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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信息安全保密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达成协议,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为了保证服务的质量,在甲方的许可下,甲方将与本次服务的相关背景资料交给乙方,上述信息资料为甲方的重要机密,乙方有义务对上述资料承担保密的责任,双方经过一致商定,甲乙双方签署此保密协议。1需要保密的信息本协议中所涉及到得所有甲方提供给乙方注明为保密的资料,包括:计算机软件、数据、协议、参考资料等双方认可确认的资料。如果甲方以口头形式向乙方提供了信息,则甲方应在该信息发送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保密责任a.乙方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防止甲方的保密信息不被泄露。b.乙方不可把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只允许把信息透露给乙方的管理级人员、签约者。c.乙方无权修改或移除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版权注释,且不经甲方的允许,乙方不能复制拷贝以及转移。d.乙方应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对所有来自甲方的信息严格保密,直到服务结束后,消息公开。3使用限制a.非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甲方专有的权利。b.非甲方的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将合作的事宜和保密内容,用作商业宣传或者为商业目的而透露给甲方的商业竞争伙伴、或其他威胁到甲方利益的单位或个人。4其他保密协议生效的前提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不危害社会安全,不危损害国家利益。下列情形保密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a.在甲方公布前,乙方已经知道的信息,或者非乙方的错误行为导致的信息早已公开。b.甲方没有对乙方发布限制要求的情况下,公布的信息。5保密协议终止的条件a.原则上服务结束后,保密协议就自动失效。如果乙方所知悉的保密信息,仍然为少数人所知悉的保密信息,且甲方不公开对外宣布,甲方有继续要求乙方保密的权利,且保密时限可另外商定。b.服务合作完成后,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归还属于甲方的涉密信息载体,如当时甲方交与乙方的软件、文档、或其他形式的载体,或者甲乙双方共同销毁上述涉密信息载体,乙方需将非授权使用人员名单交给甲方。6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A.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第六条协议有效期(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本文标题:客户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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