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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人员管理制度学校2016年8月门卫人员管理制度(2016年8月)为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学生、教师人身及学校财产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考勤管理:按学期结算,所有对门卫人员的扣款用于奖励满勤(除请事假、病假、特假、护理假、婚假、丧假和旷工、旷会工人)门卫人员。考核办法:对每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100分制,工作考核占70分,民主测评占30分,按学期考核,期末汇总结算并执行。一、工作考核(占70分)(一)考勤考核管理1、门卫人员肩负学校开关校门和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门卫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无人管理的状态。门卫人员共人,实行8小时轮岗值班(含双休日、节假日)。未按时到岗5分钟视为迟到,擅自离岗10分钟视为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班岗。迟到一次扣款5元,扣考核分1分;早退一次扣款10元,扣考核分2分;旷工一班岗扣款100元,扣考核分10分。请人代岗必须是本校门卫人员,且在请人代岗前要报告(可电话报)行政值周(双休日报上周行政值周,节假日报值班领导)知晓,未报告视为私自请人代岗,私自请人代岗或请非本校门卫人员代岗的视为旷工,按旷工扣款标准扣款。2、门卫人员请假制度:门卫人员如自行请人代班每月可请机动假一天不扣款,请事假一天扣款20元,但必须自行请另外一位门卫人员代自己值班,自己无法请另外一位门卫人员代岗的,学校按80元/班岗请人代岗。病假、护理假、丧假、特假参照《贵州伟才实验学校2016-2017学年度教职工考勤制度》标准执行。3、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对因公来校的人员和来访的家长,要热情接待,询问是否有预约,征得预约人员同意后,填写来客来访登记单,方可放行。4、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做到门开人在。开关门时按规定操作程序进行,确保安全无误;无论开门或关门,如因本条所列的情况或其它工作失职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损坏由值班门卫负全部责任。5、学生进入校园后,不准随便出校门。若须出校门时,必须凭班主任签署的《请假条》交门卫审核后,方可出校,否则一率不予放行。若因监管不力,学生擅自离校后发生意外事故,由门卫工作人员负责。6、第3条和第5条规定之登记,发现门卫人员未登记一次或登记不实扣款10元,扣考核分2分;并责令其补登完善。7、防止不法人员混入偷盗破坏,制止闲杂人员(包括推销商品人员)进入校园,坚决阻止校外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寻衅滋事。维持校门秩序,如发生事故,门卫人员要及时向校领导汇报。8、外单位机动车辆(含摩托车)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进入需请示有关领导或当事人并做好登记。本校车辆出入必须慢行,严禁与学生抢道,并按要求在规定地方摆放整齐方可进入。本校人员、车辆进出校园可不作登记。9、正常上课期间,值班人员要不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每周六晚自习后至周日晚自习前,全面巡视检查学校教室、办公室、宿舍等门窗有无关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假期要关闭好学校大门及相关部位的门窗,一律不得允许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校园,对进入校园的要进行教育、劝返。10、门卫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须承担主要责任。11、门卫人员要随时关注校园附近的学生动态,如发现有打架或对校园师生的不安全情况要及时制止和处理,情况严重的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处理。否则,造成事故由门卫人员负主要责任。12、门卫室内财产由学校财务人员登记造册,如有损坏,查出当事人的由当事人赔偿,未查出的由门卫人员赔偿。13、饮酒上班一次扣款10元,扣考核分2分;醉酒上班作旷工处理。扣款100元,扣考核分10分;无论饮酒或醉酒,都不能继续上班,由学校按80元/班岗请人代岗,凡饮酒与醉酒上班造成一切不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由值班门卫全部负责。14、门卫室用电器(含学校大灯)在值班人员睡觉前必须关闭,如未按时关闭,一次扣款100元,扣考核分2分;并且造成的一切不安全后果由值班人员全部负责。15、非门卫人员不得在门卫室逗留,学校有公务事情或特殊事情要处理的除外。16、门卫人员要禁止学生在大门处购买小吃或将零食带入校园。17、值班时间内提高注意力,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监控摄像头的监管。遇到紧急事件,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一方面大胆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另一方面及时汇报主管领导或向公安部门报警。18、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以上措施或规定希望有关人员切实履行,凡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由学校讨论做出处理或处罚,严重的要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民主测评(占30分):每学期将组织学校行政、师生对门卫人员工作满意度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续聘与否的主要依据。1、学期结束由学校考核小组综合学生(每班推荐1人)、教师(含学校管理人员7人、教师代表3人)代表对门卫工作满意度打分,其中学生打分占10分,教师打分占20分。2、此程序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进行。三、考核结果运用1、对门卫人员的考核基础分为100分,每月扣分在此基础上递减,当月或期末汇总公布,作为学期(年度)考核、奖金发放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2、所有门卫人员扣款全用在门卫人员的满勤,如无满勤,则将扣款平均分发给考核分总分前一名的门卫人员。3、每学期结束后由学校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和平时表现推选1名优门卫人员进行表彰。4、对学期考核分在70分以下者进行谈话整改,学期考核分出现一次60分以下者,下一年不予续聘。四、予以立即解聘的几种情况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安或其它执法部门查处的;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未按时上交个人计生材料的;3、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况严重的;4、因操作不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5、饮酒闹事造成打架、事故、未完成工作或不听劝解的;6、参与社会赌博造成社会舆论或重大影响的;7、带头闹事的;8、私自将学校财产等带出校园的;9、弄虚作假的;10、其他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五、学校有权处理超出此制度之外的其他情况。六、此考核管理制度自2016年8月25日起执行(含双休日、节假日)。学校2016年8月
本文标题:学校门卫人员管理及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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