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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四大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是四大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其主题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个内容是初中《思想品德》常考的内容。很多命题者要求学生就个事件属于四大保护中的哪一个作出判断。但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本身并没有给出区分四大保护的标准,下面罗列几种常见的区别方式。一、按实施者(实际上是有误的)四大保护实施主体要求基本内容家庭保护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监护、抚养、教育、尊重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等。学校保护学校等教育机构教育,保护其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涉及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发展,人身权利的维护、生命安全的保障等。社会保护全社会创造有利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劳动保护、自由权和精神权的保护等。司法保护公检法及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进行专门保护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看下面几个例子:①媒体报道未成年人案件时不得透露未成年人姓名属于哪个保护?按实施主体——媒体,是否应属于社会保护呢?看一下《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司法保护第五十八条: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很明显,按照法律,这应该属于司法保护而不是社会保护。②类似地,《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有不少与“实施者”不一致的规定:第二章家庭保护第十二条: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③第三章学校保护第二十五条: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④第四章社会保护第三十七条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第四十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⑤第五章司法保护第五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从上面的法律条文内容可以看出,四大保护的区分并非按照“实施主体”来划分的,这是某些命题者自以为是的、想当然的见解而已。然而这些错误的命题给学生带来了对法律的误解,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其实,区分的关键就在于“保护未成年人”而不是所谓的“实施主体”!简单而言:家庭保护——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社会保护——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来自社会方面的侵害。学校保护——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来自学校方面的侵害。司法保护——在直接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保护未成年当事人的正当利益。“家庭、社会、学校、司法部门”等不是“主体”,而是未成年人所处的成长环境。用“实施主体”来区分四大保护,是本末倒置。例题:根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有性侵害、暴力伤害未成年人,将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这一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B)A家庭保护B司法保护C社会保护D.学校保护解释:本题是法院(司法机关)在审理有关抚养未成年人的案件,保护未成年当事人的受抚养权不受侵害,并且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3条,属于司法保护。例题:2014年1月29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禁止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吸烟”。各级学校严格执行禁烟令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C)A家庭保护B司法保护C社会保护D.学校保护解释:本题虽然涉及的范围局限在学校校园内,但是吸烟不是学校的教学行为,也不是针对老师的,而是针对所有进入学校的人,包括进入学校内的家长等等。所以不是防范来自学校方面的侵害,而是防范来自社会方面的侵害。属于社会保护。也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7条的规定。
本文标题:四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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