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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必修16-21 民主政治建设的曲折发展
课标内容:(2)了解“文化大革命”对民主发展践踏的情况,说明民主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和艰巨性。(3)列举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主要成就,认识实行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第六单元第2课时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新中国的政治建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发展与完善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法律上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67年——1976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陷于停顿。新时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共同反对国民党专制独裁,打下合作基础。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初步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民主协商政治制度。代行全国人大职能。1954年全国人大召开后,人民代表大会代替人民政协,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发挥作用。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1956年,中共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标志着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1966年——1976年,政治协商制度遭破坏。1982年,中共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人民政协迎来新的春天。目的:为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五大省级自治区:内蒙古、新疆、广西、宁夏、西藏1949年《共同纲领》确立1954年宪法使之成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和基本政治制度意义:实现民族平等,保障了少数民族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力,维护了祖国统一和边疆地区的巩固,促进了民族大团结,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进步,对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具有重大意义。一、“文化大革命”对民主法制的践踏(1966-1976)1、“文革”发生的原因党内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严重毛泽东对国内外形势做了过于严重的估计(——毛犯了“左”倾错误)林彪、江青等人利用、助长毛的错误根本原因:主要原因:次要原因:2、文革对民主法制的践踏(1)对公民民主政治权利和人身权利践踏“刘少奇冤案”(最大的冤假错案)(2)对国家各级党政机关和民主法律制度破坏“全面夺权”、“全国人大停会”、“砸烂公检法”这是疯狂的十年,混乱的十年。这是让人痛心疾首的十年,让人不堪回首的十年。这是左倾思想占绝对统治地位的十年......文化大革命——动荡的十年各式各样的毛主席像章在当时应算是最普及的了毛主席语录和毛泽东选集(毛选)几乎成为人手必备的书籍“把毛泽东的讲话谱成曲,使之成为广为传唱的语录歌”毛泽东接见红卫兵捣毁名胜古迹焚烧古籍字画1967年,武斗中被烧毁的民房。武斗中使用的部分器械。1967年4月10日,清华大学红卫兵召开批斗王光美大会。黑龙江省委书记处的书记集体被批斗。谭震林批斗大会陶铸批斗大会走资派身份证刘少奇含冤而逝——新中国最大的冤案回主页清华大学红卫兵“从我做起”,首先砸烂本校牌坊上的“清华园”的题字。“广阔天地,大有作为”思考:文革留下了那些深刻的教训?必须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必须完善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制度必须进行深入持久的民主法制教育要防止个人崇拜必须实事求是要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等等二、法律制度的逐步健全(1978——)1、法制建设方针的提出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3、全面立法,建立法律体系1979《刑法》1982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三十多年来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1986——《义务教育法》《民法通则》《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等4、法制建设的成果和意义: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的局面,使民主政治建设趋于制度化、法律化,为依法治国奠定了基础。2、平反“文革”前后的冤假错案,是新时期恢复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首要环节和重要举措。2、健全完善民主制度的措施及方法(1)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国家领导制度意义: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2)加强基层民主建设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逐步建立村民民主自治制度三、民主制度的建设与完善(1978——)1、背景:文革教训目的:保证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2、健全完善民主制度的措施及方法(3)坚持和加强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982“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4)健全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四、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1、提出:1999年,九届人大依法治国写进宪法——法制建设里程碑2、发展2002年,十六大:发展民主政治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近年,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法制观念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各届人大加强执法监督怎样做到依法治国:健全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保证各项工作依法进行(依法治国是运用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将国家事务的决策与公民的行为纳入法律轨道以德治国是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觉悟和法律意识,使人民自觉遵守法律制度)关系:两者相互结合,统一发挥作用,才能更好的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1956年中共八大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来……国内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1956至1966年,中共带领人民探索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在这十年中,中共在建设社会主义的速度上和阶级斗争问题上不断失误,出现了左倾错误并始终没有得到彻底纠正。20世纪60年代中期,随着国际国内政治形势的变化,毛泽东把社会主义社会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进一步扩大化,错误地认为党中央出了修正主义,党和国家己面临资本主义复辟的现实危险;认为只有通过文化大革命,公开地、全面地、由下而上地发动广大群众,才能把所谓走资派篡夺了的权力夺回来。这成为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在思想上起主导作用的原因。1982年宪法关于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部分规定: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人公民的住宅。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应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哲学上讲: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理论就是正确的认识,如果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当时的实际,就是正确的;如果超越了当时的客观实际,做了条件不成熟的事情就是左倾盲动(冒险)主义;如果落后于当时的实际,条件成熟了还不去做某种事,一般叫右倾保守(投降)主义。“左倾”的全称是“左倾机会主義”,它是指黨内的一种错误思想,表现为急躁、冒进,不顾客观事实;或者照搬马列原著,咬文嚼字,不能灵活运用。“右倾”的全称是“右倾机会主義”,它是指黨内的一种错误思想,表现为对敌人软弱、妥协、害怕、投降,政策和路线上保守,走在群众的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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