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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工作职责一、协助法官做好收案的审查,认真办理收案的各种手续,把好诉讼第一道关。二、做好开庭(或者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三、如实、完整地记录法庭审判活动,细心做好开庭中的每一项工作。四、做好开庭后的工作。闭庭后,协助审判人员将开庭中出现的情况和需要办理的事宜逐项处理好。五、做好宣判和裁判文书的送达工作。六、对于上诉的、抗诉的或者依法需要报请复核的案件,要办好送交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移送手续。七、做好执行工作。认真办理有关执行的手续,协助执行员完成执行任务。八、做好诉讼文书的立卷、装订与归档工作。九、制作好笔录。要依法制作庭审笔录、调查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审判委员会笔录、宣判笔录等各种笔录,系统地了解笔录的性质、作用、特点和要求,熟悉制作各种笔录的具体方法。十、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1、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和接待工作;2、调处简易纠纷;3、统计司法案件;4、协助审判人员制作司法文书;5、校对司法文书;6开展内勤工作;7、做好简易查证工作等等。
本文标题:书记员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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