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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验收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对所有入库货物严格把关,统一货物的验收办法,确保供应商、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准确无误。第二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我公司仓库的货物验收管理。第三条验收标准依据仓管员应对进入我公司仓库的货物严格进行检验。第四条货物验收是通过对货物的检查实现的,是对所接收货物按合同或发货清单的数量点收和质量检验。第五条合格证检查:检查货物是否有合格证,证上是否有检验和检验员签章。第六条数量清点检查:重点检查货物的数量及其完好性。第七条标志检查:对所抽样品进行标志检查时,严格按照《物资质量检验管理办法》进行检查验收。检查货物包装或包装内实物所标识的产品品牌标识、标注的生产厂家与收货通知上的供应商名称是否一致。第八条包装检查:检查包装质量及其完好性,包装是否牢固,是否可能因包装不良而使货物受损及包装本身是否受损。第九条对有使用期限的货物进行日期检查:重点检查货物的生产日期、进货日期是否符合《物资质量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十条质量感官检查:根据标准或经验判定货物的质量。2.2.3验收的作业物资卸下装运车辆,应放置在仓库验收区,在0.5个工作日内根据到货签收单对物资的箱号,外观,项目名称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物资才能转入储存区货位进行储存。第十一条要核对送货清单与实物的数量、重量、规格型号、供应商情况及有关标签、制造日期、货物品质等。第十二条要对散箱、破箱进行拆包、开箱查验,核实数量。第十三条要对无生产厂家、无地址、已破损、已变质、商品标签不符合国家或通信行业有关法规的货物拒收。第十四条实物接收完毕,若无异议,仓管员应与承运方一起在到货签收单上签收,若有异议时,应在到货签收单上做好相应记录,物资暂存验收区等待处理。2.2.4争议处理第十五条接运入库前的争议处理接运差错处理,包括错发、混装、漏袋、丢失、损坏、污损等。差异原因:供应商造成的、运输单位造成的、自己装卸运造成的。除了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以外,所有差错有要向责任人索赔。差错事故记录包括:货运记录。承运单位开具的供收货方索赔的文件,包括物料名称、件数与货运单记载不符、失窃、损坏、物料污损、受潮、生锈、霉变等。记录必须在收货人卸货前或提货前,通过认真检查后发现问题,经承运单位复查确认后,由承运单位填写,交给收货人。收货方凭以上记录向供应商、承运人交涉索赔。第十六条验收争议处理(1)到货与订货合同、发货通知不一致时,及时同时经办业务员作出(退货、奇存、变更采购订单)处理。要在物流系统上或到货通知上查看是否有采购订单,来货是否与采购订单上的需求信息一致,品名、规格、数量、供应商、包装等是否出现差异,详细登记处理结果。(2)入库前发生的短缺,按实际数量入库,并作出与来货清单差异的报告,提交给经办业务员与发货方沟通,向承运部门索赔。(3)开箱验货时发现应附的合格证或技术标准等文件不全时,作为待验物流处理,仓管员反馈给经办业务员,经办业务员向供应商索取文件。(4)对于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应保存证据,作出不合格品报告。(5)对于待处理的物料,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应单独存放,妥善保管,防止与正常库存混杂出库,防止丢失变异。(6)发生差异时,仓管员在验收2小时内通知采购负责人,送错或数量不足时,要及时补充订货。超过采购数量时,超出的部分原则上要拒收,避免增加仓储管理费用,如果采购员同意接收,仓库应要求采购员提供补充的采购订单,严禁仓管员私自接收无订单、超订单的“人情货”、“关系货”。(7)对于没有包装、没有商品信息的物件,即使仓管员物流识别能力强,也要用记号笔把品名规格写在裸件上,或填写物料卡片挂在裸件上,以防止盘点和出库时发生识别差错。(8)对于包装异常时,如污损、破损、变形,仓管员要会同送货人员一起开包验货,发现数量减少或质量变异时,要立即登记汇报、索赔,拒绝入库,单独存放,与正品隔离,做标识,等待处理。
本文标题:5货物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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