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跨国并购与绿地投资的比较
跨国并购与绿地投资的比较中国独有的条件和内部环境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流入,自1996年以来每年都在400亿美元以上;★流入的外国直接投资以“绿地投资”(GreenfieldInvestment,即新建投资,区别于跨国并购)为主,比例高达95%以上,并建立起了许多生产基地。而绿地投资的性质使中国免受世界直接投资下降的冲击;★这些生产基地,主要进行加工贸易活动,比例超过70%;★加工贸易占中国贸易的比例高达50%以上,因此加工贸易的增长直接拉动了中国整个进出口贸易的增长;★这种贸易的增长主要发生在外资企业上。譬如2003年,外资企业对我国出口增长的贡献度为57%以上,对进口增长的贡献度为55%以上。这种联系机制突出地表现两个特点:每年直接投资大规模流入;中国贸易、从而整个经济在这些投资和企业推动下的高速增长。因此,中国贸易、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和整个经济都能够实现同步快速增长。这种联系机制的核心是:我国每年能够吸引到足够多的劳动力寻找“绿地投资”。而吸引这种投资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主要追求。市场独特的吸引力、连续20多年实行的对外开放政策和入世的影响,以及持续稳定的政治环境,政府对基础设施和教育等大规模投资促使投资环境的改善等因素,都是吸引“绿地投资”的重要条件。在这种机制作用下,我国贸易地位由1979年的世界第27位上升到目前的世界第4位,并且在2003年首次超越日本成为亚洲最大的进口国。吸引外资,从无到有,自1993年以来,连续处在发展中国家的首位。到2003年底为止,中国累积实际利用外国直接投资达到5015.76亿美元。这就是中国崛起的秘密。国际直接投资一般可采取绿地投资或企业并购两种方式进行。跨国公司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投资取决于东道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投资行业的规模、技术水平和管理等方面的因素。例如,由于最不发达国家不具备最基本的工业和生产技术,跨国公司对其只能采取绿地投资的方式,根本谈不上企业并购。此外,跨国并购也受到一些条件的限制,如东道国必须具备并购的条件和投资环境,具有可以并购的目标企业,具备能够确保投资商从事有效生产和经营的条件和政策。通过并购,跨国公司可以达到优势互补,增强其竞争力的目的。否则,跨国公司只能采取绿地投资的方式进行投资。上述这些条件的限制使跨国并购交易活动往往更集中在发达国家。因此,采取绿地投资还是跨国并购哪种方式进行投资主要取决于东道国的具体国情、行业及投资环境等因素。此外,跨国公司所进行的投资或并购还应达到互利的效应,因此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投资又取决于双方的利益所在。在发达国家,跨国公司通过并购可将其优势与国外企业的强项相结合,形成协同优势;或通过并购获得带有垄断性、稀缺性资源,包括具有特殊价值的人力资源和专有技术等。例如,美国在线公司并购时代一一华纳公司,旨在通过时代一一华纳的宽频线路向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并为打入多媒体市场作准备。对于发展中国家东道国来说,并购可促进国内企业的发展,使企业获得先进的技术,如跨国公司设立的研发中心等。对于跨国公司来说,通过并购,特别是以私有化为目的的跨国并购,可更迅速地进入东道国市场,并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一一现有的分销体系和人力资源等优势,以使企业进一步得到扩张。从投资规模来看,跨国并购,特别是大宗并购,涉及金额巨大,通常是绿地投资很难与之相比的。其主要原因是被并购的企业通常是十分成熟、发达的企业,本身已经历过或多次经历并购,拥有庞大或较为庞大的资产。如上述世界最大跨国并购案----英国沃达丰-----空中通讯公司收购德国曼内斯曼公司案,其并购金额高达2028亿美元。该并购额是并购双方经过多次并购后资产积累的结果。相比之下,绿地投资的规模则小得多。截至2002年底,我国在过去二十多年中的外商直接投资的实际使用总额为4479.66亿美元,平均每个项目的投资额约为106万美元。从投资发展的过程来看,这两种方式也可以看作是国际直接投资的两个阶段:初级阶段为绿地投资,一般发生在发展中国家(不排除因东道国的政策性限制)。如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外商直接投资基本为绿地投资,目前跨国公司在非洲的国际直接投资也均为绿地投资;第二阶段则是企业并购的方式。通常发生在发达国家,或具有较先进的工业部门和较发达的资本市场的发展中国家。这是因为,这些国家已具备了被并购的条件,有十分成熟或较为成熟的行业和可成为跨国并购的目标企业。因此,跨国并购可以说是国际直接投资和东道国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结果,或国际直接投资的第二阶段。
本文标题:跨国并购与绿地投资的比较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46278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