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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托管合同物业托管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琪年时代商贸城交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住宅+商业一体小区座落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为商铺+住宅。包括内容有:商铺、住宅机器配套设施。配套设施件附件(设施、设备明细)。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层、楼盖、屋顶、梁、柱、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机电设备、配电系统等。第六条本物业规划的市政公有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第七条本物业规划的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第八条本物业规划的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处理。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第十一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甲方承诺配备的物业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4人,其中保安10人,保洁6人,办公室经理1人,出纳1人,会计1人,文员1人,接待员1人,水电工2人,维修1人。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1.物业管理服务费2.公摊费3.物业公司提议并经业委会同意的其它收费。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1.乙方不得在本物业内建造其他建筑物,任何改建物业须甲方同意签字认可,否则甲方可以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且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由于乙方管理疏漏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3.基于本物业虽不能完全托管给乙方,便于甲方招商,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增补补充协议同本合同生效。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止。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6.乙方的办公管理用房由甲方无偿提供,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确定。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4.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5.入驻的物业公司应在入驻本小区后3个月内编制完成本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年度计划、以及年度财务预算。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7.每月向甲方或业委会负责财务审计的委员告知一次上个月的管理费用收支情况,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政、扩建或完善配套项虱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10、委托管理期间,乙方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物业培训及安全技能培训,若管理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第二十一条乙方须按合同内容,以及与合同服务档次相近的当地物业管理部门所核定的收费标准提供服务。收取的广告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享有。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步梯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设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电梯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元收取;商业性质房屋:第一层商铺部门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其他楼层部分按照住宅房屋标准收取。空置房按每月每平方%收取。2.物业公司前期电费每度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收取;水费按每吨元收取,但随着电力部门和水利部门的涨跌而涨跌。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由乙方按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收取相关滞纳金。第二十三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向甲方商榷后车位使用人收取,每月每车30元。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邻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经甲方同意。第二十五条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1.2.3.第二十六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3.市政公有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末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末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三十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壹拾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第三十二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第三十三条本合同附有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省、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各规章的解释顺序为:国家、省、市的相关文件。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8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六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第四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本文标题:物业托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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