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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安全准则1.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1.1吸烟: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⑴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⑵吸烟过程都有可能传染疾病和接触毒物。1.2食物、饮料及其他: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口”接触可能的其他物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专用存放食物的冰箱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清洁休息区内。1.3化妆品:实验工作区内禁止进行化妆,但允许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1.4眼睛和面部的防护: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或其他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使用、处理能够通过黏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1.5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除要求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着装外,工作服应干净、整洁。所有人员在实验区内必须穿着工作服。当工作中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时,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有时还需要佩戴其他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工作人员在接触病员或为病员采血时,需穿实验服或工作服。个人工作装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时,则应立即更换。存放被污染的实验服和工作服,应使用有标识并能防渗的包装。清洗应送医院浆洗房统一消毒清洗;1.6鞋:在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足部的鞋。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工作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帆布鞋可吸收化学物品和有传染性的液体,所以,最好穿由皮革或其他防渗漏合成材料制作的鞋。1.7头发和饰物: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入工作区。头发不得垂肩,应与离心机、切片机等正在运转的器械保持一定距离。可用一次性发套保护头发。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机器或可垂入传染性物质的饰物。1.8胡须:留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项(1.7)的规定。1.9洗手: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接触患者前后、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物后,应立即洗手,洗手方式采取六步洗手法。1.10移液:实验室中禁止用口移液,应使用助吸器具。1.11锐利物品:谨慎处理针头、解剖刀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使用后的针具不要折断、弯曲、破损、重复使用或用手重装在针管上。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针头用后不要取下。锐利物品应立即放置在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如锐器盒),在完全装满之前就应及时丢弃。1.12隔离措施:接触患者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隔离措施。1.13工作环境:1.13.1“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值班休息室、主任办公室、男女更衣室为“清洁”区,工作区与清洁区间的间隔走廊为“不污染区”,工作区域为“污染区”区。在“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防止电话、视频显示器终端、键盘、门柄及其他经常被手或手上的手套触摸的物品的污染,要求工作人员在触摸设备(如计算机键盘及电话的保护罩等)前取下手套。在“非清洁”的区域,允许戴手套接触所有物品(如电话、门柄、计算机终端和其他物品),所有这些物品的表面都认为是不清洁的。未戴手套的人员如果使用该区域内的电话、计算机终端或其他设备,应该戴上手套,或在使用后立即彻底洗手。避免使用电话时的“手—脸”接触。“清洁”和“非清洁”区都应保持整洁。每天开始工作前对仪器设备和工作台面进行常规消毒,对严重污染则进行紧急处理措施。实验台至少应每天清洁一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用新鲜配制的1:10的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合适的含氯消毒剂清洗。在处理溅溢的样品或严重污染的工作面时,应戴上手套和其他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相应合适的清洁剂清除所有的溅溢物。1.13.2设备:冰箱、冷冻柜、水浴箱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在发生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由使用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进行清洗、消毒时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他合适的防护用品。1.13.3外衣:自己的外衣应存放在更衣室,实验服、工作服、和围裙应挂在缓冲区(半污染区)1.13.4垃圾处理:由科室各实验组人员负责,每天至少清理垃圾一次,交由院服务大队人员运往医院垃圾临时存放处。1.13.5装饰: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更不要使用电子装饰物、蜡烛、圣诞树等有引起火灾危险的装饰品。1.13.6个人物品:实验工作区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如外套、鞋、水杯、食品和药品等。1.13.7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实验工作区内的用后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更不能太久,要当日处理。具有危险性的液体如酸或碱性液体应放在视线水平以下。较大的废弃物容器应靠近地面存放,在装备喷洒式消防设备的地方,存放的物品与天花板的距离应保持90cm以上,在未装备喷洒式消防设备的地方,应与天花板保持50cm以上的间距。1.13.8出口通路: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或设备。注意: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灭火器、火警箱或出口的道路。1.14玻璃器具: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⑴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⑵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粘紧的试管可用刀切开分离。⑶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应先行消毒。⑷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锐器盒里。⑸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⑹破碎的玻璃器具不可用手直接进行处理,只能使用机械装置处理。2.防火安全准则2.1防火:2.1.1禁止用冰箱储存易燃液体。如果确实需要,应存放在专门的防爆冰箱内。冰箱应远离火源。2.1.2对电气设备的接地、漏电和墙上插座的接地、每年由医院电工班进行年度检查。2.1.3应尽量消除各种火源隐患。2.1.4科室各实验组安全员定期对检验科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2.2灭火灭火器:根据上级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摆放灭火器,并根据要求对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在效期内使用。该项由医院统一管理;⑴A类灭火器适用于固体可燃物(如纸、木材、塑料)引起的火灾。A类灭火器多数为消防水栓。⑵B类灭火器适用于汽油和溶剂引起的火灾。B类灭火器多数为二氧化碳或化学干粉,如碳酸氢钠。⑶C类灭火器适用于电气引起的火灾。所有工作人员都应知道电开关的位置以及切断失火电器电源的方法。2.3消防训练2.3.1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2.3.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学会如何发布火警警报,学会遇有失火时应做到:2.3.2.1拨打报警电话“119”。2.3.2.2发出火警警报以求得帮助,并开始从失火区或建筑物撤离。2.3.2.3如果可能,立即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2.3.2.4如果不能扑灭火情,应把所有通向火场的门关紧,并用湿毛巾或床单堵住下面的门缝,以阻止火情的蔓延。2.3.2.5应将房间里的所有人员撤出。(如果火情并非十分危险,可安排留下一人,向前来灭火的消防队员介绍具体情况。)2.3.3对工作人员撤离火场的训练应常态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所有人员每年必须参加训练(包括夜班和周末加班的人员)。练习应包括帮助病人和其他人员的撤离。隔离区,如暗室和其他不能听见警报声的实验室应包括在撤离路线内。撤离时,应关闭所有门窗。3.实验室用电安全准则3.1仪器用电:作为仪器维护措施的一部分,每年至少接受或邀请电工班人员对所有电插座的接地和极性、电缆的完整性进行检查一次,并将结果记录在案。实验室应装有足够的插座,分布要合理,以减少在插座上接其他多用插座和避免拖拉过多的电线。3.2维修与维护:所有电器设备的维修与维护只能由取得正式资格的电工班维修人员进行。3.2.1仪器的维修:除校准仪器外,仪器不得接电维修。维修时要确保手干燥,取下所有的饰物(如手表和戒指),然后谨慎操作。3.2.2线路检修:实验室技术人员不得维修建筑物的电力系统。任何涉及开关、插座、配电箱、保险丝、断路器的维修工作应由该建筑物的维修人员或其他有资格的人员进行。3.2.3接地:电器设备必须接地或用双层绝缘。电线、电源插座、插头必须完整无损。在潮湿环境的电器设备,要安装接地故障断流器。4.化学危险物品使用准则4.1引言:临床化学实验室存有许多腐蚀性、毒性、易燃和不稳定试剂,属化学危险物品。实验室工作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应向有关机构备案,并遵守相应管理规定。所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都应有清晰标记。目前,广泛应用配制好的试剂和试剂盒,致使有些化学危险物品不易被识别,对这些试剂和试剂盒的成分应予复审并给予适当标记。实验室管理人员有责任向工作人员介绍化学危险物品。每一种化学危险物品应有材料安全数据表显示它的特性。实验室技术人员有责任熟悉并向同事介绍化学危险物品和遵照安全操作。4.2化学危险物品分类4.2.1腐蚀品:腐蚀品是接触人体后给人造成可见损伤或不可逆改变的物质。腐蚀性化学废弃物是指pH小于2.1或pH大于12.5或对钢(SAE1020)的腐蚀力超过0.635cm/年(55℃)的物质。例如:盐酸。4.2.2毒害品:毒害品是吸入、食入或少量接触即可引起严重生物效应的物质。4.2.3致癌物:由于检测化学物品能否诱发恶性肿瘤的测试系统很不相同,定义致癌物比较困难。例如:苯。4.2.4可燃烧物:可燃烧物指任何可燃烧的化学物品,包括可燃物和易燃物。4.2.4.1易燃液体(燃点低于38℃)可分为以下几个级别:⑴1A级:燃点低于22℃;沸点低于38℃。⑵1B级:燃点低于22℃;沸点高于38℃。⑶1C级:燃点高于22℃;沸点低于38℃。4.2.4.2可燃液体(燃点高于38℃)可分为以下几个级别:⑴ⅢA级:燃点高于60℃,低于94℃。⑵ⅢB级:燃点高于94℃4.2.5易爆化学物品:易爆化学物品是指能迅速发生剧烈化学变化的不稳定物质。爆炸性分解可在正常温度和压力下发生。例如:肼。4.3材料安全数据表及标签:购进可能有危害的化学物品都必须附有材料安全数据表。所有危险化学品都需要以易于识别的形式进行标记,使专业和非专业人员很容易警觉其潜在的危险性。标记可以是文字、图标、标准化代码或多种形式并存。4.4腐蚀品的储存4.4.1储存:腐蚀品应在近离地面处储存以减小掉下的危险。4.4.2酸性试剂瓶的搬运:搬运体积超过500ml的浓酸试剂时,必须用运载托车。4.4.3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注意不要在同一区域内存放互相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例如:乙酸或乙酸酐等有机酸应与硫酸、硝酸或高氯酸等强氧化剂分开储存。4.4.4个人防护装备:在使用腐蚀性物品场所的工作人员,应该穿戴工作衣、手套和其他个人防护装备。4.4.5溅溢:使用任何化学物品之前,应安排好处理容易破碎或溢出的物品的容器。4.5易燃物的储存4.5.1储存:易燃易爆液体应在合格的容器里储存。分装时应有明确的易燃和可燃性标记,工作储备量控制在最低限度。4.5.2易燃、可燃性液体储藏室:易燃或可燃性液体的储量超过10升,至少应有1间专用储藏室。4.5.3仓库:储存可燃性液体的仓库应远离明火和其他热源。4.5.4冰箱:可燃性液体如需要在冰箱内存放,该冰箱的设计必须符合避免产生蒸汽燃烧的要求。实验室所有的冰箱门都应标明可否用于存放易燃、可燃性液体。4.6紧急处理:实验室必须重视发生化学危险品溅溢的可能性。有关工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以掌握处理突发事故的知识。培训应包括化学危险物品溅溢的识别,熟悉向管理部门通报的方法和保护自身安全应采取的措施。在多数溅溢事故中,实验室可以决定撤离的区域,并通知有关专业部门处理。如果由外部专门机构处理溅溢物,则实验室就必须中断工作,直到隐患排除。在有可能发生化学危险物品溅溢的实验室,必需制订紧急处理措施,该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⑴制定应急措施和与外部机构的协作方法;⑵工作人员职责、权限、培训和汇报制度;⑶紧急情况的发现和预防;⑷安全距离和避险场所;⑸岗位安全和控制;⑹疏散路线和过程;⑺清除污染;⑻急救与医疗;⑼紧急警报和相应措施;⑽事后总结;⑾个人防护装备和抢救器材。4.7污染物的清除和处理:每个实验室都应负责日常的清污工作。在结束常规工作时、工作交班、发生紧急事件如清除溅溢物后,都需要进行清污工作。需外送维修的设备,只有在实验室管理人员确认
本文标题:实验室安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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