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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规定为引导我校研究生开展高水平学术研究,培育高水平研究成果,促进一流学科建设,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一、指导思想(一)研究生在读期间撰写、发表学术论文,是研究生学术训练的一个重要环节。相关类别的研究生发表一定水平的论文,作为学校学位授予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二)坚持质量导向和分类培养原则,区分不同培养类别和学位层次,提出差别化的论文发表要求。(三)学校层面制定基本要求,鼓励校内相关培养单位在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提出更高要求。二、发表论文要求学校按学位层次、培养类别和是否提前毕业确定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培养类别分为理论类和实践类两类,其划分以录取的一级学科及入学考试科目为基本依据。(一)正常毕业1.博士生理论类:申请授予中国美术学院博士学位,应在二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期刊或一级期刊不少于1篇。实践类:申请授予中国美术学院博士学位,应在二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一二级期刊目录详见《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科研考核期刊目录(2018年版)》(附件1)。2.硕士生理论类:申请授予中国美术学院硕士学位,应在二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2学校鼓励实践类硕士研究生,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是否作为学位授予的前置条件,按校内各培养单位的具体规定执行。(二)提前毕业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在符合研究生培养其他环节要求的前提下,论文发表须达到下列要求:1.理论类博士生至少已发表3篇CSSCI来源期刊,实践类博士生至少已发表2篇CSSCI来源期刊,硕士研究生至少发表1篇CSSCI来源期刊。2.用于申请提前毕业审核的论文,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以中国美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三、论文认定的范围和条件用于毕业和申请学位的研究成果,符合如下规定的认定范围和条件,方予以认可。(一)认定原则本规定是学校确定的最低要求,鼓励各培养单位依据实际情况和学科特点,自行制定明确高于学校标准的要求(列入培养方案之中),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执行,该要求同时也是学校对该学院研究生的统一要求。未制定要求的,统一按本规定执行。(二)认定范围1.本文所指称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期刊,系指以论文发表年度CSSCI期刊目录为准,包括来源期刊、扩展期刊与集刊。被SCI、EI全文收录的论文视同我校一级期刊。2.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以成果发表当期所属期刊级别为准。对于一号多刊、无法认定其是否为CSSCI来源期刊的杂志,只作为一般性学术期刊认定。3.本文所指的二级及以上期刊目录以《中国美术学院教师研创考核期刊目录》(2016版)为基础,经适当调整后确定,适用时以本文3附件为准。本文规定的二级及以上期刊目录,学习期间如遇期刊调整,被调入和调出的期刊均为有效。4.在读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本人学位论文密切相关,发表与本人研究方向明显不符的论文不予认定。(三)论文署名1.论文以中国美术学院为唯一或第一署名单位。未署名中国美术学院的论文不予认定(个别期刊未载明作者单位的,从其规定)。2.论文署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若系导师组,则仅限学校研究生系统中录入的导师组成员中的“主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3.论文系指全文正规出版的正刊论文,不包括增刊、特刊、专刊、专辑、特辑等载体刊发的论文,不包括任何论文摘要等形式,不包括学术期刊中的插页短文、短评或报道,不包括会议论文集中的论文。论文全文原则上不少于3000字。4.由校外兼职导师指导的研究生发表的以该导师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学术论文,必须是中国美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5.与其他高校联合培养的我校博士生,在合作方教授指导下,从事合作方课题研究并完成的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情形者予以认可:(1)以我校博士生为第一作者,但同时以合作方高校和中国美术学院为作者单位的;(2)以合作方导师为第一作者,我校博士生为第二作者,但以中国美术学院为博士生的第一作者单位的;(3)博士生署名排第二,但注明为共同第一作者,并以中国美术学院为博士生的唯一单位或第一作者单位的。(四)论文转载在其他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论文,被《新华文摘》观点摘登或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4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论文一篇,等同于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同一篇论文被多次转载只计入1篇。通过论文转载的方式“等同发表”的篇数不限。四、其他成果的认定(一)专利1.获得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每项按1篇CSSCI类收录学术论文计;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项按1篇二级及以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计。以专利等同的论文最多按1篇计。外观专利不认定。2.专利的“获得”是指同时具备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以中国美术学院为第一授予单位、法律状态进入公开阶段(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上可检索到)等三项条件。3.专利的署名仅限于研究生本人为第一(唯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申请人为第二发明人的情形。(二)咨询报告博士生作为主要成员提交的咨询报告被省级政府、国家有关部委、重要国际组织采纳并产生重要影响的可按1篇二级以上核心期刊论文计。咨询报告须出具相应的有效证明。(三)目录外成果1.对于CSSCI期刊及我校一二级期刊范围之外发表的中文论文,参照浙江大学同时期适用的研究生教育期刊目录予以认定:浙江大学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对应我校一级期刊,国内核心期刊对应我校二级期刊。同时入选我校一二级期刊目录与浙江大学同期适用的研究生教育期刊目录的刊物,出现级别不一致时,就高予以认定。2.对于CSSCI期刊及我校一二级期刊范围之外发表的外文论文,如SSCI、A&HCI、CSCD收录等较高水平学术成果,由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学校研究生管理和研创管理部门参考学校期刊分级和科研考核5原则,联合给出认定意见。五、成果审核(一)研究生正式入学之前发表的论文,不计入本学习阶段论文发表数。在读期间从入学之日算起至学籍终止时止。(二)申请人提出学位申请时,按本规定要求发表的论文,须以已经正式出版或相关期刊源网上能够检索到的有效信息为准,用稿通知不计。(三)成果产出后,应及时自行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未录入系统的成果一律不予认定。学术成果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完成审核(最迟到毕业当年的4月30日)。各类成果由各培养单位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复审,复审认定之前向全校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初审和复审须提交下列材料:1.期刊论文:提交该期刊的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正文全文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原件一份。2.收录转载论文:提交该期刊的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正文全文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原件一份;还必须提交收录转载文献的原件。3.专利提交专利证书或有效检索证明。(四)若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其他各环节且考核合格,但未达到学术论文发表的要求的,按下列方式处理:1.不参加当年学位论文答辩,办理延长学习期手续(此类情形不得办理休学)。再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须从论文电子检测环节开始。2.经导师(主导师)批准,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可以受理其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答辩通过者,可先行毕业,颁发毕业证书。但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暂缓讨论其学位授予问题。毕业后在规定期限内(论文答辩通过之日后的24个月内),经审核达到发表论文要求的,由本人申请,院校两级6学位评定委员会再行受理其学位申请(按当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之日记载其学位授予日期)。逾期不再受理。六、其他(一)港澳台研究生同大陆研究生执行同等标准。留学生攻读学位期间对发表论文暂不作要求。(二)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获得的较高水平学术成果,学校将予以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公布。(三)学位申请人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清单,必须单独附列在本人学位论文中,排版位于学位论文“致谢”部分之前。(四)提交造假论文骗取学位证书者,一经发现,将报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其学位,且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五)本规定于2018年6月12日经中国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级研究生开始施行。延缓入学者,适用实际入学年份对应的要求。2017级及以前年级在校生申请提前毕业的,发表论文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六)以往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处,以本规定为准。解释权属中国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附:1.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科研考核期刊目录(2018年版)2.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投稿指南7附件1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科研考核期刊目录(2018年版)一级期刊目录(25种)序号期刊名称主办(管)单位1音乐研究人民音乐出版社2中央音乐学院学报中央音乐学院3音乐艺术(上海音乐学院学报)上海音乐学院4中国音乐学中国艺术研究院5北京舞蹈学院学报北京舞蹈学院6文艺研究中国艺术研究院7民族艺术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8艺术百家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9电影艺术中国电影家协会10当代电影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等11世界电影中国电影家协会12中国电视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13戏剧中央戏剧学院14戏剧艺术上海戏剧学院15戏曲艺术中国戏曲学院16装饰清华大学17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版)南京艺术学院18美术研究中央美术学院19新美术中国美术学院20美术观察中国艺术研究院21中国书法中国书法家协会22建筑学报中国建筑学会23时代建筑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4建筑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5中国园林中国风景园林学会8二级期刊目录(44种)序号期刊名称主办(管)单位1黄钟(武汉音乐学院学报)武汉音乐学院2中国音乐中国音乐学院3人民音乐中国音乐家协会4艺术评论中国艺术研究院5民族艺术研究云南省民族艺术研究院6北京电影学院学报北京电影学院7当代电视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8艺术设计研究北京服装学院9美术中国美术家协会10艺术工作(2016年前为美苑)鲁迅美术学院11美术史与观念史南京市师范大学美术学院12南大戏剧论丛南京大学戏剧影视研究所13戏曲研究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14艺术史研究中山大学艺术史研究中心15中华戏曲中国戏曲学会16国画家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17中国版画中国版画家协会版画艺委会、深圳大学艺术学院、安徽美术出版社18中国雕塑中国雕塑学会19中国摄影中国摄影家协会20中国陶艺家中国美术家协会陶艺委员会21丝绸浙江理工大学、中国丝绸协会、中国纺织信息中心22中国宝石中国宝玉石协会、国土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23画刊江苏省美术出版社24中国美术馆中国美术出版总社25流行色中国流行色协会26艺术教育中国文化传媒集团27景观设计学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28世界建筑清华大学29书法上海书画出版社30艺术界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31古建园林技术北京《古建园林技术》杂志社32公共艺术上海书画出版社33美术教育研究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4创意与设计江南大学设计学院35上海工艺美术上海工艺美术总公司36电影文学长影集团期刊出版有限公司937中国摄影家中国艺术研究院38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南京艺术学院39华中建筑中南建筑设计院和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40新建筑华中科技大学41上海艺术评论上海艺术研究所42a+u建筑与都市国际五大建筑杂志之一43美术大观辽宁美术出版社44中国摄影家中国艺术研究院10附件2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投稿指南一、国内正规学术期刊从投稿到正式发表的周期一般为六个月(最少为三个月),发表论文务必提早作好相关准备。二、投稿须直接联系目标期刊的编辑部官方渠道,认准刊物名称、是否正刊和主办机构,避免上当受骗。三、研究生发表论文宜在投稿前经所有署名人认真审阅,并对本人完成部分负责。四、学术论文发表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导师可以参加署名。如发表的论文出现违反学术道德行为,所有署名的作者均应承担相应责任。五、论文作者署名应该按照参与者所作贡献的大小排序(学科约定俗成有署名规定的除外),并需征得当事人的同意;未参加实际研究的不得在论文中署名。六、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发表论文时,应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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