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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绿色生态城区指标体系(试行)1.总则1.1目的为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等要求,围绕建设“三个陕西”的宏伟蓝图,加强对绿色生态城区的规范和指引,探索以绿色、低碳、生态为理念的城区建设模式,推动全省城乡建设发展方式的转变,特制定《陕西省绿色生态城区指标体系(试行)》。1.2原则1、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强调尊重生态本底、维持生态安全、优化生态格局,注重生态修复、加强生态建设,促进城区内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的和谐共融。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引导公众参与建设宜居环境,完善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构建和谐社会。3、坚持节约集约的原则。引导土地利用的混合型和集约型布局模式,强调能源资源的高效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4、坚持动态发展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和地方发展定位、技术水平、经济水平、标准更新等因素,制定动态适用性的指标体系。-2-1.3定义绿色生态城区指在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建筑、交通、产业配套等方面,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管理运营且功能相对完善的城区。1.4适用对象本指标体系评价对象为陕西省内城市及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不小于1.5平方公里并具有相对完善功能的绿色生态城区。1.5适用范围本指标体系立足于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全过程,从规划建设到管理运营阶段,全面指导并推进陕西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和管理。2.指标设置2.1设置原则本指标体系遵循普遍性和针对性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先进性和可实现性相结合的原则,以陕西省的实际出发,为陕西省绿色生态城区的规划和建设提供指引。2.2指标选取与分类1、本指标体系包括土地利用及空间开发、绿色建筑、环境与园林绿化、资源与能源、基础设施、城市经营与管理、历史文化遗产及特色保护、产业共8大类、23中类、60项指标。2、为使本指标体系更具弹性和可实现性,体系中采用了控制性指标与引导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控制性指标-3-33项,引导性指标27项。2.3指标赋值1、本指标体系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定性指标应采用量化赋值,无法量化的指标则明确提出其评定要求。2、本指标体系结合陕西省关中、陕南、陕北三大区域不同的基础条件,在建设用地人口密度(万人/km2)、空气质量优良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率(%)、慢行通道密度(km/km2)等十一项指标中通过赋值差异体现三大区域绿色生态城区的建设特点。3、应用评价1、绿色生态城区指标是具有阶段性的动态指标,本指标体系分阶段对陕西省绿色生态城区的建设进行评价,分为绿色生态城区指标规划建设阶段和管理运营阶段。对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阶段的评价,应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结束后及建设过程中进行;对绿色生态城区管理运营阶段的评价,应在其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一年以后进行。2、对于无工厂或工业区的绿色生态城区,产业类指标不参评,其在规划建设和管理运营阶段应分别满足表1和表2中对于各类指标的要求。3、对于有工厂或工业区的绿色生态城区,所有9类指标均参评,其在规划建设和管理运营阶段应分别满足表3和表4中对于各类指标的要求。-4-表1无工厂或工业区域的绿色生态城区评价要求(规划建设阶段)类别控制性指标引导性指标引导性指标各部分引导性指标土地利用与空间开发环境与园林绿化资源与能源基础设施历史文化遗产及特色保护总项数131223223达标合格项数13712112表2无工厂或工业区域的绿色生态城区评价要求(管理运营阶段)类别控制性指标引导性指标引导性指标各部分引导性指标土地利用与空间开发绿色建筑环境与园林绿化资源与能源基础设施城市经营与管理历史文化遗产及特色保护总项数22243262353达标合格项数22162141242-5-表3有工厂或工业区域的绿色生态城区评价要求(规划建设阶段)类别控制性指标引导性指标引导性指标各部分引导性指标土地利用与空间开发环境与园林绿化资源与能源基础设施历史文化遗产及特色保护总项数171223223达标合格项数17712112表4有工厂或工业区域的绿色生态城区评价要求(管理运营阶段)类别控制性指标引导性指标引导性指标各部分引导性指标土地利用与空间开发绿色建筑环境与园林绿化资源与能源基础设施城市经营与管理历史文化遗产及特色保护产业总项数302532623531达标合格项数30162141242-注:产业类引导性指标((57)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不做相应规定,各地依据实际情况考虑。-6-4、指标体系表5陕西省绿色生态城区指标体系大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值指标含义指标属性适用阶段陕北关中陕南土地利用与空间开发1、场地开发(1)建设用地人口密度(万人/km2)≥1.0万人/km2≥1.1万人/km2≥1.0万人/km2单位建设用地面积分布或承载的人口数量。反映了人口数量和建设用地的比例关系。且应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所规定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相对应。控制规划建设阶段管理运营阶段(2)地下空间开发利用15%15%鼓励有条件地区采用在生态城区建设中应结合公共绿地、城市中心区建设等合理开发地下空间,并进行有效的统一管理控制,减少建设、设计中的失误。引导规划建设阶段管理运营阶段2、公共服务设施布局(3)5min可达公共服务设施覆盖率(%)100%居民步行5分钟内可达公共服务设施的区域面积占整个区域面积的比例。引导规划建设阶段管理运营阶段3、无障碍设施率(4)基本公共设施中拥有达标无障碍设施率(%)100%新城区内教育、车站、文教医疗、园林广场等公用设施中,拥有达标无障碍设施的公共设施占的百分比。控制规划建设阶段管理运营阶段4、职住平衡(5)职住平衡指数(%)≥50%就业住房平衡指数指生态城区居民中在本地就业人数占可就业人口总数的比例,反映居民就近就业程度。引导管理运营阶段-7-大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值指标含义指标属性适用阶段陕北关中陕南绿色建筑5、绿色建筑(6)新建项目绿色建筑比例(%)≥80%荣获国家、地方级绿色建筑标识的新建建筑面积占城区内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控制规划建设阶段管理运营阶段6、建筑节材(7)绿色建材比例(%)≥20%通过备案或认证的绿色建材种类数量占建筑材料总种类数量的比例。控制管理运营阶段(8)本地建材比例(%)居住建筑≥70%公共建筑≥60%采用500千米范围内建材重量占建筑施工材料总重量的比例。控制管理运营阶段7、绿色施工(9)绿色施工比例(%)100%达到《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合格”及以上要求或者绿色施工示范等相关施工奖项的施工项目数量占总施工项目数量的比例。引导管理运营阶段8、建筑节能(10)新建建筑节能设计达标率(%)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应达到100%新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应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控制规划建设阶段(11)新建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覆盖率(%)100%纳入城市能耗实测监控系统的新建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面积占城区新建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引导管理运营阶段环境与园林绿化9、区域自然环境(12)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100%城市区域按功能区要求达到相应的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面积比例。控制管理运营阶段(13)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现行标准三类水体水质要求。引导规划建设阶段管理运营阶段-8-大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值指标含义指标属性适用阶段陕北关中陕南(1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0天290天330天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对应平均值)达到二级及以上的天数。引导管理运营阶段10、固体废弃物处理(15)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通过填埋、焚烧、堆肥等无害化措施处理过的城区生活垃圾占城区生活垃圾排放总量的比例。控制规划建设阶段管理运营阶段(16)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100%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量占城区内生活垃圾排放总量的比例。控制规划建设阶段管理运营阶段(17)垃圾回收再利用率(%)生活垃圾≥50%建筑垃圾≥30%回收再利用的垃圾量占城区内垃圾排放总量的比例。引导规划建设阶段管理运营阶段11、园林绿化(1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人)≥8≥10≥8规划期区域内城市人口平均每人拥有的公园绿地面积。引导规划建设阶段(1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40%≥40%指绿化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占城市总用地面积的比值。引导管理运营阶段(20)本地植物指数≥0.7城区内公共绿地中,栽植本地植物数量占植物总数量的比例。控制管理运营阶段(21)自然湿地等生态保育区净损失≤10%控制规划建设阶段管理运营阶段(22)慢行道路遮阴率(%)≥80%树木长成后,对慢行道路的遮阳占整个慢行道路长度的比例。引导管理运营阶段(23)是否推广立体绿化在不与自然土壤接壤的建筑物、构筑物顶部以及天台、露台上,以植物为主体进行景观配置的一种绿化方式。引导管理运营阶段-9-大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值指标含义指标属性适用阶段陕北关中陕南资源与能源12、水资源循环利用(24)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率(%)≥30%≥25%≥20%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代替市政供水或自备地下水井供水供给景观、绿化、冲厕等非饮用用水的水量占总用水量的比例。引导规划建设阶段管理运营阶段(25)工业用水量重复利用率≥90%≥80%≥70%工业重复用水量占工业用水总量的比值。(不含电厂)(电厂用水重复利用率≥95%)控制管理运营阶段(26)年径流总量控置率(%)80-85%根据多年日降雨量统计数据分析计算,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渗透、储存、蒸发(腾)等方式,场地内累计全年得到控制(不外排)的雨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百分比。控制规划建设阶段管理运营阶段13、水资源节约(27)节水器具和设备普及率(%)100%节水器具和设备普及的城区面积占城区总面积的比例。控制管理运营阶段(28)供水管网漏损率(%)≤8%供水管网的漏水量占供水总量的比例。控制管理运营阶段(29)用水分项计量普及率(%)100%用水采用分项计量的用户数量占城区用水用户总数量的比例。控制管理运营阶段(30)人均综合用水量低于同类地区国家标准下限城区用水量与人口的比值。控制规划建设阶段管理运营阶段14、能源综合利用(31)可再生能源利用率(%)≥25%≥20%≥15%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等,使用量占能源供应总量的比例。引导规划建设阶段管理运营阶段-10-大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值指标含义指标属性适用阶段陕北关中陕南基础设施15、道路交通(32)绿色交通出行率(%)≥65%市民采取绿色交通出行方式产生的交通量占市民全部交通量的比例。引导管理运营阶段(33)公交站点500米范围覆盖率(%)100%居民步行500米范围可达公交站点的区域面积占整个区域面积的比例。控制管理运营阶段(34)清洁能源公交比例(%)≥80%使用CNG、LNG、气电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的公交数量占公交总数量的比例。引导管理运营阶段(35)慢行通道密度km/km2693步行、自行车、公交车等规划的慢速道路总长度与城市总面积之比。引导规划建设阶段16、供水系统(36)集中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指城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其地表水水源水质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和地下水水源水质达到GB/T14848-1993《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的水量占取水总量的百分比。控制规划建设阶段管理运营阶段17、排水系统(37)污水集中处理率(%)85%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指城市及乡镇建成区内经过污水处理厂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或其它处理设施处理(相当于二级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量与城镇建成区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控制规划建设阶段管理运营阶段18、供暖系统(38)采暖地区集中供热普及率(%)≥65%陕南地区可不采用集中供暖指城市市区集中供热设
本文标题:陕西省绿色生态城区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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