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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河住建发〔2018〕61号河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河口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各建设单位(房开企业)、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按照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关于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总体部署要求,为保证该行动地顺利实施,行动落到实处,现印发《深入开展河口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河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4月20日—2—深入开展河口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点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职能,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积极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任务,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一、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一)目标任务。在全面部署的基础上,要认真分析本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的情况和特点,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斗争。通过三年不懈努力,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行业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城市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二)工作重点。按照市住建局安排同步开展,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问题:一是在建筑市场领域,黑恶势力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在—3—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二是在房地产市场领域,房屋征收过程中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胁迫搬迁或者煽动闹事,房地产中介公司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租户、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租金押金,物业公司勾结社会闲杂人员滋扰业主,以暴力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三是在村镇建设管理方面,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和资金,诱骗、逼迫农户上缴回扣;四是在城市建设管理方面,实施违法建设,以暴力手段阻碍执法,为违法建设充当“保护伞”;五是其他方面的涉黑涉恶问题。二、任务部署及责任分工(一)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车、报纸、媒体、网络、行业刊物等媒体,通过悬挂条幅、发放明白纸、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深入宣传建筑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危害性、整治重点、时间安排及工作部署,调动群众参与、支持专项行动的积极性。(二)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采取集中督导检查和日常检查,把线索摸排贯穿于整个行动的全过程。在建筑市场领域、房地产市场领域、村镇建设管理方面和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边摸排边打击、边摸排边整治,做到有的放矢、把握主动。加强对近年来信访举报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采取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检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问题线索—4—专项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并积极配合公安、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在日常执法检查、受理举报、专项督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同级公安机关;发现渎职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线索,要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三)责任分工一是建筑市场领域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1、各分局负责到各辖区内建设工地开展宣传督导、日常线索摸排和台账建立工作。2、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到区直、新户和义和镇辖区内建设工地开展宣传督导、日常线索摸排和台账建立工作。3、相关责任股室负责各职责范围内,建筑市场领域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宣传督导、日常线索摸排和台账建立工作。4、工程管理股负责建筑市场领域专项行动开展督导,建立线索摸排统计台账、排查建筑领域内的矛盾纠纷。做好与综治委、公检法机关的对接沟通,逐一调查核实,并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二是房地产市场领域:房产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所负责建立房地产市场领域宣传督导、线索摸排台账建立工作,并排查房地产领域内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三是村镇建设管理方面:—5—村镇建设管理站负责建立村镇建设管理领域宣传督导、线索摸排台账建立工作,并排查村镇建设管理方面内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农房办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方面宣传督导、线索摸排台账建立工作,并排查农村危房改造方面内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三、组织领导(一)严格落实责任。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各责任科室要将专项行动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本着“方便组织操作、注重实际效果”的原则,明确组织形式、活动方式、责任人员、完成时限,严格落实活动开展留痕。自2018年4月起,每月8日、23日前,各责任股室将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按各自领域分别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口科室,每月23日同时报送月度工作总结和开展情况信息报道。(二)密切协作配合。各责任科室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下,履行责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统一研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开展。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及时汇报沟通有关情况,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确保专项行动协调有序推进。(三)加强督导考核。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督导检查,及时组织各责任科室对行动开展情况及主要做法、成效等进行认真总结自查,提炼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和机制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为维护建筑—6—市场长期稳定发挥积极作用。附件:1、严厉打击建筑市场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2、全区严厉打击建筑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宣传口号3、建筑工地摸排情况统计表4、建筑工地摸排情况表5、河口区建设工地治安责任分工统计表6、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要求—7—附件1:河口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名单为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的开展,切实加强全区打击住建领域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河口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陈朝霞副组长:房文利李刚成员:王文华孙巍郭峰郭卫华李燕三高晶徐宝忠荆同琴李清瑞姜爱平张广军毕丽瑞陈小华刘沾滨曹鑫丰辉郑雪辉蔺代民张国秀安明周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工程管理股,李清瑞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检查的组织实施、协调落实。—8—附件2: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宣传口号标语口号(第一条为必选内容)1、重拳打击黑恶霸痞、“盗抢骗”违法犯罪行为,整治社会治安乱点,深入开展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深入开展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河口环境3、深入开展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建设美丽幸福新河口保驾护航4、全警动员、全民参与,积极开展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5、认真开展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优化社会治安环境6、依法严厉打击黑恶霸痞、“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7、部门协同联动,打防管建并举,依法严厉打击黑恶霸痞、“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活动8、部门协同联动,打防管建并举,深入开展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9、积极检举黑恶霸痞、“盗抢骗”及涉黄赌毒枪等违法犯罪活—9—动,共建美丽幸福平安新河口10、深入开展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全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11、全面整治社会治安乱点,共建和谐幸福家园12、全力整治社会治安乱点,全力维护公平公正环境13、严厉打击农村“村霸”及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全力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14、严厉打击各类黑恶霸痞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15、重拳出击,标本兼治,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区专项斗争办公室举报电话:110、3658737、3651377—10—附件3:建筑工地摸排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年月日排查内容:(一)以敲诈勒索、阻挠施工等手段,要求承包货物装卸的强装强卸行为;(二)采取不正当手段强行承揽全部或部分工程的强包强揽行为;(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违法违规强行收取施工单位“保护费”、“管理费”等各类费用的行为;(四)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买强卖物品,强迫他人提供建筑市场服务或接受服务的强买强卖行为。在建项目名称工地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发现的问题施工企业签章年月日监理单位签章年月日建设单位签章年月日社会治安满意度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联系人:电话:—11—附件4:建筑工地摸排情况表摸排地点城区镇街园区其他项目类型房地产政府投资招商引资油区排查情况内容问题您对全区严厉打击建设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是否了解?了解基本了解不了解您对全区建设领域治安秩序是否满意?很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您周围是否存在画地为牢、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行收取“保护费”及阻挠施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很多较多没有您是否认为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大幅下降?明显一般不明显你认为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是否能得到有效保障?有保障一般无保障对下一步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意见建议—12—附件5:河口区建设工地治安责任分工统计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万元)建设地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建筑工地负责人联系电话是否建立治安办进度—13—附件6: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要求1、每个在建项目悬挂专项行动条幅不少于2条(大门口显著位置悬挂一条)、门口设置举报箱1个。条幅内容(附件一)由工程管理股负责拟定,各分局、股室根据责任分工负责监督实施,该工作于5月20日前完成。2、大型在建项目进行重点部署。项目造价10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必要在工地现场显著位置设立“专项行动”公益宣传栏(尺寸不得低于1.2×1.8m)。主要介绍项目建设情况、宣传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公布投诉举报电话(110、3658737、3651377)、举报电子邮箱(hkqjsj@163.com)、展示施工现场专项行动成果资料等。各分局、股室根据责任分工负责监督实施,该工作于5月20日前完成。3、做好在建项目调查摸排统计工作。(1)填写《建筑工地摸排情况表》不得少于30份,专项活动电子照片不得少于2张;(2)填写《建筑工地摸排情况统计表》和《河口区建设工地治安责任分工统计表》各1份;(3)报送专项活动电子照片不得少于2张。摸排情况表及统计表由工程管理股负责制定,各分局、股室根据责任分工负责本责任区域内的材料填写和上报,于每月22日前报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14—河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2018年4月20日印发
本文标题:扫黑除恶方案(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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