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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公庙镇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食品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和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根据《2011国家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依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统一规划,在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二、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三、服务内容(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2-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四)学校卫生服务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四、组织实施(一)组织领导成立张公庙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郭于春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唐波同志担任,成员由孙元海、刘清平、刘申霞、施梅红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唐波同志兼任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二)工作职责1、卫生院职责○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3-○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协助县卫生监督所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3.实施日常性卫生巡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进行执业活动,并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督促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行政相对人,应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并予以配合。○4.在工作中或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或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表》,并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⑤.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2、村卫生室职责:○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卫生院,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三)工作考核镇卫生院与各村卫生室签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责任书,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年终将根据考核情况划拨公共卫生工-4-作经费,并对被考核单位工作按名次进行奖惩。2012年3月12日
本文标题: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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