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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第2讲社会保障的发展
第二章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第一节概述第二节慈善事业和济贫制度第三节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第四节社会保障发展规律、经验与教训第五节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第一节概述一、发展阶段划分的主要标志二、影响因素三、基本线索一、发展阶段划分的主要标志•1、一定时期内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2、一定时期内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的需求•3、政府介入的程度•4、社会保障实践的出发点与基本目标•5、一定时期内社会保障实践的具体内容二、影响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道德因素政治因素历史文化因素三、基本线索ILO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家长制时期社会保险阶段社会福利阶段社会救助型发展阶段社会保险型发展阶段社会福利型发展阶段以社会保障在不同时期的具体实践内容为依据慈善事业时代(前社会保障阶段)济贫制度的形成与发展阶段现代社会保障阶段以政府介入的程度或制度化作为依据产生发展繁荣改革第二节慈善事业和济贫制度一、慈善事业时代二、济贫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三、对早期社会保障发展的简要评论一、慈善事业时代1、社会背景与特色2、宗教慈善事业3、官办慈善事业4、民办慈善事业二、济贫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标志:1601年英国政府颁布世界上第一部《济贫法》――《伊丽莎白济贫法》(旧《济贫法》)。该法将已有的宗教或社会救助活动惯例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以立法形式来确立社会对贫困者的责任,首开了通过立法进行社会援助的先河,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一)社会背景分析社会动荡、教权衰落、民族国家与王权的兴起(二)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1、1572年英国政府通过强制征收济贫税的条例。随后英国议会连续通过了至少13个有关流浪者的法案(1)对于身强力壮的流浪者,必须强制他们劳动。(2)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贫民,允许他们佩戴一个用马口铁制作的标志,以限定的地区行乞,官方则不向他们提供救济。2、1601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ElizabethⅠ)颁布世界上第一部《济贫法》(旧《济贫法》)(1)国家承担济贫责任,承认穷人有权要求救济(2)济贫费用由社会共同负担(3)教区负责济贫3、1723年通过了设立济贫院的法律--“院内济贫”,建立贫民收容所,实行强制劳动和学艺。多数收容所环境恶劣,被人们称为“蒙着面纱的监狱”。4、1782年英国议会通过《吉尔伯特法》,改“院内济贫”为“院外济贫”,放宽了济贫法的实施范围,缓和了旧《济贫法》因“惩戒性”救助所造成的某些惨况。5、1834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济贫法修正案》(新《济贫法》)。(1)停止发放院外救济(2)撤消教区的管理权(3)将贫民按年龄、性别和身体条件分为六类(4)坚持所谓“不合格”原则(5)规定领取救济的贫民必须接受如下条件:①丧失个人尊严②丧失政治权利(三)济贫制度在其他国家的发展瑞典1763年制定了《济贫法》,后经多次修改在1871年将救济对象限定为老年人荷兰1854年颁布《济贫法》(四)评价济贫法传统仍带有强烈的家长专制主义色彩,其出发点是维护统治秩序。“愿意得到工作的人得到工作,不愿工作的人得到惩罚,不能工作的人得到面包。”“在英格兰、法国、西班牙和德意志帝国,我们读到同样的悲惨故事,每个国家每年都有数百人要遭受鞭鞑、烙刑、枷刑、烧耳朵,把夫妻锁在一起清洁下水道,长时间的囚禁,最后是死亡。”缺点(1)误解了贫困的原因,把大部分贫困理解为人的道德缺陷,把贫困归结为懒惰(2)救济带有惩罚性(3)只能是事后补救,无法对大多数人面临的风险进行预防(4)救济者和接受救济者完全是施舍和被施舍的关系,严重侵犯了个人的自由和独立性意义《济贫法》通过法律形式将早期的社会保障活动固定了下来,从而埋下了未来社会保障制度的种子,显然是一个历史进步。此外对维护早期资本主义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为欧美各国社会保障立法提供了经验。三、简要评论1、性质上是居高临下的施舍型。2、根本目的是防止被统治者反抗。3、保障项目是极端有限型。4、保障水平是极端低下型。5、保障效果是不良型。第三节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产生)时期(1883-1934)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时期(1935-1947)三、社会保障制度的繁荣(成熟)时期(1948-1979)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时期(20世纪70年代末至今)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产生)时期(1883-1934)标志:19世纪80年代德国颁布的一系列法令1883年颁布《疾病社会保险法》1884年颁布《工伤事故保险法》1889年颁布《老年和残障社会保险法》奥托·冯·俾斯麦(OttovonBismarck)“铁血宰相”之称由来“德国所注意的不是普鲁士的自由主义,而是权力;普鲁士必须积聚自己的力量以待有利时机;重大问题不是通过演说与多数人决议所能解决的,而是要用铁和血。”--俾斯麦1、德国产生社会保险制度的背景和原因(1)从需求角度来看(2)从供给角度来看(1)从需求角度来看工业化带来新的社会风险德国工人阶级力量强大,工人运动高涨俾斯麦的名言是:“一个期待领养老金的人,是最守本分的也是最容易统治的。”(2)从供给角度来看经济发展水平意识形态--新历史学派国家的行政管理能力--高素质的文官官僚机构2、立法过程1883年颁布《疾病社会保险法》;1884年颁布《工伤事故保险法》;1889年颁布《老年和残障社会保险法》。1911年将上述三部法律确定为德意志帝国统一的法律文本,另增《孤儿寡妇保险法》,这样就成为著名的《社会保险法典》,史称“帝国社会保险法典”。1923年德国又制定《帝国矿工保险法》;1927年制定《职业介绍和失业保险法》,至此基本建成了完整的社会保险制度。3、三项社会保险立法的主要内容(1)疾病保险立法:经费来源于雇主负担1/3,雇员负担2/3;待遇项目:疾病补助金、生育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家庭补助金(2)工伤保险立法:雇主责任制(3)老年保险立法:享受养老金年龄70岁经费来源:雇主和雇员平均分担交纳的保险费帝国财政部按年金类别提供的资助4、社会保险制度出现是社会保障制度质的飞跃一是社会保险属于制度化保障机制,从而完成了由济贫时代的不确定性、临时性到稳定性、经常性的转变二是由雇员、雇主共同贷款和国家资助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险制度,真正确立了社会责任与风险的共同分担机制三是受保障者无需牺牲人格尊严和接受惩戒作为受益条件,免去了济贫制度下的经济状况调查和济贫院的奚落“在社会政治历史上,没有什么事情比社会保险更能急剧地改变普通人们的生活了,这种保险制度,使人们在因公害事故、健康不良、失业、家庭生计承担者死亡,或因任何其他不幸使收入受损的情况下,不至沦为赤贫。”--国际劳工组织5、社会保险制度产生阶段的基本特征(1)性质上权利义务结合型(2)根本目的是解除社会成员的后顾之忧(3)水平是基本保障型(4)保障过程的强制性、规范性这一阶段是单项立法阶段,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30年代,欧洲大部分国家都完成了社会保险的立法框架,社会保障走向以社会保险为主导的时代。社会保险的制度优势逐渐被认可,甚至连英国这一济贫法传统开创者都接受了社会保险的原则。英国1908年颁布了《老年养老金法案》,又于1911年通过了健康保险和失业保险法案。单项立法阶段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时期(1935-1947)标志:1935年美国通过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典――《社会保障法》。据此确定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由社会保险制度朝着综合性社会制度发展跨了一大步,标志着社会保障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富兰克林·D·罗斯福(FranklinD.Roosevelt)《社会保障法案》内容要点:(1)老年保险--OldAgeInsurance(2)失业保险(3)社会救助三、社会保障制度的繁荣(成熟)时期(1948-1979)从1948年7月5日起,在英国人们可取得国民保险和免费医疗,这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从摇篮到坟墓”全面保障的福利国家的诞生威廉姆·贝弗里奇(WilliamBeveridge)威廉姆·贝弗里奇(WilliamBeveridge)(1879-1963),英国经济学家和社会保障专家,被誉为20世纪世界发展最有影响的100位人士之一。他的突出贡献是在对社会保障的政策研究方面,其代表作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应政府邀请制定出了英国战后福利国家的蓝图,并被许多西方国家所仿效使社会保障制度在许多国家得以向普及经、全民化的方向发展。被称为“福利国家之父”。贝弗里奇报告1942年贝弗里奇递交《社会保险与相关服务报告书》(ReportonSocialInsuranceandAlliedServices)三个组成部分:(1)社会保险(socialinsurance)(2)社会援助(socialassistance)(3)自愿保险(voluntaryinsurance)六项原则(1)基本生活资料标准一致(2)保险费标准一致(3)保险补助金必须充分(4)全面和普遍性(5)管理责任统一(6)区别对待八种基本需要:(1)失业时的需要(2)伤残时的需要(3)丧失生计时的需要(4)从本职工作退休后的需要(5)妇女婚姻方面的需要(6)丧葬补助(7)童年时期的补助(8)其他方面需要1945年7月英国工党执政,颁布一系列法律:(1)《国民保险法》(2)《国民卫生保健服务法》(3)《住房法》(4)《国民救济法》这一阶段的基本特征(1)性质为全民的普遍性福利(2)根本目的提高生活质量(3)保障项目实现完备化(4)实施过程进一步社会化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时期(20世纪70年代末至今)石油危机滞胀社会保障改革开源节流(一)福利国家的改革1、削减福利支出2、调整福利结构3、扩充社会保障资金来源4、引入私营机制(二)美国的社会保障改革1、调整社会保障指导思想2、适当调整社会保障的目标3、调整社会保障的有关内容4、重视私营机构的作用第四节社会保障发展规律经验与教训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规律二、社会保障发展的国际经验三、社会保障发展的国际教训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规律1、立法先行2、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规律3、协调发展的规律4、多样化发展规律二、社会保障发展的国际经验1、尊重本国国情2、追求长期稳定、协调、和谐发展3、建设健全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4、努力追求社会化5、对市场机制日益重视三、社会保障发展的国际教训1、国家包办社会保障事务和福利的高速膨胀,将带来严重的社会保障财政危机。2、社会保障水平过高会助长国民惰性,影响国家竞争力。3、社会保障体系的残缺不全或水平过低会使有关社会问题进一步恶化。第五节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一、改革前的社会保障制度二、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阶段的划分1、创建时期(1949年——1957年)2、调整时期(1957年---1968年)3、受挫及恢复时期(1969年——1985年)4、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阶段(1986年至今)一、改革前的社会保障制度(一)中国改革前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过程(二)计划经济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与特色(一)中国改革前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过程1、创建时期(1949年——1957年)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2、调整时期(1957年---1968年)3、受挫及恢复时期(1969年——1985年)(二)计划经济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与特色1、基本框架2、特色1、基本框架(1)国家保障板块(2)城镇单位保障板块(3)农村板块2、特色(1)国家负责(2)单位包办(3)板块结构(4)全面保障(5)封闭运行(6)缺乏效率二、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标志:1986年4月12日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首次提出社会保障概念,而且单独设章阐述了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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