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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理法律法规心血管康复区黄欣欣2为什么要学习护理法律?1111222233334444熟知各项护理工作的原理和效果;明确哪些工作自己可以独立执行,哪些工作必须有医嘱或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以防止法律纠纷;了解自己的职责的法律范围,根据自己所学到的专业教育知识及专业团体的规范和要求;自觉遵纪守法,保护自己的一切合法权益。3课程设置1、我国的卫生法体系2、护理法的范畴3、护理安全的概念4、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4概念概念卫生法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关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医疗事故的处理、卫生防疫、药品药械管理、从业资格、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总称。我国的卫生法体系我国的卫生法体系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2008.5.1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13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版等以及与上述法律法规相应的一系列配套规定。6护理法的范畴护理法的范畴12233国家规定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条例;地方行政主管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标准、办法、通知;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医疗技术操作规程等。7••护理法护理法是指由国家制定的,用以规定护理活动(如护理教育、护理管理、护理科研、护理服务)及调整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4.1.1实施《《护士条例护士条例》》2008.5.12实施《《护士守则护士守则》》2008.5.128护理安全护理安全——是指在实施护理的全过程中,避免发生医疗过失行为,防止患者出现不良损害后果。9护士的法律责任护士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0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11(一)侵权行为与犯罪(过失)一)侵权行为与犯罪(过失)侵权行为一般指对某人或许多人的人身权利不应有的侵犯。民事责任;如,病人的知情权犯罪则指一切触犯国家刑法的行为。刑事责任犯罪分故意和过失。护理工作中最为严重的是过失。分清犯罪与侵权行为的关键是对护理行为的目的和后果的正确鉴定。12•侵权是指对个体或群体的财产及人身权利不应有的侵犯,侵权行为可以不构成犯罪,可以通过民事方式,如调解、赔偿等方式来解决。•犯罪是指一切触犯国家刑法的行为,被害者的基本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会依法受到惩处。犯罪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疏忽大意与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严重的后果。13护士责任心不强、不遵守查对制度而导致差错过失,这种过失给患者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和痛苦、引起护理纠纷时,从法律上它属于失职但未构成犯罪,构成侵权,如给药、输液错误,热水袋烫伤,躁动患者未给予保护而坠床,护理记录中的错误等。但当疏忽大意导致患者残废或死亡时,从法律性质上就可能构成了玩忽职守(渎职罪),属于犯罪。14如护士因疏忽大意而错给一位未做过青霉素皮试的患者注射了青霉素,若该患者对青霉素过敏,引起过敏性休克导致死亡,则需追究该护士法律责任,即构成犯罪,应承担法律责任。1516医疗纠纷和法律上的责任A民事责任------赔偿B刑事责任------判刑C行政处分------警告、停业、吊销执照等17案例-1患者,男婴,1岁,因面色苍白,发热、呕吐5天,以营养不良性贫血入院。入院后医嘱:10%氯化钾10ml加入10%葡萄糖液500ml静脉点滴。值班护士没有认真阅读医嘱,将10%氯化钾10ml直接静脉推注。注射完毕发现患儿昏迷、抽搐、心脏骤停。立即组织抢救,行人工呼吸、心脏按压,注射钙剂、脱水剂等。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18问题思考:1.值班护士在治疗护理活动中违法了吗?2.违法行为如何确定?3.医院及护士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19•案例分析1.值班护士确属违法。违反了诊疗护理常规、规范,因技术过失和责任过失造成男婴死亡2.违法种类属于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过失犯罪。3.医院及护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医院及护士须对患儿家属进行民事赔偿;护士个人将承担民事责任;护士还可能因为严重失职和后果恶劣被追究刑事责任。20(二)疏忽大意与渎职罪疏忽大意是指不专心致志的履行职责,因一时粗心或遗忘而造成客观上的过失行为,过失可导致两种后果:1、疏忽大意的错误仅损害了被护理者的心理满足、生活利益或恢复健康的进程。侵权行为2、因失职而致残、致死。渎职罪21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拘役。(三)医疗事故罪22患者赵某,50岁,因糖尿病入某医院治疗,根据病情,医嘱给予诺和灵6u,晚睡前皮下注射。因当天未取回药,值班护士拿出自行保存的一支胰岛素给予应用,一连用了5天。在第6天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时,患者要回所剩胰岛素时发现胰岛素已过期3个月,表示强烈不满,引起护理纠纷。分析:该护士是按医嘱给患者进行治疗,所用药物也没错,也没有违规操作,那其行为属哪种行为造成后果————医疗事故未造成后果————医疗过失---损害后果的客观存在性案例——223案例-3例:沈某,男,59岁,胸闷4h余,急诊,心率102次/min,无其他体征。医生疑为冠心病,即给予5%葡萄糖250ml加复方丹参16ml静滴,并嘱做心电图检查。1h输液完毕后,患者自述胸闷无好转,护士未予理会,也未查心电图,让患者回家,次日晨患者因心肌梗死死于家中。24分析:——犯罪;依法惩处——刑事责任;客观:不作为(应及时报告医生),主观:疏忽大意如,护士未认真听,引起患者不满——侵犯了患者的生命健康权——侵权;赔礼、道歉解决。25案例——4某产妇于某日上午某产妇于某日上午99时许,在某市中心时许,在某市中心医院妇产科产房顺产一足月男婴,经该院医生医院妇产科产房顺产一足月男婴,经该院医生检查新生儿一切正常,按新生儿临床评分标准检查新生儿一切正常,按新生儿临床评分标准被定为满分。产妇连续两天见到新生儿并以母被定为满分。产妇连续两天见到新生儿并以母乳喂养,但产后第三天早晨乳喂养,但产后第三天早晨55时时3030分突然发现分突然发现该男婴已死亡于新生儿室。产妇及家属向院方该男婴已死亡于新生儿室。产妇及家属向院方控告该院当班护士失职致其婴儿死亡,护士矢控告该院当班护士失职致其婴儿死亡,护士矢口否认自己有责任,双方遂引发医疗纠纷口否认自己有责任,双方遂引发医疗纠纷。26新生儿室护士报告新生儿死亡前后的护理情况:(1)前日晚10时到次日10时,巡视该新生儿一切正常。(2)1时15分,排便后喂牛奶30毫升后,右侧卧位,未见异常。(3)3时30分,护士巡视病房,更换尿布,一切正常。(4)4时30分,护士巡视,该新生儿正常。(5)5时,护士巡视、换尿布,仍右侧卧位,一切正常。(6)5时30分,护士巡视发现该新生儿面部、口唇青紫色,右半身青紫,呼吸、心跳已停止,经值班医师检查确认其已死亡。检查发现,尸斑已形成,以头面部、右侧半身前胸部为主。该护士主张此男婴系新生儿猝死综合症死亡。27尸检:窒息尸检:窒息固定尸斑的出现:死亡后四个小时固定尸斑的出现:死亡后四个小时由此可见护士的护理情况报告是虚构的由此可见护士的护理情况报告是虚构的28本案中主要涉及二个法律问题,本案中主要涉及二个法律问题,((11)当班护士在本案中是否有责任?)当班护士在本案中是否有责任?((22)该护士在事故发生前后的行为应)该护士在事故发生前后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如何认定?29处理医疗纠纷的归责原则基本是单一归单一归责原则责原则说。即过错责任是侵权行为过错责任是侵权行为的唯的唯一归责原则一归责原则,即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30过错的形式主要有故意故意和过失过失两种。故意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有害后果,仍然放任有害结果的发生。过失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不良后果而没有预见到(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虽然预见到了却轻信此种结果可以避免(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心理状态。31在新生儿病房中,一般规定护士应30-60分钟巡视病房一次,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该护士的不作为行为已构成了一种过该护士的不作为行为已构成了一种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失(过于自信的过失)••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前的不作为行为是一的不作为行为是一种过失行为种过失行为32对于该护士在事故发生后的行为应如何对于该护士在事故发生后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呢?认定呢?《医疗事故处理条理》第七条的规定:“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医疗单位的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随即向本医疗单位负责人报告。”“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疗单位,应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各种原始资料,这是因为原始资料是病情发展的真实记录;是认证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本案中该护士构成了一种故意故意的行为,因而也将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33(四)执行医嘱的合法性随意签改医嘱或无故不执行医嘱随意签改医嘱或无故不执行医嘱————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护理人员若发现医嘱有明显的护理人员若发现医嘱有明显的错误错误,则有权拒,则有权拒绝执行。绝执行。如果在护理人员提出明确申辩后,医师仍强制如果在护理人员提出明确申辩后,医师仍强制要求其执行,她将不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要求其执行,她将不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负任何法律责任。后果负任何法律责任。34书写临床护理记录时的法律意识不认真记录或漏记、错记等均可造成差错事故或渎职罪记录书写35若明知该医嘱可能造成对患者的法律性损害,若明知该医嘱可能造成对患者的法律性损害,却听之任之,若酿成严重后果,将却听之任之,若酿成严重后果,将共同共同承担由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处方:10%氯化钾10ml静脉推注。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对医嘱产生疑问,核对后再执行对医嘱产生疑问,核对后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病情变化,及时通知医生,医生根据病情病情变化,及时通知医生,医生根据病情更改医嘱后再执行更改医嘱后再执行注意注意36(五)病房药材及物品管理(五)病房药材及物品管理应有严格管理制度,定时清点,防止个别护士因工作之便挪用,犯盗窃药品及器材、物资罪。对麻醉药品的保管应重视,防止个别护士因工作之便自己用麻醉药成隐而犯吸毒罪。(六)护生的法律身份(六)护生的法律身份护生是正在学习护士专业的学生。按法律的含义,只能在职业护士的严密监督和指导下,按照严格的护士操作规程去工作,否则她的工作将被认为是侵犯行为。37(七)护理活动与职责范围的法律问题由于超出职责范围的护理活动给病人造成伤害的,护士负有法律责任。如急救插管,急救处理无医嘱不能处理38护理工作中常见导致过失的原因违反有关的规章制度违反护理规范和护理操作规程因缺乏经验而判断失误39发生事故的根源:一技之差一念之差40要求做的必须做要求做的必须做禁止做的决不做禁止做的决不做41任何护理操作中都应尽到注意义务。保护病人的权益就是保护我们自己。42、对长期卧床患者是否注意2小时翻身以免褥疮对跳楼走失等特殊情况患者是否及时发现并报告对二级护理患者是否看
本文标题:护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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