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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XXX精神病医院行政后勤物资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政物资的符理,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财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的通知,《医院会计制度》及XXX财政局《关于开展XXX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1为保医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积压.避免行政物资占用较大资金。医院行政物资实行计划采购,定额储备的管理原则。根据各科室每月使用计划,由财务科会同物资会计、仓库保管员编制采购计划,报医院分管领导审批执行。采购员按计划采购。2行政后勤物资采购的结算管理。2.1行政后勤物资采购、验收、结箅工作实行分工负责,一人不能办理全部业务。2.2行政后勤物资采购按月结算,结算方法原则上只能通过银行转账,转账支票当月有效。特殊情况下可用现金采购,但不得超过现金管理支付范围。行政后勤物资采购使用必须经过验收人库才能领用,未办理验收人库的物资一律不得使用和办理资金结算。3行政后勤物资入库、出库管理。3.1按计划采购的行政后勤物资应及时验收人库,人库验收单一式三联(仓库留存联、物资会计联、财务记账联)。当月人库单必须当月交财务科,如有跨月需另行说明。3.2行政后勤物资出库(领用、加工或其他)必须填制出库-2-单,出库单一式四联,领用人签字。(物资会计留存联、仓库提货联、领用科室或个人购买存根联、财务科记账联)。4行政后勤物资账务管理。4.1行政后勤物资会计账属于医院财务账下设的三级数量、金额明细账(兼实物账),行政后勤物资会计行政及业务均由财务科负责,执行《医院会计制度》。4.2行政后勤物资库每月25日为结账日,27日以前将科室领用单、在加工材料领用单分别汇总报表交财务科签收记账;属于现金购买的物资,会计和财务科按照出纳签章记账。财务科签收核对后于次月10日以前将行政物资库存金额对账单书面通知物资会计,如有差异双方核对(查明原因),及时上报或调整,保证账账相符。5行政物资库的清查盘点管理。行政物资库的清查盘点是通过查实数量,确定物资的实际库存数量,并与库存物资的账面数量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5.1行政后勤物资库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盘点不得少于一次。盘点时间由行政副院长安排,财务科组织实施,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派人参加。5.2通过盘点,对盘亏、盘盈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程序报批处理。实物盘点,发生的盘盈、盘亏在盘点工作结束后2日内由实物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具体内容:盘点时间、地点、参加盘点人员、盘点物资的品种、数量、规格、账面金额、实盘-3-金额、盘盈、盘亏、毁损或遗失的具体原因及处理建议、实物管理科室负责人审核意见及签名。)连同盘点表交分管院领导审批后财务科按审批意见调整账务。5.3参加清查盘点的工作人员,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清查每笔实物,清查盘点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医院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请示处理办法。6行政物资库管理人员对所经管的物资安全负有完全责任,日常工作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因管理不善,造成库存物资积压、丢失、毁损、过期、变质,要追究其责任。6.1因库房管理人员失职造成物资损失的,由库房管理人员承担。6.2因采购员购入有质量问题物资的损失由采购员承担。6.3因计划不周,采购量太多,造成物资积压过期损失由计划编制、审批等相关人员负责。6.4印刷品因计划不周、印刷数量过大而造成的积压、过时报废,由申请印刷的科室及审批科室负责。XXXX精神病医院办公室2013年9月21日印发
本文标题:医院后勤物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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