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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系统性使用兴奋剂事件述评AreviewoftheincidentofsystematicdopinginRussianXIONGYing-zhuo(InvestigationDepartment,HunanPoliceAcademy,Changsha410016,China):DuetotheincidentofRussianathletes’large-scalesystematicdoping,variousinternationalsportsorganizationshaveimposedpunishmentstodifferentextentsoncorrespondingsportsorganizationsofRussia,asfortheappealingofsuchpunishments,theCourtofArbitrationforSportshowedfullrespectfortheautonomyofvariousinternationalsportsorganizations,yetitshandlingofpunishmentsimposedbytheInternationalParalympicCommitteeviolatedtheprincipleofproportionality.Intheauthor’sopinion,whenimposingpunishmentsonasportsorganization/groupduetosystematicdoping,intermsofthesettingofindividualcompetitionqualificationexceptionclauses,proceduresthataremoreflexibleandmoreabletoeffectivelyassureathletes’individualrightsshouldbefollowed,itshouldbeOKaslongastheathleteprovidessufficientevidencetoprovethathe/shedoesnotdope.Thisincidenthintsthat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sshouldgiveinformersadequaterightprotection,reformpunishmentmeasuresforathleteassistantsandteams,perfectthesamplepre-analysisprocedurequalitymanagementsystem,andreformtheanti-dopingorganizationmanagementsystem.?过世界反兴奋剂组织的调查,证实俄罗斯存在国家操纵下的系统性使用兴奋剂的行为,导致国际奥委会等体育组织对俄罗斯体育组织及运动员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处罚,引起了俄罗斯运动员的不满,不少运动员向国际体育仲裁院提起申诉。因反兴奋剂历史上从未遇到过如此严重的事件,申诉中出现许多从未遇到过的、反兴奋剂规则也未明确予以规定或有争议的法律问题,值得深入研究。1事件经过1)俄罗斯系统性使用兴奋剂被发现。2016年7和12月,受WADA(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委托进行调查的加拿大籍教授理查德?麦克拉伦两次公开其调查报告,报告表明有许多证据证明,俄罗斯运动员存在国家操纵下的系统地、普遍地使用兴奋剂、逃避兴奋剂检查的恶劣行径[1]。根据麦克拉伦[2]的报告披露:最初,俄罗斯由国家提供给运动员服用一种含有兴奋剂,但能在体内很快消化、不被检查发现的鸡尾酒。但随着检查的逐渐严格,他们又开始使用“阳性结果消失方法”,即当俄罗斯的WADA授权的实验室初次样本筛查时出现了可能是俄罗斯运动员的阳性检测结果,该样瓶的相关信息将被报告至俄罗斯反兴奋剂机构(RussianAnti-dopingAgency,RUSADA)及俄罗斯体育部,由体育部副部长决定是否将阳性的报告样本结果更改为“阴性”。在索契冬奥会上,他们开始广泛使用“尿样交换方法”,即运动员事先在俄罗斯奥林匹克委员会医学科学研究计划部门(CenterofSportsPreparationofNationalTeamsofRussia,CSP)的安排下,在赛前统一搜集自己干净的尿样并冰封保存。俄罗斯运动员被检测后,其待检测的尿样将在CSP、RUSADA工作人员和俄罗斯联邦安全局的合谋下,通过秘密技术无痕迹地被替换成干净尿样。2)各体育组织的处罚决定。2016年里约奥运会前夕,国际田径联合会(InternationalAssociationofAthleticsFederations,IAAF)根据麦克拉伦等人的调查报告,宣布暂停俄罗斯田径联合会的会员资格,直接导致了俄罗斯田径运动员无法参加里约奥运会。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InternationalOlympicCommittee,IOC)也在2016年7月24日作出决定,认为准备参加里约奥运会的俄罗斯运动员应对兴奋剂丑闻承担集体责任,因此,“无罪推定”对其不适用,但根据自然正义和个案正义,除非他或她能证明自己没有使用兴奋剂,否则不能参加该次奥运会[3]。所以,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的运动员才能参加2016年里约奥运会:其中主要的条件是要满足各国际单项联合会(InternationalFederations,IFs)自身的标准,要求IFs根据每位运动员的反兴奋剂记录,所参加运动项目的特性和规则,可靠、充分、国际的而非俄罗斯国内的反兴奋剂检测信息,麦克拉伦教授报告的信息等判断运动员是否牵涉其中,IOC将主要的选择权交给了IFs;另外,有过兴奋剂禁赛历史的俄罗斯选手也不能入选;除此之外,还要获得特定专家的认可和接受格外严格的赛外兴奋剂检测。之后,随着奥运会的临近,各IFs也相继表态,处罚最严厉的是世界举重联合会(InternationalWeightliftingFederation,IWF),它决定禁止所有的俄罗斯举重运动员参加里约奥运会,其他大多数IFs还是根据国际奥委会的决定,通过个案分析,有条件地排除某些运动员参赛[4]。2016年8月7日,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InternationalParalympicCommittee,IPC)也宣布暂停俄罗斯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RussianParalympicCommittee,RPC)的会员资格,导致全体俄罗斯残奥会运动员都不能参加里约残奥会[5]。2对处罚决定的法律挑战在里约奥运会期间,国际体育仲裁院(TheCourtofArbitrationforSports,CAS)奥运会临时仲裁机构共受理了16起与俄罗斯兴奋剂事件有关的案件[6]。根据主要争议点的不同,这些案件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不满集体禁赛处罚决定的案件。对开出集体罚单的IAAF、IWF、IPC的申诉,CAS仲裁庭尊重IFs的自由裁量权,只要它们的决定清晰、合理、不专断,则不做过多介入。以IWF的案件为例:该案中IWF做出集体禁赛决定的根据是其《反兴奋剂政策》12.4条,该条规定,如果IWF成员的行为与兴奋剂或兴奋剂违纪有联系,直接导致举重运动的名誉受损,IWF的执行委员会就可以采取必要的保护举重运动名誉和诚信的措施。而经查明,在8名候选参加里约奥运会的俄罗斯运动员中,有4名被麦克拉伦报告证实参与了系统性违纪,还有2名有兴奋剂禁赛史;另外,在对伦敦和北京奥运会样本的重检中,有7名俄罗斯举重运动员被查出阳性结果,在此情况下,IWF执行委员会认为俄罗斯举重队存在严重使用兴奋剂问题,破坏了IWF的名誉,因此对其集体禁赛。CAS仲裁庭认为,IWF的决定合理地解释、适用了12.4条,其做出的处罚决定是正确、有效的[7]。2)不满国际奥委会决定的案件。国际奥委会在2016年7月24日做出的决定也受到许多运动员的挑战,这些挑战主要来自几方面:第一,该决定违反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运动员认为IOC的决定是临时做出的决定,是一种新的参赛资格标准,这种新规则只能对今后有效,对已经按照原规则入选的俄罗斯运动员无效。第二,该决定具有歧视因素。该决定唯独对俄罗斯运动员适用,使俄罗斯运动员受到与他国运动员不一样的待遇,违反公平原则。第三,该决定没有充分的事实做支撑。运动员认为麦克拉伦报告并未对事件进行充分的调查,尤其是个人违纪问题无具体证据,因此不能作为对个人处罚的充分依据。对于以上几个问题,CAS的态度是统一的[8],仲裁庭认为IOC在集体责任和运动员个人权益之间进行平衡,为实现这一平衡,它为俄罗斯运动员的参赛设定了新的标准。仲裁庭认为IOC是本着好的信念和最大的善意做此决定,而?O定新标准的目的就是给那些没有受到国家有组织计划牵连的俄罗斯运动员参加里约奥运会的机会。从内容上看,虽然该决定剥夺了运动员无罪推定的权利,但却遵守了自然正义原则,承认了个别运动员的参赛权利。所以,第一,IOC就IFs查证运动员有无兴奋剂违纪做出的指引,是证据指引规则而非实体性规则,所以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在此不适用;第二,歧视是指同等情况不同等对待,而其他国家并没有出现像俄罗斯一样国家操纵下系统违纪的情况,因此各国情况不同,适用不同的标准也在情理之中;第三,IOC的决定考虑到了个案公平,指引IFs进一步调查,并不是最后的兴奋剂违纪决定,因此也不存在证据不充分而做决定的问题。但是,对于该决定中“有兴奋剂禁赛历史的俄罗斯运动员不能参加里约奥运会”的规定,CAS却予以否定。因为与此条类似的“大阪规则”就曾被CAS认定为无效。“大阪规则”是IOC曾经做出的一项规定,主要内容是禁止受到禁赛处罚6个月以上的运动员参加下届奥运会。CAS认为,这条规则与世界反兴奋剂条例(WADC)的处罚规定出现了严重的背离,实质上极大地延长了原有裁决的禁赛期,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9]。而IOC现在针对俄罗斯运动员提出的要求,实质就是“大阪规则”的再现,被CAS认定为违反WADC的规定和“一事不再罚”原则。同时,这一条没有给予运动员任何抗辩的机会,只要曾有违纪历史就不可反驳地认定他进入国家兴奋剂系统,没有遵守自然正义和个别正义原则[10]。3)不满IFs具体禁赛标准的案件。很多IFs为落实IOC的决定,制定特别的参赛资格细则,而这些细则也受到运动员的挑战。比较典型的是国际赛艇联合会(InternationalRowingFederation,FISA)的一项规定,它要求俄罗斯赛艇运动员在2015年1月到2016年7月这18个月中,接受至少3次,由莫斯科实验室以外的WADA授权的实验室进行分析的反兴奋剂检查,才允许参加奥运会。这一规定直接导致17名俄罗斯赛艇运动员无法参加里约奥运会,引起了他们的强烈不满,认为此规定严重违反了IOC在2016年7月24日做出的决定。但仲裁庭认为,既然IOC要求IFs根据每个运动员的反兴奋剂记录、项目的特性和规则,以可靠、充分、国际的而非俄罗斯国内的反兴奋剂检测信息等判断运动员是否牵涉其中,18个月内要进行3次莫斯科反兴奋剂实验室以外WADA授权的实验室进行分析的反兴奋剂检查,就是根据赛艇运动的特征对“可靠、充分、国际”反兴奋剂检查要求的具体诠释,并没有偏离IOC的要求[11]。可见,对于俄罗斯运动员提出的法律挑战,CAS除否定了国际奥委会关于“有兴奋剂禁赛历史的俄罗斯运动员不能参加里约奥运会”规定的有效性之外,其他相关规定都予以肯定,表现了CAS对各体育组织处理决定和自治权的支持和尊重。3系统性兴奋剂违纪的团体处罚问题在与俄罗斯兴奋剂事件相关的案例中,IAAF、IWF、国际残奥会都相继对其所管辖的俄罗斯体育组织开出了集体罚单。比例原则被WADC及CAS仲裁判例认为是在进行兴奋剂处罚时应遵循的基本法律原则,其要求裁决机构运用自由裁量权实施处罚时,处罚严重性要与兴奋剂违纪行为的严重性成比例,禁止实施超过必要和适当限度的措施达到自己的目标[12]。由于对团体处罚的相关具体规定少,裁判机构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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