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械/制造/汽车 > 机械/模具设计 > 入厂煤制样作业指导书
Q/CDT-IYCPCRLCZH004—2012入厂煤制样作业指导书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2012-xx-xx发布2012-xx-xx实施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B1前言为了及时、准确、安全完成入厂煤样制备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燃料管理部提出。本标准由燃料管理部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燃料管理入厂煤样制样班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永红。本标准主要审定人:姜喜王文涛。本标准批准人:王英。本标准由燃料管理部负责解释。本标准是首次发布。2入厂煤制样作业指导书一、总则1.1为了实现入厂煤样制备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杜绝设备的损坏、人身的伤害、制样结果精确度等问题,制定本规程。1.2本规程适用于入厂煤样制备人员。所有入厂煤样制备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应认真贯彻执行本规程。1.3制备煤样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3.1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煤质分析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国家标准和制备过程。1.3.2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1.3.2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1.4煤样制备人员应熟悉以下国家标准和煤样的制备过程。1.4.1GB475《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1.4.2GB474《煤样的制备方法》1.4.3GB/T19494.2煤炭机械化采样第二部分:煤样的制备1.4.4GB/T19494.3煤炭机械化采样第三部分:精密度测定和偏倚试验1.4.5《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入厂煤验收管理办法》1.4.6《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入厂煤采、制、化设施设备技术规范》凡是不注明年号的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作业指导书。二、煤样制备的一般规定1标准依据:GB475《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2术语及其定义2.1制样:使煤样达到分析或试验状态的过程。2.2试样缩分:将试样分成有代表性,分离的部分的制样过程。2.3定质量缩分:保留的试样质量一定,并与被缩分试样质量无关的缩分方法。2.4定比缩分:以一定的缩分比,即保留的试样量和被缩分的试样量成一定比例的缩分方法。2.5切割样:初级采样器或试样缩分器切取的子样。2.6切割器:切取子样的设备。2.7试样的破碎:用破碎或研磨的方法减小试样粒度的制样过程。2.8空气干燥:使试样的水分与其破碎或缩分区域的大气达到接近平衡的过程。2.9空气干燥状态:煤样在空气中连续干燥1h后,煤样的质量变化不超过0.1%时,煤样达到空气干燥状态。3试样总则3.1试样制备的目的是通过破碎、混合、缩分和干燥等步骤将采集的煤样制备成能代表批煤组成和特性的分析用煤样3.2试样类别:制样过程中从共用煤样中分取全水分试样、存查煤样、一般分析用试样,其它试样(如可磨性试验煤样)。3.3制样技术要求:制样程序应无实质性偏倚,最大允许偏倚不超过±0.1%(按干基灰分);制样精密度为0.05P2,P为采制化总精密度。每年对使用的制样程序进行制样精密度核验,制样程序更改或更换后立即进行一次制样精密度核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4制样应在专门的制样室中完成。3.5制样过程中应避免样品污染、损失,确保样品的完整性。4制样设施、设备和工具要求4.1制样室应宽大敞亮,不受风雨及外来灰尘的影响,并装有通风除尘设备;堆掺缩分区还3需在水泥地面上铺以厚度6mm,面积不少于10m2钢板。制样室内应安装380V的交流电源,电源容量要满足制样设备的需要,要有可靠的接地线,各种制样设备宜安置于水泥台座上,用地脚螺丝固定好。4.2储存煤样房间不应有热源并不受阳光直射且无任何化学药品。样品保留期两个月并与各矿方结帐后无异议止,弃样要有记录。4.3加热干燥间应有通风干燥设施。4.4根据本厂的来煤批量,制样室应配备齐全的破碎、筛分及缩分、干燥设备及设施(包括破碎机、二分器、标准筛、铁锹、十字分样板、鼓风干燥箱等)。4.5制样室要设计满足要求的除尘系统,除尘系统容量足够,能连续无故障投入使用,使制样室产生的粉尘降到最低,确保制样人员的身体健康。4.6储存全水分煤样和分析煤样的容器应严密。4.7所有制样设备不存在系统偏倚,精密度符合要求。5安全注意事项5.1制样员应熟练掌握各种制样设备的使用维护方法。5.2制样员制样时应戴防尘口罩、手套、穿专用的工作服及专用胶鞋;5.3通电制样机械应可靠接地,防止漏电伤人,制样机械转动部件应可靠隔离,严禁触摸传动装置及旋转部分。5.4制样员在操作破碎缩分机械时必须按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禁止用湿手启动开关;清理破碎缩分机械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用专用工具,严禁用手和铁棍捅煤样。5.5使用密封锤式破碎机时,应盖好防护罩,严禁开罩启动设备。6制样操作步骤6.1制样人员接到煤样后进入工作间更换专用的工作鞋、工作服、带好口罩。6.2制样前应认真填写交接记录并对所接样品进行检查,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制样过程中如遇煤质及制样设备异常要做好记录。6.3开启防尘及照明设备。6.4认真清扫所有制样设备、工具及钢板。破碎机应反复开、停几次,以排尽滞留煤粉(用于处理单一品种的联合破碎机,处理每个正式煤样前,可用单独采取的同批煤的煤样通过机器予以“冲洗”,弃去冲洗煤后再处理正式煤样),所有制样工具应摆放有序。6.5汽车煤制样应先登入进厂煤综合管理系统制样子系统,分别对每袋煤中的电子标签进行读卡、分户。火车煤制样直接根据煤袋中的标签进行分矿。6.6将煤样称重、记录。6.7将煤样过13mm的方孔筛,将筛上物进行破碎,直至所有煤样都通过筛子。6.8将<13mm的煤样用二分器缩分(煤量较大超过60Kg时,可以采用堆锥四分法缩分,应严格按标准进行操作,避免产生粒度离析现象)至质量不少于15Kg。将弃样稍加混合摊平后立即用九点法缩取不少于3Kg全水分煤样,装入全水分样袋或密封容器中称重,放好标签并封严,速送化验室测定全水分。(全水分煤样也可以单独采取、单独制备,除使用一次能缩分出足够数量的全水分煤样的缩分机外,应将煤样破碎到规定粒度后,稍加混合,摊平后立即用九点法缩取)。6.9小于13mm的总样质量不允许缩分时,应在6mm阶段分取全水分样品,小于6mm的全水分样品质量不少于1.25Kg。6.10将留样(若留样质量超过15Kg,可以用二分器继续缩分至留样量不少于15Kg为止)过6mm的方孔筛,筛上物进行破碎直至全部通过6mm的筛子。用二分器进行缩分,缩分至留样量不少于7.5Kg。(也可以省略这一步骤,直接进行3mm阶段)。6.11将不少于3.75Kg的留样过3mm的圆孔筛,筛上物进行破碎,直至全部通过3mm的圆孔筛。46.12用二分器进行缩分,缩分出不少于700g的存查样和不少于100g的分析用煤样。6.13将分析用煤样放入专用盘中,摊成均匀的薄层,(煤层厚度不超过5mm或表面负荷为1g/cm3),于温度不超过50℃(褐煤等易氧化煤及空气干燥作为全水分测定的一部分的情况下温度不应高于40℃)下或空气中干燥,连续干燥至煤样质量变化不超过0.1%,即要达到空气干燥状态。6.14用磁铁将煤样中铁屑吸去,再磨碎至0.2mm,过0.2mm的标准筛,筛上物继续磨制直到全部通过筛子。将粉样摊平置于空气中直到与空气湿度达到平衡后(一般20分钟左右),装入煤样瓶中(装入的煤量应不超过煤样瓶容积的3/4,以便使用时混合),送交化验室化验。7制样过程中注意事项7.1制完一个样品后应对所有设备、工具进行清扫后方可进行下一个样品的制备,防止煤样交叉污染。7.2煤样缩分时除了水分大情况以外,应尽可能使用二分器和缩分机械以减少缩分误差。7.3使用二分器应配套使用,缩分煤样前不需要混合。入料时,簸萁应向一侧倾斜,并要沿着二分器的整个长度往复摆动,使煤样均匀地通过二分器。缩分后任取一边煤样,多次缩分交替留弃样。7.4煤样量特别大时可以允许用堆堆四分法缩分煤样,但要严格按国标要求进行操作,减少缩分误差。堆堆四分法缩分煤样:是把已破碎、过筛的煤样用平板铁锹铲起堆成圆锥体,再交互地从煤样堆两边对角贴底逐锹铲起堆成另一个圆锥,每锹铲的煤样不应过多,并分两至三次撒落在新锥顶端,使之均匀地落在新堆四周。如此反复堆掺至少三次,再由煤样堆顶端从中心向周围均匀地将煤样摊平(煤样较多时)或压平(煤样较少时)成厚度适当的扁平体,用十字分样板将煤分成四个相等的扇形体,对角留弃。7.5为保证所制备的煤样有代表性,不能简化操作过程,严格按国标规定的粒度与留样量关系留、弃样。8样品标识、存储8.1存查煤样除必须在容器表面贴标签外,还应在容器内放入标签,封存。由制样专人送至存样间按日期摆放整齐,并锁好。8.2煤样存储时间达两个月并于供应商结算无异议后,主管领导批准后,可由制样人员和化验人员分别对存查样和分析用煤样进行弃样工作,弃样记录应完整清晰。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处理。8.3存查煤样和分析用煤样应使用专用标签,一般应注明样品编号、供煤单位、煤种、制样日期与时间、制样人等。9作业记录9.1制样人员必须按规定格式、技术术语、法定计量单位和项目符号填写原始记录。9.2填写原始记录不能用铅笔,必须字迹清晰,数据正确,纸面清洁,不许任意涂改。9.3原始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年。
本文标题:入厂煤制样作业指导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42454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