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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第六章政府与分配财政学引子本章主题财政政策需要在某种程度上实现公平,公共提供和公共生产都可以成为政府进行收入再分配的方式。独立于公共提供和公共生产过程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目的就是对收入进行再分配。本章讨论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本章目录第一节公共提供与收入再分配第二节公共生产与收入再分配第三节社会保障与收入再分配退出第一节公共提供与收入再分配公共提供是政府通过税收的方式筹集资金,并用以免费或部分免费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产品或服务,这一过程对收入再分配的影响,可以从政府税收以及支出两个方面来分析。一、税收与再分配二、公共产品的提供与收入再分配三、混合产品的提供与收入再分配四、私人产品的提供与收入再分配返回一、税收与再分配1.政府可以通过税收政策来调节收入分配。税收是否具有累进性决定税收能否改善以及在什么样从程度上改善收入分配状况。2.课税对象和税率是影响税收累进性的关键因素。课税对象是一般可分为所得税、商品品税和财产税三类。税率可以分为累退、比例和累进三种3.所得税能够比较方便地实行累进税率,因此,可以比较有效地达到收入再分配的目标。4.商品税通常采用比例税率。如果高收入者与低收入者消费的商品和服务的金额与他们各自的收入成同一比例,税收对再分配的影响是中性的。如果高收入者购买商品和服务的金额占他们收入的比例通常比低收入者低,一般消费品税是累退的。财产的数量通常可以衡量个人或家庭的经济状况,向财产征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节收入差距。5.由于造成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是各人所拥有的财富不同,征收财产税和遗产税可以避免财富的过度集中,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强有力手段。返回二、公共产品的提供与收入再分配1.人们通常认为收入越高,对公共产品的效用评价就也高,因而从公共产品提供中得到的效用也就越大。2.收入与公共产品的效用评价之间关系有公共产品的收入边际效用弹性为1、收入边际效用弹性小于1或收入边际效用弹性大于1三种情况。3.当公共产品的收入边际效用弹性为1或小于1时,累进的税收使公共提供具有有利于低收入者的再分配效应。4.当公共产品的收入边际效用弹性大于1时,即使税收是累进的,公共提供过程也未必能够实现促进公平。有利于高收入者而不利于低收入者。5.要实现公平目标依赖于公共产品提供是不够的。原因之一是各人对公共产品的边际效用随收入水平而递增,因此即使税收是累进的,对收入再分配的影响仍可能不足。原因之二是对于社会的低收入群体来说,最为迫切的是保障基本生活的需要,满足这一需要的主要是私人产品,这是提供公共产品无法解决的问题。返回三、混合产品的提供与收入再分配1.如果收费标准按内部边际效益来制定,那么这项混合产品提供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是中性的,每个消费者等于用自己的收入在购买属于自己专有的那部分好处。2.要使混合产品的提供实现收入再分配的目标,即贫困阶层能够获得追加的利益,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收费标准定得低于内部边际效益,即提高这一产品的公共提供程度;2)该产品至少能为社会公众平等地享用,或者产品消费者中的低收入者所占的比例高于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返回四、私人产品的提供与收入再分配1.政府提供私人产品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主要看所提供的私人产品的具体性质和所提供的对象。2.在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是私人产品的部分公共提供,即通过价格补贴的方式来提供某些私人产品。价格补贴对收入再分配的影响取决于补贴产品的性质。3.如果补贴的是收入需求弹性大于1的产品,即收入增加的比例小于消费量增加的比例的产品,那么收入水平越高的人所得到的补贴占其收入的比例就越大,而低收入的人所得到的好处占其收入的比例就越小,补贴产品的收入需求弹性小于1则相反。4.不管产品的收入需求弹性如何,对私人产品的价格补贴从公平目标来看都是效果不佳的。为了要使低收入家庭得到一定的利益,就不可避免地也要使中高收入家庭得利。最佳办法是直接对低收入群体进行资助。返回第二节公共生产与收入再分配一、集中计划的公共生产二、市场竞争的公共生产返回一、集中计划的公共生产1.在集中计划的公共生产体制中,原则上个人收入实行按劳分配,各人之间的收入差距只是体现为劳动能力的差别。2.在以往的计划经济实践中,即使这种差别也在很大程度上被消除了,个人收入的分配呈现出高度平均化的倾向。原因在于计划者试图通过高积累来到达要使积累达到最大的限度,就要将个人收入总量压缩到最低限度,分配必然会趋向平均化。3.集中计划的公共生产所达到的收入分配的平均化程度是其他体制所不能企及的,但为达到公平目标所付出的效率代价是非常沉重的。返回二、市场竞争的公共生产1.在理论上市场竞争的公共企业兼有公共生产与私人生产的优点。利润动机会使企业尽力降低成本,生产市场所需要的产品,从而实现效率;另一方面,由于生产资料是公有的,利润可以为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有,从而实现公平。2.在实践中,市场竞争的公共生产对分配的影响最终取决于公共企业利润的归属。由于公共企业的经理人员谋求私利的动机、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所有者的虚位等原因,公共企业的利润会被公共生产体系中的各级管理者瓜分,造成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公。3.私人生产会形成收入分配差距,但可以实现效率目标。公共生产中的以权谋私所造成收入分配的不公不仅会违背公平目标,同时也会严重损害效率。返回第三节社会保障与收入再分配一、社会保障与人际分配(一)社会救济(二)强迫储蓄(三)社会保险二、社会保障与代际分配返回一、社会保障与人际分配在市场经济中,收入分配差距过大有三个主要原因:1)各人所拥有的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不同;2)个人偏好的不同,选择不同;3)不可预见的不确定因素。与这三种原因相对应,社会保障体系一般包含三种不同的成分,即社会救济、强迫储蓄和社会保险。返回(一)社会救济1.政府通过社会保障体系向高收入者征税,然后再将取得的收入转移给低收入者。在这一过程中,缴纳和得益没有任何对称性,这种调节收入分配的方法称为社会救济。2.社会救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取决于征收的社会保障缴款的累进性以及对低收入者的保障水平。缴款的累进性越强,保障水平越高,对缩小贫富差距的影响就越大。但另一方面,调节的力度越大就越背离市场分配的规则,效率损失也就越严重。3.在社会救济的公平目标既定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地使效率损失减少到最低的程度。如果认为低收入者的偏好是合理的,那么直接的货币转让支付比等量价值的实物转让移支付效率高。上述结论的前提条件是:1)政府实物救济的产品数量,超过了消费者在某一收入水平上愿意购买的数量。2)接受救济者的偏好是合理的。4.实物救济可以限制被救济者因偏好不当而造成的福利损失,同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筛选救济对象提供信息。返回(二)强迫储蓄1.如果储蓄被认为是一种优值品,政府可以通过社会保障体系,强制地要求社会成员将其收入的一部分储蓄起来,以便在他们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保证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2.强迫储蓄的显著特点是个人的缴款与个人享受的福利完全对称,因而不具有收入再分配作用。强迫储蓄可以避免让相同收入群体中的理智个人被迫救济那些作出不当选择的个人。从这一点来看它有助于实现公平。返回(三)社会保险1.如果社会中某些人的生活困难纯粹是由于不确定因素造成的,可通过保险方式来达到收入再分配的作用,让幸运者补贴不幸运者。2.保险贯彻的是缴款与风险对等的原则。从形式上来看,这一过程不具有收入再分配性质。但从结果来看,绝大多数购买者最终把自己的一部分收入转让给了那些不幸的人。3.社会保险是政府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并通过强制性规定建立的保险。政府参与保险的理由是1)保险被认为是优值品,政府的参与可以矫正一些人的偏好不当。2)避免逆向选择。由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有可能出现逆向选择。政府通过强制规定可以迫使风险较低的那部分人加入保险,降低整个社会的平均保险费。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实质是让低风险的人去补贴高风险的人。4.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三种不同的成分,是政府针对不同的原因而采取的三种方式。社会保障体系通常是社会救济、强迫储蓄以及社会保险三种成分的某种混合。混合的方式,即各种不同成分所占的比例,决定了社会保障体系的收入再分配功能的强弱,以及它对效率的影响程度。返回二、社会保障与代际分配1.社会保障用本期的缴款收入来支付本期发生的福利的支出。这种制度称为现收现付制(payasyougosystem),具有后代人的利益向前代人转移的收入再分配影响。2.每一代人都以自己的缴款来承担自己的福利支出,这种制度被称为完全基金制(fullfundedsystem),在代际分配方面是中性的。3.从现收现付制向完全基金制的过渡对代际收入分配的影响是养老基金初创时的退休者是收入再分配的受益者,从过渡开始到实现完全基金制之间的各代人为此付出了代价。返回本章结束谢谢!
本文标题:上海财经大学蒋洪财政学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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