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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定律》读后感]《血酬定律》读后感第一次知道关于吴思和他的著作是在去年,看到电视里的一档节目,当时觉得他的观点很新颖,提出的观点是我此前从未了解过的,他给了我一种全新的史观,让我对历史有了新的理解,《血酬定律》读后感。而他的观点,在《血酬定律》和《潜规则》这两本书中体现的最为显著。后来有一次逛书城,偶然发现了《血酬定律》,于是买回去细细读完,真的有些茅塞顿开的感觉,很多之前困惑的问题都迎刃而解,虽然不知道到底是不是准确的答案,但是总归是一条思路。吴思的本页是新闻工作者,在业内外都很有名气。但是,真正让他出名的却是历史著作。吴思成长在文革时期的北京,也许这段经历让他对历史的感悟与旁人不同,提出的观点总是异于常人。《血酬定律》这本书曾经轰动一时,如同它全黑的封面,整本书给人的印象严肃而又简单,语言简练冷酷而内涵丰富,读起来有时候还有一些困难,但是总结起来,《血酬定律》绝对不失为一本好书。《血酬定律》中,吴思给出了全新的史观,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了中国历史上暴民暴政轮流交替的现象。所谓血酬定律,应该先给出一个定义:血酬是对暴力的酬报,就好比工资是对劳动的酬报、利息是对资本的酬报、地租是对土地的酬报。不过,暴力不直接参与价值创造,血酬的价值,决定于拼争目标的价值。如果暴力的施加对象是人,譬如绑票,其价值则取决于当事人避祸免害的意愿和财力。这就是血酬定律。但是在本书中,吴思并没有通篇阐述这个道理,而是对血酬定律背后的潜规则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并且从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入手论证了他的理论。血酬即暴力掠夺的收益,血酬定律衍生出来的即是“血酬史观”。用这种史观纵观历史,就会觉得很残忍,也很难受,因为过于利益化,过于“暴力为王”。尤其吴思关于英雄的论述,更是让我觉得心寒,他是这样分析的:“英雄这种东西,本来就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之物,稳定的常规秩序中不需要英雄,也没有英雄的位置。民众尽管没有固定的脸谱,却始终是理性的趋利避害集团。他们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自己的利益是永恒的,读后感《《血酬定律》读后感》。英雄是顺民转化为所谓暴民的催化剂,是将扭曲的秩序拉回原位或部分拉回原位的发动者和组织者,而缴出催化剂和主使者(说白了,就是牺牲英雄)则是暴民回归顺民的象征和保证。大家都不愿意当暴民,都知道那不是长久之计。”我想理论而言他是对的,但是感情上还是觉得很难接受,幸好,作者也不是冷酷到底,“中国历史上有许多这样的英雄,在他们可以挑拨激化事态,可以裹挟和利用民意的时候,主动放弃自己的最后一线希望,挺身当了民众贡献给统治者的牺牲。我对他们充满同情和敬意。”这可能是冰冷的《血酬定律》中最有温情,也最让我感动的一句话了。血酬其实是最基本的法则,所需要付出的代价比较大,人都是逐利的,总是想用最小的付出换取最大的利益,所以慢慢发展就出现的升级版的血酬定律,叫做“法酬”。举个例子,首先土匪的收入叫什么呢?叫保护费也可以,还可以叫血酬,因为它是暴力掠夺带来的收益,但是比血酬高级了,有节制的抢劫还叫血酬吗?它包含了自己对自己的约束,就高级了。中国历史有个亘古不变的问题就是税收,税收是国家之本,但是比如,取之于民100万,用之于民20万,行政管理费10万。还有70万的剩余,这七十万就是法酬,通过合法手段剥削得来的收益,统治者可以拿这七十万盖房子、修祖坟,养着后宫三千·····税收是不需要付出很大代价的剥削方式,即不需要付出血酬,所以称之为法酬。其实我看完这本书,有一个最近的观点,血酬的上升是法酬,那法酬的上升是是什么呢?吴思并没有阐述,我个人觉得,是“思酬”,即统治者利用思想控制民众,比如中国的儒家思想,三纲五常,各种宗教等···这样付出的成本更小,得到的收益却只多不少。吴思是新闻工作者,他看历史,有点儿像鲁迅,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我素来觉得,读史做研究,需要有点“小人物之心”,才看得透彻。站得太高,指点江山,或是正人君子状,激扬文字,其实都打不着中国历史的要害。像吴思这般冷冰冰,客观冷静,在浩瀚史籍的犄角旮旯里挖出些活生生的事例,条分缕析,一点点挖出那些东西,反倒塌实,只是觉得看的有些绝望。想起一个故事:说是北京市为解决08奥运的交通问题,请来外国专家团实地考察,给出报告。外国专家站在我们立交桥上凝神看了半小时,摇摇头:“死循环,没得治。”在《潜规则》和《血酬定律》中,吴思看到的中国历史的所有症结综合起来,也是个循环,死循环。就像病菌顺着块腐处不断孳生,不断孳生,最后烂到面目全非。所以中国历史不断改朝换代,就是问题不断从轻微到严重的无可救药的过程,还是死循环。但是《血酬定律》我觉得还是不能作为真正的史书著作来看,因为纵观整个中国历史,影响历史进程的因素实在太多,我相信绝对不是这一个定律可以概述的,所以虽然我很欣赏这本书,但是还是想以八字概括之:不可不信,不可尽信。
本文标题:《血酬定律》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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