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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8页分析《聊斋志异》中的爱情与婚姻摘要:蒲松龄的志怪小说《聊斋志异》不仅以现实角度来描写人与人之间的爱情婚姻,而且用大胆地想象将花妖狐媚与人奇异的爱情婚姻写入书中,从而给人们展示了一座奇幻地爱情百花园。关键词:聊斋志异;爱情;婚姻千百年来,美满的爱情婚姻是人类永恒追求的主题,许多文人墨客都将爱情婚姻作为描写的对象以诗歌、小说等多种形式表现出来。蒲松龄的志怪小说《聊斋志异》也不例外,在本文共503篇中,有156篇就是描写爱情婚姻的。这其中既有至炽、至洁、至美的真爱婚姻,也有由封建礼教一手促成的悲剧婚姻;既有同大多数文人一样,描写人与人之间的爱情纠葛,也有作者展开丰富地想象将爱情婚姻的主人公转化为奇异的人狐恋(《鸦头》)、人鬼恋(《连锁》)、人花恋(《葛巾》)、人鸟恋(《阿英》)、人鱼恋(《白练秋》)等梦幻般的爱情婚姻,真可算得上是一座奇幻的爱情百花园了。蒲松龄笔下的爱情婚姻虽大多描写花妖狐媚与人之间的爱情故事,让人乍一看感觉是虚幻的、不切实际的,其实不然,只要细细品味《聊斋志异》,就会发现蒲翁所写的人与事基本上都是现实封建社会爱情婚姻状况的大胆写照。现在,就让我们共同走进《聊斋志异》这部文学著作,细细品味蒲翁笔下这虚幻与现实相结合的爱情与婚姻。一、封建礼教下正统婚姻的弊端在古代中国,由于封建礼教的种种束缚,婚姻关系的成立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嫁之前,由媒人穿梭于两家之间,单靠一张三寸不烂之舌就将两个未曾谋面的青年男女硬“绑定”在一起,不用当事人点头,只要父母同意即可拜堂成亲,建立家庭,而且其中大多数新人都是要等到掀开盖头的那一刻才清楚地看到要相扶到老的另一半。这种婚姻直接的结果就是:被迫组建的婚姻中不存在任何真挚感情,它不是爱情的产物,所以这种婚姻往往使当事人苦不堪言。下面,就《聊斋志异》篇目中所述情节,将这种封建制度造成的悲剧婚姻分为三类:(一)不满的婚姻由于婚姻不是自主选择的,所以就有当事人不满意自己婚姻的现象,并想尽办法要改变现状。如《姐妹易嫁》篇中,张家由父母做主将大女儿许配给放牧儿毛生,可大女儿嫌毛生家境贫寒,不愿意“每向人曰:‘我死不从牧牛儿’”。[1](P257)直至毛生前来迎亲之时“女掩第2页,共8页袂向隅而哭。催之妆,不妆;劝之,亦不解”。[1](P257)如果不是小女儿识大体替父母着想,替姐出嫁,就会出现贻笑大方的场面。试想,如果一开始,就由女儿自主选择婚姻,也不至于落得迎亲之时不见新娘、“新郎欲行”[1](P257)的尴尬局面。在《陆判》一篇中,同样是不满父母之命下的婚姻形式而想方设法改变现状的故事,但在这篇中写的是因为男子对女子相貌的不满而采取的行动。朱尔旦本“素钝”,[1](P76)其父做主为他娶妻,但妻不美。在他得一慧心之后,对其明媒正娶的妻子的相貌更加不满,则想出帮老婆换个头的办法使她变得娇美。于是找到帮他换慧心的陆判说:“余结发人,下体颇亦不恶,但面目不堪佳丽。欲烦君刀斧,何如?”[1](P77)正是因为其父为他娶的妻子不如别的女子美丽,朱尔旦才有了这种换头的想法来改变其妇外貌。如果一开始就给朱尔旦按照自己的意愿娶一美妇回家,也就不会发生这异首的血腥一幕了。再如《毛狐》一篇,当马天荣问媒人自己欲娶之妻的面貌时,媒人答:“妍媸之间”。[1](P217)马天荣在误信媒人之言后“乃纳聘”,[1](P218)可娶到的“美妇”却是“胸背皆驼,项缩如龟,下视裙底,莲船盈天。”[1](P218)假如马天荣在娶妻之前亲眼看一下女子的面貌,我想他是不愿娶如此丑的女子的,此时的马天荣真是后悔莫及呀!(二)悍妇形象在封建社会,封建家长在挑选儿媳的时候,主要是看女子是否守妇道,是否遵循“三纲五常”。这一标准是通过什么来衡量的呢?在当时仅仅依靠媒人的一张三寸不烂之舌或第一印象得出来的。这当然不能完全看清一个女子的品行如何的。所以,在这种明媒正娶的婚姻中就会出现犯上虐下的悍妇形象。《聊斋志异》中对悍妇的描写就颇多。蒲松龄笔下悍妇犯上虐下的行为,有的简直心狠手辣到丧心病狂的地步。如《江城》篇中,江城是高生年幼时樊老师的女儿,两人当时“皆八九岁,两小无猜,日共嬉戏。”[1](P415)长大之后两情相悦,高母“见女明眸秀齿,居然娟好,心大爱悦,”[1](P415)于是择吉日迎女归家中。可婚后不久,江城渐渐跋扈起来“女善怒,反眼若不相识;词舌嘲啁,常常聒于耳。”[1](P415)娶这么一个妻子确实挺倒霉的,可这仅仅只是开始,江城的悍妇形象在本篇的后面才被刻画地更加淋漓尽致。“一日,生不堪挞楚,奔避父所,茫茫然如鸟雀之被鹯殴者。翁媪方怪问,女已横梃近入,竟即翁侧捉而箠之。翁姑沸噪,略不顾瞻。挞之数十,始悻悻以去。”[1](P416)从这段描写不难看出,江城都敢在公爹、公婆面前如此放肆地随意打丈夫,她可算得上是胆大妄为也。再如,江城一日见高生与婢说话,怀疑两人有私情,“以酒坛囊婢首而挞之。已而缚生及婢,以绣剪剪缚间互补之,释缚令其自束。月余,补处竟合为一云。女每以白足踏饼抛尘土中,叱生摭食之。”[1](P419)看来,江城不仅仅是个悍妇,更是个妒妇。这就是高母一开始“见女明眸秀齿,居然娟好,心大爱悦”第3页,共8页之后选下的“好媳妇”,真是看走眼了。在《马介甫》中也描写了一位悍妇的暴行。杨万石“妻尹氏,奇悍。少忤之,辄以鞭挞从事。杨父年六十余而鳏,尹以齿奴隶数。”[1](P351)就连杨万石的朋友马介甫来家作客,尹氏也没有端出美味佳肴招待,端出的而是“脱粟失饪,殊不甘旨”[1](P351)的东西。马介甫屡次为杨想办法教训悍妻尹氏,皆无用,反而闹的更厉害“乃起捉厨刀,万石大惧而奔,妇逐之。犬吠鸡腾,家人尽起。万钟不知何故,但以身左右翼兄。妇乃诟詈,怨见翁来,睹袍服,倍益烈怒;即就翁身条条割裂,批颊而摘翁髭。”[1](P353)最后逼得公爹出家做了道士。对弟弟、弟媳、侄儿,尹氏也无人性,害得弟死,弟媳再嫁,就连唯一的侄儿,也是“朝夕鞭楚。”[1](P354)这真是虐待一家老小呀!同时,尹氏也是一位妒妇。杨万里的妾被尹氏整治的连话都不敢跟杨万石说,当尹氏发现妾怀孕后,立即动手打得“崩注堕胎”。[1](P352)尹氏真是悍妇之极也。再如《大男》中,奚成列之继室申氏“终日晓聒,恒不聊生”。[1](P746)奚忿怒而去,真应了那句老话:“眼不见为净”。像这种悍妇形象,《聊斋志异》中还很多,如《辛十四娘》、《邵女》、《张鸿渐》、《嫦娥》、《吕无病》、《崔猛》、《段氏》等。(三)卖妻易财在女权意识尚未兴起时,妇女的婚嫁是以买卖的方式进行的,妇女被视为货物。男方下聘就像是用钱买货物一样向女方家买女儿。既然妇女被视为货物,当家中无法度日时,男方就会有卖妻的举动。在《聊斋志异》中提及卖妻的情形就有4篇。如《云翠仙》一篇,女主人公云翠仙由母亲做主将其嫁于无懒汉子梁有才,云翠仙在对自己的命运做了无效的反抗后,不得不“迫母命,漫相随”。[1](P361)可梁有才毕竟品行不端,在骗娶云翠仙后,狐狸尾巴立即露了出来,整天赌钱喝酒,偷云翠仙的首饰卖,以供其玩乐。最终梁有才动了卖妻为妓换取钱财的恶毒念头,虽说最终云翠仙运筹帷幄,未曾让梁有才的想法得逞,但从中我们依然可以看出,若不是云母一意孤行要将女儿嫁于这“豺鼠子”,[1](P363)她的女儿也就不会遭遇险为妓女的厄运了。同样,在《仇大娘》中,仇福因嫖赌,花光家产,最后竟以妻做抵押向人借钱,最终把妻子输掉了。在《素秋》中,某甲受人引诱竟以其妻素秋与人换两妾及五百金。《霍女》中的女主人公也被视作货物卖与他人。二、男尊女卑思想下的婚姻制度在现今社会,婚姻法规定一夫一妻。而在封建社会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下,则允许一夫多妻婚姻的存在,更确切的说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至于为何纳妾,主要的原因多是妻不孕,其次是升官发财后有能力纳妾。《聊斋志异》中就有许多篇提及男子的这个特权。(一)主动为夫纳妾第4页,共8页在宗法血缘社会中,子嗣对一个家庭甚至家族来说非常重要,牵涉到能不能传宗接代的严重问题。封建社会的人们认为:娶妻就是为了延续香火、传宗接代。这就成了评价一个妻子是否称职的唯一标准。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百年之后因无人继承香火与家业,不但血缘断绝,产业也会被亲族瓜分。所以,就需要纳妾生子嗣。如《段氏》中的情况就是这样。大富翁段瑞环四十无子,妻连氏又最妒,欲买妾而不敢。段私下与一婢女在一起,被连氏逮到,“挞婢数百。鬻诸河间栾氏之家。”[1](P727)直至段瑞环死也未曾留有一子。其妻连氏在段瑞环去世后,无力阻止诸侄瓜分遗产,差一点就露宿街头。最后幸因被逐之婢女栾氏生有段瑞环一子,认祖归宗后,被占财产才得以要回。于是连氏临终时:“呼女及孙媳曰:‘汝等志之:如三十不育,便当典质钗耳,为婿纳妾,无子之情状难堪也。’”[1](P728)这就应了封建礼教中的那句话:女性在不能生育时,就有为丈夫纳妾的义务。在同篇中,济南蒋稼妻毛氏“不育而妒。嫂每劝谏之,毛不听,曰:‘宁绝嗣,不令送眼流眉者忿气人也。’”[1](P728)到四十岁时,毛氏“颇以嗣续为念”,[1](P728)打算过继兄子,兄长使出激将法,有意让儿子说不愿,还教儿子对毛氏说:“待汝死后,何愁田产不为吾所有。”[1](P728)惹得毛氏大怒,立即找媒人,主动为丈夫买了一个妾。再如《林氏》篇中,林氏自刭虽未死,但“首为颈痕所牵,常若左顾。”[1](P382)林氏自觉形秽,想要为丈夫戚安期纳妾,戚安期执意不肯。过了几年,林氏不育,再次劝丈夫纳妾,戚仍不允,最后林氏暗度陈仓,将丫头海棠推上了坚决不愿纳妾的丈夫的床。在《颜氏》一篇中,因丈夫屡试不第,颜氏男扮女装考取功名,官至河南掌印御史。改朝换代后,使其丈夫承其官衔,颜氏则在家做家庭主妇。不久之后因自己不孕而出钱为其夫买妾,并同时对他的丈夫说“凡人置身通显,则买姬媵以自奉。我官迹十年,犹一身耳。君何福泽,坐享佳丽?”[1](P368)生曰:“面首三十,请卿自置耳。”[1](P368)这只不过是闺房中的一句笑话,若夫未亡,妇则不可续面首,否则就会被称为淫妇,被社会舆论所攻击。这些故事中的正妻都是因无子嗣,受尽苦楚,即使是官至河南道掌印御史的颜氏,也不得不为夫纳妾,这是无奈的选择,也是封建社会制度下妇女的悲哀。(二)续弦前面所说的纳妾是正妻健在或因子嗣或因有财而另觅新欢的篇目,在《聊斋志异》中还有许多篇目是描写因正妻已死,另娶女子为妻的情况,这在古代称作续弦。如《聂小倩》、《王桂庵》、《水莽草》、《莲香》、《黄英》、《红玉》、《辛十四娘》、《仇大娘》、《阿霞》、《阿英》、《小梅》等均是在男子丧妻之后才被娶进门的,即使在男子正妻未亡之前就相遇相恋的,如《黄英》篇中的女主人公黄英与马子才在其妻健在时就郎有情女有意,但没有点破,也是到马子第5页,共8页才的妻子死后两人才结合的。并且这些女子在嫁入夫家后,基本上持家有道,构成一桩夫敬妻贤的美满婚姻。可续弦如若不慎,就会出现悲惨的结果。如《黎氏》篇中,龙门射中条“三十余丧妻,遗有二子一女”,[1](P333)有续弦的意向。一日,在郊外遇见年轻寡妇黎氏,二人“野合既已,遂相欢爱”[1](P334)之后,谢中条将其带回家准备成亲。没想到谢外出办事回到家后“中门严闭,扣之不应。方至寝室,一巨狼冲门跃出。”“子女皆无,鲜血殷地,惟三头存焉。”[1](P334)真是可悲呀,续弦竟找了一条恶狼,白白搭上了子女的性命。就连蒲翁也在篇末写到“再娶者皆引狼入室耳,况将于野合逃窜中求贤妇哉!”[1](P335)看来,续弦也需慎之又慎呀!(三)为夫守节、殉葬在封建社会,由于受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封建礼教要求女子要从一而终,认为这是女子应尽的妇德,再加上节烈观的影响,许多妇女在夫死之后大都守节不再嫁,更有甚者以身殉葬,她们认为这才是对爱情婚姻忠贞不渝的最高表现。《聊斋志异》中也有几篇是写妇女为夫守节、殉葬的,如《香玉》、《庚娘》、《阿宝》、《红玉》、《乔女》等。其中《乔女》一篇,则描写了丑女对爱情婚姻的忠贞。乔女长得又黑又丑,嫁给贫穷的穆生为继室,生下一子后穆生去世。另有一孟生丧偶“慕其贤”,[1](P60
本文标题:聊斋志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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