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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性评价、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一、表现性评价的概念及其发展表现性评价(performanceassessment)并不是在教育领域最先提出并得到运用的,它最早是运用在心理学领域和企业管理领域。如在非语言的心理测试中,要求被试者通过动手操作具体的实物而对被试者的某种技能进行评价;在工厂里,主管人员通过观察受雇者在完成一项特殊工作任务时的表现来对工人的工作作出评价。直到20世纪40年代表现性评价才开始被教育测量学家关注并加以研究,并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获得迅速发展,成为今天国外在学校课程评价中得到广泛应用的一种独立的学生评价方式。美国教育评定技术处(TheU.S.OfficeofTechnologyAssessment,1992)将表现性评定界定为“通过学生自己给出的问题答案和展示的作品来判断学生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此定义主要有三层含义:(1)表现性评价,学生自己必须创造出问题解决方法(即答案)或用自己的行为表现来证明自己的学习过程和结果,而不是选择答案表现性评价侧重于评价学生实际操作的能力,要求学生建构各自独特的答案,且答案不存在对错之分,只存在程度之别(如优秀、中等、合格或不合格);不提供被选答案,以便学生有充分作答的自由。原因在于,表现性评价认为提供被选答案会限制学生的思维,抹杀学生的创造性。事实上,现实生活中的同一问题的解决有着不同的途径,强行规定问题解决方案是不合理的。(2)表现性评价,评价者必须观察学生的实际操作或记录学业成果表现性评定需要记录学生实际操作(如学生的口头陈述、表演或舞蹈等在问题解决过程中的外显行为)或学业成果(如论文、方案设计等),以此评价学生的操作能力。在表现性评价中,教师必须在教学中根据详细的评分规则进行观察和记录才能保证资料的全面性、完整性、真实性。这与传统评价中的资料收集方式有着明显的差别,因为传统的学生评价只需要学生的卷面成绩。但是,表现性评定所需资料必须经过长期不断的观察、记录、收集和整理。(3)表现性评定,能使学生在实际操作中学习知识和发展能力表现性评价的目的不在于评价,也不在于给学生分等级或贴标签。它很重视学生参与评价的过程,很重视学生在教师的帮助下自定目标、自我评价、自我调整,从而促进学生学习非结构性知识,发展实际操作能力,获得全面发展。在传统的教育评价中,学生作为被动的客体只能接受评价。这种被动性很容易造成学生对评价的厌烦和畏惧,形成心理抵触,阻碍评价的进行,妨碍评价功能的发挥。与此相反,表现性评价积极主张学生参与评定,并成为评价的主体,让学生意识到评价是发现问题、自我提高的方式。在学校教育背景下,所谓表现性评价是指通过观察学生在完成实际任务时的表现来评价学生已经取得的发展成就。它是建立在对传统的学业成就测验(academicachievementtesting)的批判的基础之上的。学业成就测验是把学生的学业成就从整个教育中、从学生完整的学校生活中、从课程中游离出来,单独进行评价,所以,这种测验比较长于测查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识记、理解和简单运用的情况,关注于低水平的、孤立的知识和技能,对于学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的能力、在真实的世界中运用书本知识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包括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在内的高度综合的心智技能却难以测查,对于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等非学业素质的测评更是无能为力。而表现性评价正好能克服传统学业成就测验的上述弊端,它重新回归于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在课程教学中的完整而真实的生活,强调在完成实际任务的过程中来评价学生的发展,不仅要评价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对学生表现的观察分析,评价学生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与人合作的能力以及健康的情感、积极的态度、科学的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情况。正因为表现性评价具有上述超越于传统学业成就测验的优势,它才在当代教育评价领域占有了一席之地;也正因为表现性评价体现了重视过程性评价、重视质性评价、重视非学业成就评价等最新评价理念,它才成为了当前国内外学生学习成效评价不可缺少的又一种重要而有效的方法,备受人们的青睐。二、表现性评价的特点1.表现性评价的优点(1)有助于阐明学习目标真实的表现任务与复杂的学习目标匹配的程度比较高。当把这一任务呈现给学生或者告知学生家长时,就通过实际的例子而使学习目标更为清晰。(2)可以评价学生“做”的能力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结果是学生运用知识与技能解决问题以及引导一种有用生活的能力,而不是只回答关于如何做的答案的问题。表现性评价将学生置于真实的任务情境中,要求其执行一定过程或创造出产品,这就可以对这种“做”的能力作出评价。(3)注重知识技能的整合与综合运用复杂的任务表现,特别是那些持续时间比较长的任务,通常要求学生使用许多不同的技能与能力。表现性评价往往要求学生运用几个不同学科领域的知识及许多不同的能力。(4)与教学活动有密切联系一些表现性评价的提倡者认为,理想的表现测验其实是很好的教学活动。从这一观点看,编制得好的表现测验,既可以作为评价工具,又可以作为教学活动。2.表现性评价的缺点(1)高质量的表现任务与评分办法难以编制好的表现性评价与复杂的学习目标相对应。编制高质量的任务,需要学习许多知识技能。在评价复杂的推理能力或有多种正确答案的任务时,很难确定高质量的评分办法。(2)表现性评价的实施比较困难学生完成表现性任务要花费许多时间,而且,教师对表现性任务进行分析评价也要花许多时间,此外,对表现性任务的评分信度往往也较低。(3)难以评价学生在其他表现性任务上的迁移能力这就是说,学生在一小部分评价任务上的表现,难以概括到一大类表现性任务上去。(4)不能评价所有类型的学习目标对于集中于记忆和回忆信息、规则、原理及理论的学习目标,客观形式的测验项目(简答、多项选择、匹配、正误判断)是更好的选择。当评价逻辑思维、理解概念、言语推理时,客观形式的测验仍比表现性评价优越,因为前者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评价更广泛的内容。此外,客观形式的测验更易于评分,得出的结果更可信。在实际应用时,最好两种评价方法结合起来使用,这样可以相互弥补,更全面地对学生作出评价。表现性评价的形式一、演示演示是一种按要求作出的能力表现,学生借此展示他能够使用知识与技能来完成一件定义良好的复杂任务。构成演示的任务通常是定义良好的,而且学生和评价者通常也知道完成演示的正确或最佳的方式。在学校中,学生可以演示他们使用仪器设备的技能,如烘烤设备和实验仪器;演示在图书馆或因特网上查找信息;在体育课上演示怎样爬绳。对大多数演示来说,演示集中于学生运用其技能的程度有多好,而不是集中于学生解释自己的思维或说出现象背后的原理的情况如何。二、实验与调查实验和调查也是一种按要求作出的能力表现,学生从中计划、实施及解释经验研究的结果。研究集中于回答具体的问题(如这所学校的大多数学生支持本州的死刑法律吗?)或调查具体的研究假设(色彩鲜艳的广告被记住的时间长)。实验和调查可以评价学生是否运用了适当的探究技能与方法,还可以评价学生是否形成了适当的观念框架及对所调查现象是否形成一种理论性的、基于学科知识的解释。为评价这些能力,应要求学生在开始收集数据前作出估计与预测,而后收集、分析数据,展示分析的结果。接下来在所收集证据的基础上得出结论并进行论证。此外还要陈述其假设并能识别其方法或数据中可能的错误源。最后要能有效地交流实验或调查的结果。三、科研项目这是指让学生或学生群体完成一项科研项目,从而对其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作出评价。在实际运用时,主要有两种形式:个体项目与群体项目。1.个体项目这是一种持续时间较长的学生活动,最终产出如下产品:模型,有一定功能的物体,实质性的报告或收集物。精心编制的研究项目,要求学生应用和整合广泛的知识与能力。例如,当写一篇图书馆研究论文时,学生必须运用查找并使用参考文献的技能:列纲要、组织、构思报告;用书面语言、文字处理器等呈现方式进行交流。此外学生还要运用批判性思维、创造性思维,解决问题。2.群体项目作为评价技术的群体项目,其主要目的是评价学生能否以合作性的及适当的方式一起工作,来创造出一个高质量的产品。群体项目的学习目标取决于学科内容及所评价的学生的水平。例如,群体项目可集中于:行动定向的学习目标(出版一份通讯);学生兴趣定向的学习目标(对感兴趣的问题写一篇论文);学科内容定向的学习目标(理解河流是如何形成的);或学科间的学习目标(设计一个理想的城市)。四、口头描述与戏剧表演口头描述可允许学生说出他们的知识,并以会谈、演讲的方式使用其口语技能。例如,在语言及语言艺术课程中,许多学习目标集中于语言的流利及交流技能的方式上,而不是内容的正确上。争论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口头表现。这是让一个学生与另一个学生对立起来,有理有据地争论问题。评价集中于论证与辩驳的逻辑与说服的质量上。戏剧表演将言语化、口头与演讲技能及运动能力表现结合在一起。例如,学生可以将他们对虚构人物或历史人物的理解,通过扮演角色将这些人的理想位置和个人特点表现出来。五、作品选集作品选集(portfolios)最初是艺术家、摄影师、作家用来收集和展示其最佳作品的。这一方法,后来被一些教育工作者用作表现性评价的基本或唯一方法。作品选集是学生作品的有限集合,用于展示学生的最佳作品,或者展示学生在给定时间段内的教育成长过程。作品选集并不仅仅是学生所有作品的集合,放进选集的只限于那些最佳地服务于作品选集目的的作品,其中往往还包括判断优秀作品的标准、学生对作品的修改及对作品的自我分析与反思。表现性评价的设计要点一、确定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表现性评价是对学生在完成任务时的具体行为表现的评价,因此,必须事先确定评价的内容(即教学目标),并将它分解为构成表现成果的可观察的具体行为,制订评价这些行为优劣的标准。关于教学目标的分解,我们在单元二中分析发展性学生评价的基本步骤时已经作了较为详细的说明,在此不再多述。明确而清楚地界定表现性行为的评价标准,是成功实施表现性评价的关键。为保证评价标准的有效性,制订评价标准时可以借鉴以下几项行动策略:·对要评价的行为表现,教师自己先实际表现一下,记录和研究自己的表现或任何可能的表现成果。·列出这些表现或成果的重要方面,作为指导观察和评价的表现标准。·为方便观察和判断,表现标准的数量不宜太多,一般限制在10~15项之间。尽可能用可观察、可测量和可量化的学生行为或成果特质来界定表现标准,避免用含糊不清的字眼来描述表现标准。·按行为表现出现的顺序排列表现标准,以方便观察和判断。·检查是否已有现成的表现评价工具,若有,则可直接借用;若无,再自行编制。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的浪费。下面以演讲为例,展示为评价学生的演讲技能而制订的表现性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站立姿势自然。·与听众保持良好的目光接触。·面部表情适当。·有效使用肢体语言。·音量适当。·吐字清楚。·以有条理的方式呈现观点。·正确使用修辞。·有效保持听众的兴趣和注意力。二、设计表现性任务表现性任务是与表现性评价紧密联系的一个重要概念。表现性评价实际上就是对被评价者在完成表现性任务过程中的表现情况进行观察与评估。而所谓的表现性任务就是在表现性评价过程中评价者要求学生完成的具体任务。因此,能否设计出适当的表现性任务是保证表现性评价的信度和效度的基本前提。设计表现性任务,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考虑。1.适当选择表现性任务的类型在学校教学情境下,常用的表现性评价任务主要有六种类型:结构性表现任务、口头表述、模拟表现任务、做实验或调查、创作作品、完成研究项目等。在实际教育评价活动中,到底选择哪一种或哪几种表现性任务,需要教师根据具体情境的特征来决定。一般来讲,教师选择表现性任务的类型除了需要考虑所要评价的内容的特质以外,还需要考虑学生的发展水平和时间、空间与设备条件的限制。学生的发展水平是选择表现性任务种类的重要依据。处于不同发展水平的学生,其可能完成的任务是存在很大差异的。这种差异集中体现在表现性任务的复杂程度和综合程度上。造成这种差异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学生的年龄。一般来说,学生年龄越小,越不适合完成那些包
本文标题:表现性评价、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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