。实施装备制造数字化工程,推进装备制造业技术和产品创新。积极推动“物联网”发展,建设国家南方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农产品直供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和网络。实施数字家庭普及计划。推进网络民生民情工程、东西北信息化跨越工程、网络创新创业工程。统筹信息网络规划、建设和管理,率先实现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在应用领域的“三网融合”,促进网络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省信息产业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等参与)9.实施企业扶强扶优工程。省市共同扶持1000家高增长、有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强的重点企业发展。在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产业,培育一批年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积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推进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等突出问题。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发展,形成以大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专业化配套的分工协作体系,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省经贸委牵头,省国资委、省金融办、省中小企业局等参与)10.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以品牌为引领,促进广东企业转向品质竞争、服务竞争和品牌竞争。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世界名牌和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做大做强。培育发展家电、服装、灯饰、陶瓷、五金等专业镇和产业集群的区域国际品牌。实施“千百亿”名牌培育工程,鼓励企业走品牌经营之路,把品牌产品做大成为拳头产品。(省经贸委牵头,省知识产权局、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参与)11.组织实施“十大创新工程”。全面实施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提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及水平。实施产业前沿技术重大攻关计划和自主创新重大专项。抓好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节能与新能源、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现代农业等关键领域的自主创新。加强科技园、科技成果孵化器和中试基地建设。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建立和完善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政策体系,加大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力度。支持企业组建技术中心,加强行业公共技术平台和创新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打造50家国家级和10家世界领先的创新型龙头企业。(省科技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经贸委、省信息产业厅、省环保局、省教育厅、省科学院等参与)12.建设省部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与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自主创新综合试验,促进国家与地方创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设立省部、省院产学研合作重大科技项目,实施“产学研合作综合示范企业”行动计划和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支持国家重点高校、科研院所与广东联合组建100个左右省部产
本文标题:广东省实践科学发展观重点行动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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