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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冶金工业 > 《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
—44—附件2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为加强对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市县级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根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提出如下编制要点。一、总体要求有矿业活动的设区市和县原则上都要编制规划,具体编制范围由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对于未编制规划的县(区),要在市级规划中作具体安排。市县级规划编制工作应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导下,由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市县级规划应突出精细管理和监管依据作用,全面细化落实上级规划部署要求,因地制宜,细化规划管控措施,解决具体问题,对本级审批发证(含上级授权审批,下同)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进行详细部署安排。市县级规划是矿产资源规划体系重要组成,是最具操作性—45—的规划。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参照《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本编制要点有关要求,制定市县级规划编制技术要求或规范,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研究确定规划的整体思路,解决规划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和保障规划编制的人财物支持条件和保障措施。(一)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3.《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4.上级矿产资源规划;5.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6.矿产资源管理及相关产业政策;7.相关区域规划。(二)规划期规划期应与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相一致,以2020年为基期,目标年为2025年,展望到2035年。(三)编制基本原则—46—1.合理继承和创新发展相结合。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合理确定规划目标,明确任务部署。2.做好衔接与落实。细化落实上级规划部署,确保目标指标和任务落地、重大项目落地、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和管理措施落地,明确各类规划分区、勘查开采规划区块空间边界。3.突出规划可操作性。要因地制宜,对本级审批发证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进行详细部署安排,引导矿业权合理设置,优化开发布局与结构。4.坚持开门编制规划。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有条件的地方应开展规划编制听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二、规划主要内容(一)现状与形势分析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概况和主要特点,对上一轮规划实施取得成效进行评估,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客观判断本地区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矿业经济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势。(二)指导原则和目标1.指导思想。根据国家和省(区、市)的宏观政策导向和有关要求,结合本地资源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等提出规划—47—指导思想。2.基本原则。根据地方实际确定规划基本原则,要体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统一、体现资源开发与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体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等,要符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3.规划目标。结合本地实际,提出矿业经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保护、矿业高质量发展、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目标,细化和落实上级规划的目标指标,相关约束性指标须在上级规划的控制范围内。同时,可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其他预期性指标。(三)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1.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落实上级规划的管控要求,明确本行政区内重点、限制和禁止勘查开采的矿种,细化相应管理措施。2.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矿产资源相关产业空间布局,确定本行政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及相关产业发展重点区域,提出矿产资源产业结构调整和矿业转型升级的方向和措施。3.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明确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优化调整的方向和措施,全面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规划分区,确保边—48—界范围、政策和监督管理措施落地。科学布局和合理划定本级审批发证矿业权的勘查规划区块和开采规划区块,并明确相关管理措施。对于砂石土类矿产,划定集中开采区,明确区内采矿权投放总量、最低开采规模、矿区生态保护等要求,促进资源规模集约开发、合理利用。对确实需要对砂石土类矿产进行详细安排的市县,也可划定开采规划区块进行合理布局。(四)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按照同一矿种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登记同级管理的规定,着重对本级审批发证的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进行详细部署和安排。1.合理确定开发强度。根据本行政区的资源特点、市场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提出开采总量和矿山数量控制要求,有控制要求的地区不得超过上级规划提出的控制指标,提出相关管理措施。2.优化开发利用结构。根据资源分布情况,综合考虑产业布局、城镇化要求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因素,细化最低开采规模要求,促进资源利用规模化集约化。提出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的要求和政策措施。3.严格规划准入管理。从绿色勘查、开采规模、开发利用水平、绿色矿山建设、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提出准入条件,—49—明确管理要求。(五)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1.绿色矿山建设。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明确总体思路、主要任务、组织方式、进度安排、支持政策和有关措施。明确本区域内绿色矿山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以及相关支持政策和管理措施等。2.矿区生态保护修复。针对新建矿山,提出矿区生态保护准入要求。针对生产矿山,明确责任机制、支持政策和管理措施。创新工作机制,提出建立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的具体管理措施。(六)重点项目根据上级规划确定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等重大工程,提出本区域落实的具体项目,并明确实施主体、预期成效和进度安排,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本级其他重大项目。(七)规划保障措施从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规划实施评估调整、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规划管理信息化等方面,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相关措施。—50—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设区的市级规划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参照原环境保护部、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158号)执行。县级规划原则上不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各省级人民政府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四、规划成果要求主要包括规划文本、规划附表、规划图件、规划编制说明和规划数据库等。(一)规划文本。文字的表述应当简明扼要,用语规范,重点突出,数据准确。(二)规划附表。主要包括重点勘查区表、勘查规划区块表、重点开采区表、开采规划区块表、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表等,表格内容原则上与省级规划相一致,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减附表项目,如增加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划分表等。(三)规划图件。原则上市级规划以1:10万地理底图为基本底图,县级规划图件以1:5万地理底图为基本底图,规划底图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具体图件要求由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四)规划编制说明。阐述规划编制过程,涉及的重点任—51—务,与上级矿产资源规划、本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其他规划的衔接情况,同级人民政府对规划的审核情况,征求意见及采纳修改情况等,涉及到需要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还应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五)规划数据库。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修订后的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标准和建设指南的要求,在规划编制的同时,原则上同步部署、同步完成规划数据库建设。
本文标题:《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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