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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悲剧审美差异分析《罗密欧与朱丽叶》与《牡丹亭》比较研究莎士比亚和汤显祖生活在人类历史的同一时代,都是十六世纪最伟大的戏剧家。汤显祖的代表作品《牡丹亭》和莎士比亚的《罗米欧与朱丽叶》被称为中西方戏剧史上最绚丽的两朵奇葩,绽放在几百年的艺术舞台上。两部巨著描述的都是一对青年男女为追求自己的爱情而做的一系列抗争。两部诞生在不同历史土壤和文化土壤中的作品,在许多方面有着众多相似之处,诠释着人类共同美好情感;同时也存在着差异,折射出中西文化在诸多方面的不同。在几百年的历史长河中,研究《牡丹亭》和《罗米欧与朱丽叶》的学者众多,在这些学者和专家当中,更多人仅单独就某一作品进行研究,做二者比较研究者相对较少。做比较研究者多侧重爱情故事、哲学思想、艺术形式或舞台技巧等不同角度。从中西方审美文化差异和审美心理差异角度研究者和作品明显不足。笔者力图通过研究两部巨著,透视和折射中西方审美文化差异和审美心理差异。这一研究对我们理解和研究中西方戏剧文化,进行中西方文化交流有着重要的推动意义。本文采用比较研究法从三个方面探讨两部作品中反映出的中西方不同的审美文化。一方面,通过比较得出东西方具有审美价值取向差异。西方追求人性至上,而东方则崇尚礼理至上;在悲剧人物的选择方面,西方悲剧侧重于高贵的英雄人物,突出主人公昂扬的斗志,东方悲剧侧重于地位低下的善良弱小的人物尤其是女性作为悲剧的主人公;在对美的基本观念上,西方人求真务实,他们认为悲剧的本质是美和真的体现,而东方人则追求美和善。第二方面,通过研究得出东西方审美心理差异,表现在审美意象上,同样是表达爱情悲剧,西方人常用阳台或雷、电、光等自然界中较为剧烈的意象。东方则采用后花园、优美的亭台楼阁、牡丹、柳枝等较为温和之物作为审美意象;在对悲剧结局的期待方面,西方人追求一悲到底。而东方人则喜欢大团圆的结局,即使是悲剧也要加上一条欢乐的尾巴。西方的爱情悲剧受骑士精神的影响,主人公充满阳刚之气,而中国的爱情悲剧中男主人公通常是文弱书生,即才子佳人的爱情模式;在爱情表达方式上,东方爱情表达含蓄、委婉,西方则热情、奔放。第三方面,从审美形式上对两部作品进行分析。在结构上.《罗米欧与朱丽叶》非常紧凑,而《牡月亭》则舒缓。在语言方面,《罗米欧与朱丽叶》语言壮美,而《牡月亭》的语言则是十分优美。论《罗密欧与朱丽叶》与《牡丹亭》“情趣理”的冲突中西戏剧史上有着数不清的奇珍异宝。但在表达爱情力量的伟大、抨击封建俗礼的虚伪方面,却有着很多相似的作品,其中的《牡丹亭》和《罗密欧与朱丽叶》堪称16世纪末期爱情悲剧中的“双生花”。《牡丹亭》凭借着冲破封建礼教牢笼的“至情”力量,打动了古今中外的无数读者。《罗密欧与朱丽叶》创造出一段在封建家长专制下无所畏惧的爱情故事,触动了每个读者的心灵,从而情不自禁地将悲伤延续。虽然莎士比亚与汤显祖并不处于同一创作空间,但就两部作品而言,从作家的生活时代到文学思想,从作品的主题展现到情节设置,都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也就是说无论从主观思维还是客观环境出发,它们都存在着可比性。尤其是两部作品中不约而同出现的“情越理”的冲突,更值得深究。本篇论文拟立足两部作品文本,运用比较文学中平行比较的方法,分五部分系统探讨两部作品的“情越理”冲突的异同,且重点研究造成这种异同的原因。第一部分为绪论。详细了解国内外研究现状,指出关于两部作品研究的不足之处,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文的研究论题,并概述本文的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阐述“情越理”的相关概念。第二部分为类同性与异质性分析。通过对两部作品及作家文学背景、创作主题两方面的比较来分析其类同性。它们都是诞生于16世纪末期的爱情悲剧,都运用了浪漫主义来展现“情越理”的冲突。再通过对两部作品中“情越理”冲突的表现形式和内容两方面来阐明其异质性。《牡丹亭》主旨在于批判封建礼教,总体气质复杂沉郁;《罗密欧与朱丽叶》主旨在于歌颂自由恋爱,总体气质简单明朗。第三部分为“情越理”冲突的异同比较。主要从题材流变、结构安排、情节设置、主题展现、意象选用、人物塑造、语言表达等七方面详细论证两部作品“情越理”冲突中的异同。第四部分为中西悲剧中“情越理”冲突异同的文化探源。从中西方伦理规范、人文主义思想、文学思想、宗教和哲学思想、时代环境、悲剧审美风格等六方面来具体探讨造成“情越理”冲突差异的原因。第五部分结语。通过研究,笔者提出在尊重作品原本的主题思想和文化内涵的基础上,结合时代发展,赋予其新的理解和创作,方能延续古典悲剧作品的生命力。文中所分析的七大异同以及造成异同的六大原因,对以后的中西悲剧研究具有重要意义。莎士比亚与汤显祖戏剧美学观比较伊丽莎白时代的莎士比亚是西方戏剧天才,而中国明代的汤显祖则被人称为是中国的莎士比亚。他们二人生活的年代相近,但所受的中西方文化相差甚远。因此,他们的戏剧美学观也是同中有异,异中见同,有很大的可比性。本文将运用中西方美学原理,来分析莎士比亚与汤显祖戏剧美学之异同。这对于进一步加深对两位戏剧大师作品的理解,有深刻的理论指导作用。对中西方文化的多角度比较起着一定的推动作用,有利于中西方文化的深层交流。本文分绪论与正文两部分。绪论从时代背景、宗教影响和哲学伦理基础这三方面来全面介绍莎士比亚与汤显祖戏剧美学思想的背景知识。莎士比亚与汤显祖都生活在历史发展的转折时期。一方面,封建王朝江河日下,阶级矛盾日益突出: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开始萌芽。具有民主性的思想解放运动蓬勃兴起,冲击着封建礼法和秩序。这种社会大背景对莎士比亚与汤显祖的戏剧美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刚刚从黑暗的欧洲中世纪走出的莎士比亚,不可避免的带有基督神学的印记:而明代中后期的汤显祖所接受的是以孔孟之道为主的封建教育和与佛道相容的传统文化。宗教文化的影响不仅明显的体现在他们的作品中,也在他们的戏剧美学理论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因此,..以女权主义视角解读凯瑟琳娜与王熙凤的“泼妇”形象本文通过女性主义的研究视角分析了两个“泼妇”形象:莎士比亚创作的《驯悍记》中的凯瑟琳娜和曹雪芹的《红楼梦》中的王熙凤,探究其成为“泼妇”的原因,揭示女性命运的走向。凯瑟琳娜与王熙凤在很多方面都有着极大的相似之处。由于性格泼辣,语言犀利,行为过激,她们被视作缺少所谓的“妇德”,即“女性气质”。父权社会通过包办婚姻剥夺她们的话语权,又通过道德规范的束缚把她们驱逐到社会的边缘,使其成为相对于男性而存在的“他者”;但是她们并非像以往文学作品中的绝大多数女性一样,一味忍受,而是主动地去改变自己的生活,与命运抗争。他们采取各种方法争取话语权并且试图恢复其女性的主体性地位。然而由于女性对自身的认识不够深刻,又受到来自社会和传统的多重压力,她们的反抗均以失败告终。而作为该形象的创造者,莎士比亚和曹雪芹虽然关注女性的生活,同情女性的命运,但是他们从根本上无法逃脱自身性别以及父权社会的影响。因此,他们作品的女性抗争注定不会彻底,必然走向失败。本文对两位泼妇形象的女权主义解读进一步诠释了两位作者的女性观,进而为莎士比亚与曹雪芹的比较研究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中西文学之比较余光中中西文学浩如烟海,任取一端,即穷毕生精力,也不过略窥梗概而已。要将这么悠久而繁富的精神领域,去芜存菁,提纲挈领,作一个简明的比较,真是谈何容易!比较文学,在西方已经是一门晚近的学问,在中国,由于数千年来大半处于单元的文化环境之中,更是大五四以后才渐渐受人注意的事情。要作这么一个比较,在精神上必然牵涉到中西全面的文化背景,在形式上也不能不牵涉到中西各殊的语言特质,结果怎不令人望洋兴叹?一般人所能做的,恐怕都只是管中窥豹,甚至盲人摸象而已。而对这么重大的一个问题,我只能凭藉诗人的直觉,不敢奢望学者的分析,也就是说,我只能把自己一些尚未成熟的印象,作一个综合性的报告罢了。造成中西文学相异的因素,可以分为内在的和外在的两种:内在的属于思想,属于文化背景;外在的属于语言和文字。首先,我想尝试从思想的内涵,将中西文学作一个比较。西方文化的三大因素--希腊神话,基督教义,近代科学--之中,前二者决定了欧洲的古典文学。无论是古典神话,或是中世纪的宗教,都令人明确地意识到自己在宇宙的地位,与神的关系,身后的出处等等。无论是希腊的多神教,或是基督的一神教,都令人感觉,主宰这宇宙的,是高高在上的万能的神,而不是凡人;而人所关心的,不但是他和旁人的关系,更是他和神的关系,不但是此生,更是身后。在西方文学之中,神的惩罚和人的受难,往往是动人心魄的主题:以肝食鹰的普洛米修斯,推石上山的薛西弗司,流亡海上的犹力西斯,堕落地狱的浮士德等等,都是很有名的例子。相形之下,中国文学由于欠缺神话或宗教的背景,在本质上可以说是人间的文学,英文所谓secularliterature,它的主题是个人的,社会的,历史的,而非天人之际。这当然不是说,中国文学里没有神话的成份。后羿射日,嫦娥奔月,女娲补天,共工触地,本来都是我国神话的雏型。燧人氏相当于西方的普洛米修斯,羲和接近西方的亚波罗。然而这些毕竟未能像希腊神话那样蔚为大观,因为第一,这些传说大半东零西碎,不成格局,加起来也不成其为井然有序互相关联的神话(mythology),只能说是散漫的传说(scatteredmyths),不像希腊神话中奥林帕斯山上诸神,可以表列为宙斯的家谱。第二,这些散漫的传说,在故事上过于简单,在意义上也未经大作家予以比较深的引申发挥,作首先的诠释,结果在文学的传统中,不能激发民族的想像,而赢得重要的地位。楚辞之中是提到不少神话,但是故事性很弱,装饰性很浓,道德的意义也不确定。也许是受了儒家不言鬼神注重人伦的人世精神所影响,楚辞的这种超自然的次要传统(minortraditionsupernaturalism)在后来的中国文学中,并未发挥作用,只在部份汉赋,嵇康郭璞的游仙诗,和唐代李、卢同等的作品中,传其断续的命脉而已。在儒家的影响下,中国正统的古典文学--诗和散文,不包括戏剧和小说--始终未曾好好利用神话。例如杜甫羲和鞭白日,少昊行清秋,只是一种装饰。例如李贺的女娲为炼石补天处,石破天惊逗秋雨,只是一闪简短的想像。至于古诗十九首中所说仙人王子乔,难可与等期,简直是讽刺了。至于宗教,在中国古典文学之中,更没有什么地位可言。儒家常被称为儒教,事实上儒家的宗教成份很轻。祭祀先人或虔敬之心(不过祭如在而已),行礼如仪也不ritual的味道;可是重死而不重生,无所谓浸洗,重今生而不言来世,无所谓天国地狱之奖惩,亦无所谓末日之审判。最重要的是:我们先人根本没有所谓原罪的观念,而西方文学中最有趣最动人也最出风头的撒旦(Satan,Lucifer,MephistophelesortheDevil),也是中国式的想像中所不存在的。看过《浮士德》、《失乐园》、看过白雷克、拜伦、爱伦坡、波德莱尔、霍桑、麦尔维尔、史蒂文森、杜思托也夫斯基等十九世纪大家的作品之后,我们几乎可以说,魔鬼是西方近代文学中最流行的主角。中国古典文学里也有鬼怪,从楚辞到李到聊斋,那些鬼,或有诗意,或有恶意,或亦阴森可怖,但大多没有道德意义,也没有心理上的或灵魂上的象征作用。总之,西方的诱惑,谴罚,拯救等等观念,在佛教输入之后,这些观念也只流行于俗文学里而已。在西方,文学中的伟大冲突,往往是人性中魔鬼与神的斗争。如果神胜了,那人就成为圣徒;如果魔鬼胜了,那人就成为魔鬼的门徒,如果神与魔鬼互有胜负,难分成败,那人就是一个十足的凡人了。不要小看了魔鬼的门徒,其中大有非凡的人物:浮士德、唐璜、阿哈布、亚伯拉德,都是杰出的例子。中国文学中人物的冲突,往往只是人伦的,只是君臣(屈原),母子(焦仲卿),兄弟(曹植)之间的冲突。西方固然也不君臣之间的冲突。不过像汤默斯·贝凯特(ThomasBecket)之忤亨利第二,和汤默斯·莫尔(ThomasMore)之忤亨利第八,虽说以臣忤君,毕竟是天人交战,臣子站在神的那一边,反而振振有辞,虽死不悔,虽败犹荣。屈原固然也说虽九死其犹未悔,毕竟在神高驰与陟升皇之际,仍要临倪旧乡,恋恋于人间,最后所期望的,也只是彭咸之所居,而不是天国。西方文学的最高境界
本文标题:中西文学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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