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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桐食安委办〔2008〕2号关于印发桐乡市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桐乡市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桐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二○○八年三月六日主题词: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抄送:嘉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桐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3月6日印发2桐乡市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不断强化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为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的通知》(国食药监协〔2007〕291号)创建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目标,紧紧抓住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的机遇,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争取在食品安全组织体系、责任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机制创新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创造更多的食品安全监管特色和亮点,为打造“平安桐乡”、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食品安全保障。二、创建目标(一)组织协调机构及“三网”建设1、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市及镇(街道)均成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市、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食品安全工作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有经费保障。2、继续抓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在实3现各镇街道、行政村全覆盖的同时开展扩面、提质工作,连锁超市向较大行政村和学校延伸,放心店向企业、社区和较大自然村扩展;农村放心店各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90%以上,统一配送率达到80%。3、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政府与各镇(街道)及相关监管部门、镇(街道)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政府对部门和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考核率达到100%。4、加强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各镇(街道)设立消费维权监督站。行政村、社区有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整合农村公共安全员队伍,健全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二)综合基础工作1、信息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定期发布,强化信息员培训与管理工作,编好《桐乡食品安全信息》,建设好与各部门互通的“桐乡市食品安全信息网”,抓好信息的汇总、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编制2008年度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强化企业诚信意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继续做好全市酱腌菜生产加工行业、生猪养殖、生猪屠宰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2、应急体系建设。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和《操作手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活动。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确保不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网络覆盖各镇(街道)、重点企业(单位)和重点行业,覆盖面达100%。3、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按照统一分配抽检任务、统一检测项目标准、统一核拨检验检测经费、统一汇总和利用检验检测结果“四统一”的要求,推进桐乡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检测队伍建设,提高检测人员整体素质;逐步形成以各专业食品安全检测机构为主、食品安全快检为补充的全方位实时检测网络体系。4、宣传教育工作。成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五进”活动。将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覆盖面达100%。利用网站、报纸、广播、电视台等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栏目或宣传版块。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三)种植养殖环节1、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工作。加大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100%。2、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活动。辖区内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制定标准化5生产模式图。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标任务,并抽检合格。每个镇(街道)都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3、深入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对水产养殖生产者开展源头管理培训。组织渔药和饲料监控及初级水产品的残留监控,完善整改措施,落实追溯制度。4、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组织适宜农产品产地区域划定,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档案,严格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5、积极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明确示范核心区与示范龙头企业,建立以产地准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产地标识准出制度。(四)生产加工环节1、开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加大无证生产加工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加强巡查普测和专项抽查,年抽查、普测批次数不少于监管企业数的1.5倍。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100%。2、开展小企业、小作坊综合治理。对28大类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无证查处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内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关停取缔率100%,积极探索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临时准产制度。63、实施“两豆”专项整治工程(列入2008年市政府实事工程),以及“绿色菜篮子工程”。4、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5、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使用申报率达100%。6、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发布“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五)流通环节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打击印制和使用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2、积极推行食品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六项制度。各食品流通企业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100%。3、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设立或委托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工作。4、有计划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配备快速检测车,200个摊位以上的农贸市场建立检测室,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规范市场快速定性检测的记录、结果汇总(包括设施、设备)及信息公布。75、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发布“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6、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加强定点屠宰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上市猪肉“瘦肉精”等β类兴奋剂检测平均检出率控制在0.5%以内。积极推进羊的定点屠宰和禽类集中屠宰工作。(六)消费环节1、严格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审查工作,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旅游景点、农家乐、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达100%。2、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五常法”管理。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100%,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大中型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模式,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3、加强源头管理。各餐饮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100%。4、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厨师登记、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0%以上,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率为100%。5、在完成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设置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三、工作步骤8创建试点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迎接检查验收等三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3月)。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简报、宣传材料、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容及要求,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创建工作,营造人人关心创建工作、个个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4月—11月)。对照本《实施方案》,结合《考评标准》,全面疏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并对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三)迎接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12月—2009年2月)。及时完成示范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同时积极开展模拟检查,使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2009年3月迎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示范县审评工作,接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综合评价,并对阶段考核与综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予以整改,进一步促进创建工作。四、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创建工作,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建立桐乡市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示范镇(街道)创建活动,对各行政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加强督查考评,狠抓工作落实。各食品安9全监管部门要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落实《桐乡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本部门创建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2、加强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市创建办要经常召开会议,加强对各部门的协调,及时研究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向上反映;要加强对创建工作指导,定期对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反馈相关信息,推进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3、加大经费投入。围绕创建工作需要,加强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信用信息、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检验检测等体系建设,市财政对创建工作给予经费保障,今年新增投入350万元实施“绿色菜篮子工程”和“两豆”专项整治工程。各镇(街道)也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财政投入,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全面达到创建目标。4、加强宣传教育。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等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各镇(街道)、各监管部门,以及宣传、教育、新闻单位要明确责任,落实力量,加强联系,紧密协作。各镇(街道)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宣传教育工作,各食品监管职能部门负责本监管职责范围内相对人和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大力宣传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创建工作动态和食品安全信息,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和社会氛围。
本文标题: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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