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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道德的起源与本质一、道德的起源道德是怎么产生的?根源何在?这就是伦理学关心的道德起源问题。在漫长的岁月中,古今中外的思想家们对道德的起源和演变问题进行了大量探索和猜测,提出了各式各样的答案,为伦理学的发展留下了丰富的思想资料。(一)道德起源的几种观点关于道德的起源,在马克思主义学说诞生以前有几种不同的见解:1、神启论:道德来源于神的启示。例如: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宗教伦理学则认为,道德起源于“上帝”的“启示”。基督教教义《旧约》上讲的“摩西十戒”便是“上帝”耶和华启示摩西,摩西再把得到启示的教规和戒律传给教民。2、天赋论:道德是人先天所具有的禀赋。这种观点认为道德根源于人类的“天性”或自然本性,是先天的,是人生来就有的。我国战国时代的孟子就说过:“仁义礼智,非由外说铄我也,我固有之也。”3、进化论:道德观念起源于动物的“社会”意识或互助性。进化论伦理学倡导者俄国的克鲁泡特金认为,生物进化的过程中,个体之间利益是互相调合的,彼此之间具有天然的同情心。人类是由动物进化来的,人类社会道德是对动物所“固有的”道德本能和道德情感的继承,甚至善与恶、最高的幸福等观念,也是在进化过程中从动物身上继承来的。4、感觉欲望论:道德来源于人的自然本性的欲求。感觉欲望论从人的自然本能出发来说明道德的起源,认为道德起源于人的某种自然的感情或欲望。例如英国功利主义伦理学说创始人边沁提出:“自然把人放在痛苦和快乐这两个最高主子的统治下。只是他们指出我们应该做什么,决定我们将要做什么。正误的标准,因果的联系,都和苦乐分不开的。我们一切言行和思维都受苦乐的制约。”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道德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属于社会上屋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必须而且只能从人类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本身去探讨道德的起源。(二)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起源论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的产生有其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其客观条件是指人类在社会生活中,由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形成了复杂的社会关系,在这种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存在着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和矛盾;其主观条件是指人的意识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开始意识到这种利益关系和矛盾需要加以调整。道德赖以产生的这两个前提条件,都是人们在社会生产劳动过程中获得的。由于劳动,人才认识到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的关系,从而产生了各种意识。人的一切知识,包括道德意识和知识,都是从社会实践,首先是从社会生产实践中获得的。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出现,人们相互之间的社会关系和交往联系复杂化了,就出现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个人利益与社会集体利益之间的矛盾,于是便产生调整这种矛盾的要求和意识。这种要求和意识起初只是少数人的,以后经过总结和传播,逐步成为多数人的意识和要求,形成具有道德规范意义的风俗习惯,产生了履行这种风尚习俗的责任感和义务观念,这便是最初的道德现象。在人类历史中,道德的产生与原始社会时期的各种“禁忌”、和生产、生活习俗是紧密相连的,道德就是从这些东西中演化而来的。1、生产性的“性禁忌”。2、“火”的使用。3、绝对平均主义分配方式。人类最早并没有道德规范,而是有一些风俗后成习惯,以后发展成为族规民约,后来随着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复杂化、多样化,才产生的初步的道德,以后不断逐步演变成为比较牢固的道德意识、道德心理和道德感情,特别是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道德便从风俗习惯中分化出来,形成独立的意识形态,统一的道德也分裂成为彼此相对立的阶级道德。因此,道德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即社会关系的产物,是人类在长期的物质生活和社会实践中产生和逐步形成的。二、道德的本质(一)非马克思义的道德本质说1、道德是由人的精神或理性决定的2、物质生活水平决定道德3、个人利益决定道德(二)马克思主义道德本质说马克思主义批判地继承了人类历史上的道德观念,从人们的社会经济关系中考察道德现象,认为:道德作为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道德作为意识形态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利益是道德的基础,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是阶级的或社会的利益的反映。这种观点可以表述为以下四个方面:1、社会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社会道德体系的性质。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是由一定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并为一定社会经济基础服务的一种意识形态。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一切以往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在人类史上,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不同的社会形态有不同的社会经济基础,不同的社会经济基础的性质又决定了不同的社会道德体系的性质,有什么样的社会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道德。2、经济关系表现出来的利益直接决定道德体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恩格斯说:“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由于一切类型的道德始终受着经济关系的制约,因而,任何道德原则和规范都是从一定社会或阶级所要求的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关系中引申出来的。在阶级社会里,由于各个阶级的利益不同,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也就不同。3、社会生活中的共同利益,决定着各阶级的共同道德观念。任何阶级社会,各个阶级的群体都离不开公共生活,公共生活中人们的共同利益是各个阶级共有的。为了维护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共同利益,稳定社会公共秩序,防止威胁公共生活中共同利益的各种捣乱行为,因而各个阶级又存在着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最起码、最基本、最普遍的道德行为准则,即“社会公德”。比如“勿偷盗”、不能打人、不破坏他人财物、不能抢劫,文明礼貌、尊老爱幼、讲究卫生、遵守秩序等等,这些是不同阶级所共有的社会公共道德。4、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引起道德的变化。一切社会道德的变化,归根到底都是与社会经济关系的根本变革相联系的,当旧的经济关系被新的经济关系代替后,旧的道德体系或迟或早也要被新的道德体系所代替。由于社会经济关系的变革是一个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发展的过程,因而新的道德体系代替旧的道德体系也是一个不断进步的发展变化过程。三、道德的特点(一)历史性。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经济条件的不同,道德标准也就不同。(二)阶级性或集团性。在阶级社会里,一个时代占统治地位的道德总是统治阶级的道德。但其他的阶级或集团往往也有自己的道德标准。(三)规范性。道德是一种行为规范,所包含的和要解决的矛盾,主要是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之间的矛盾。其解决方式,是根据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去指导规范人们以什么行为标准处理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四)渗透性。人类生活的各个时期,各个领域都存在着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大都需要道德来调节。在纵向来看,人类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道德持续存在,它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并与人类社会共始终;从横向看,它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方方面面。它比政治法律规范存在的时间更长,范围更广,并同时也向政治、法律规范中渗透。(五)稳定性。道德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在漫长岁月里,形成了人们的传统习惯和风尚,因而具有较大的稳定性。某种道德一旦形成便会长期存在。(六)自律性。道德只是提倡“应当怎样”,“不应当怎样”,而不是强行规定“必须怎样”、“不准怎样”,它是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信念来维持,通过劝诫、说服、示范方式起作用,不是靠国家力量来维持。四、道德与其他意识形态的关系(一)道德与政治的关系道德与政治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政治在上层建筑中所处的核心位置,致使道德在受经济关系决定的同时,还必须要受政治因素强有力的制约。因此,在道德建设中,必须充分重视道德与政治的关系,把政治对道德的影响提高到一个适当的程度,否则新道德体系的建立与形成,也是不可能的。1、二者之区别第一,二者所体现的关系不同。道德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行为规范,既体现个体与个体的关系,也体现整体的行为规范。而政治,自产生之始,所体现的就是群体与群体的关系。在两大对立的政治集团中,是不可能形成一个共同遵守的政治准则的。第二,二者起作用的方式不同。从对社会秩序的维护来看,道德所依赖的是舆论,它虽然可对行为产生一种强大的心理压力,但却没有丝毫的强制作用,而政治秩序与原则则是靠强大的国家机器来维系,强制性则是它最重要的特征之一。第三,其行为原则的构筑不同。道德是靠教育和修养来孕育,并以此来影响他人,其行为的基础是“良心”与自身的自觉性。而政治靠的则是信念,具体体现为不同利益群体间的激烈冲突,直致产生相互对立群体之间的生死之争。第四,二者反映和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程度和方式不同。政治比道德更直接更集中地反映经济关系和阶级利益,而道德则往往通过政治的折射反映经济关系。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的根本问题包括社会制度的变革要依靠政治斗争来解决,而不能依靠道德说教。而道德则是通过思想教育,来巩固或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唤起和促进人们的责任心、义务感,从而起到维护或破坏某种经济基础的作用。第五,二者在人类社会中存在的时间长短不同。道德贯穿人类社会的始终,政治只存在于阶级社会。自从有了人类社会,原始社会的道德就开始担负起调整人与人之间、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的职能。而政治则是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的,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一旦阶级社会消亡,社会中的阶级关系也随之消亡,作为反映和调整社会关系的政治也就随之消亡了。2、道德与政治的联系二者均是对经济基础的反映,同时,二者又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第一,一定阶级的道德反映一定阶级的政治并为其服务。在阶级社会里,统治阶级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一旦成为普遍的习惯和传统,就直接成为巩固现有政治制度的强大力量。道德本身对社会政治的作用是有限的,但如果服务于给千百万人指出目标和方向的政治决策,它就可能成为变革社会的强大精神动力。第二,从作用上看,政治在保障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求道德服务于政治赖以生存的经济关系,而道德在推动经济进步的同时,也要求政治不断地向文明的方向发展。第三,从对利益的维护看,由于政治所处的核心位置,道德既处于政治准则的制约之下,同时也游离于不同的政治之外,从而,对更广泛的利益起维护作用。当新的道德标准在经济和政治的一体作用下确立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政治取向就不能与道德的总体要求相背离。(二)道德与法律的关系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范畴。1、二者的区别:第一,二者产生和存在的时间不同。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或者说氏族习惯。所以说,道德的产生是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的,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而法律则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的出现,与国家同时产生的。在阶级社会道德与法律二者是共同存在的,并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不断地发生变化。第二,二者的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它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国家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而道德规范的内容一般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抽象、模糊,它仅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通过人们的言行才能表现出来。第三,二者发生作用的范围和深度不尽相同。法律是统治阶级意识的集中表现,所以他们总是力图把自己的意志伸向社会生活的角角落落,以便加强和巩固自己的统治。但社会生活错综复杂,面对以善恶、是非、荣辱等道德观念来评价的社会生活,法律是无能为力的。而道德发生作用的范围比法律要更为广泛。由法律调整的,一般也可以由道德来调整,而法律调整和处理不了的,道德则可以发挥其作用,即道德可以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谴责。另外从深度上看,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动,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法律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第四,道德与法律所依靠的力量不同。法律是靠统治阶级政治机构的强制力来保障实施的,没有政权中的监狱、法院、检察院等惩罚机构,法律的实行是难以保证的;而道德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依靠人们的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的力量以及人的自律来维持。人们以善和恶、正义和非正义、公正和偏私、诚实和虚伪等道德观念来评价人们的行为,从而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第五,二者的内容不同。法律是以权利
本文标题:第二章道德的起源和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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