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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考核标准
1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考核标准标准说明: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水利部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二、项目设置:本标准以201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为基础,依据水利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等,共设置10个一级指标、32个二级指标、68个三级指标。三、分值设置:本标准按1000分设置得分点,并实行扣分制。有多个扣分点的,可累计扣分,直到该项标准分值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各一级指标得分率均应60%以上,否则视为不合格。四、缺项处理:在考核中,如出现合理缺项,该项得分为:合理缺项得分=[合理缺项所在类得分/(该类总标准分–合理缺项标准分)]×合理缺项标准分。合理缺项依据水利部相关文件确定,或由考核专家组商定。2考核单位:考核时间: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备注1.接受安全监督(10分)1.1办理监督手续(10分)1.1.1按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监督。10分查相关文件1)未办理监督手续,该项不得分。2.安全生产目标(60分)2.1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20分)2.1.1项目法人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内容。10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项目法人未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或未以正式文件颁布,该项不得分;2)缺少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内容,每项扣1分。2.1.2项目法人制定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等安全生产总目标和年度目标。10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未制定安全生产总目标或年度目标,该项不得分;2)安全生产目标缺项,扣1分/项。2.2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2.2.1项目法人根据各部门和参建单位在项目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分解项目安全生产总目标和年度目标。10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未分解,该项不得分。3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备注(20分)2.2.2项目法人组织签订项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和督促各部门、参建单位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10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未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该项不得分;2)签订的部门或单位不全,扣2分/个。2.3安全生产目标的监督与考核(20分)2.3.1项目法人定期对所属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情况监督检查,需要时,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及实施计划。10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未监督检查,该项不得分;2)检查的部门或单位不全,扣2分/个;3)需要调整时,未调整,扣5分。2.3.2项目法人定期对各部门及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10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未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该项不得分;2)未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扣5分;3)考核奖惩缺少单位或部门,扣1分/个。3.组织机构和职责(60分)3.1组织机构(30分)3.1.1项目法人成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各参建单位现场负责人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发布。10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未成立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该项不得分;2)参加的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各参建单位现场负责人不全,每缺一个扣2分;3)人员变化未及时调整发布,扣2分。3.1.2项目法人设置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0分查相关文件1)未设置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该项不得分;2)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该项不得分。4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备注3.1.3施工单位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0分查相关文件1)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该项不得分;2)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该项不得分。3.2安全生产责任制(30分)3.2.1项目法人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合同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0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或未以正式文件颁布,该项不得分;2)未检查合同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扣5分。3.2.2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0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或未以正式文件颁布,该项不得分;2)未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扣5分。3.2.3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0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或未以正式文件分布,该项不得分;2)未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扣5分。4.安全生产投入(40分)4.1安全费用管理(20分)4.1.1项目法人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明确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10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未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或未以正式文件颁布,该项不得分;2)制度内容不全,扣1分/项;3)对各参建单位监督检查不全,扣1分/单位。5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备注4.1.2项目法人根据安全生产需要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5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未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和建立台账,该项不得分;2)计划或台账内容不全,扣1分/项;3)对各参建单位监督检查不全,扣1分/单位。4.1.3施工单位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并严格审批程序,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5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无安全投入使用计划,该项不得分;2)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扣1分;3)无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该项不得分。4.2安全费用使用(20分)4.2.1项目法人按规定足额及时提取和拨付安全生产所需费用,不得调减或挪用招投标中所确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安全费用使用情况。10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未足额及时提取和拨付安全生产所需费用,该项不得分;2)发生调减或挪用,扣2分/次;3)对各参建单位监督检查不全,扣2分/单位。4.2.2施工单位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落实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保证专款专用。10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未按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落实,每项扣2分;2)没有做到专款专用,扣1分/项;3)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不能满足要求,扣1分/项。6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备注5.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50分)5.1法律法规(30分)5.1.1项目法人应定期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其安全管理部门每年发布一次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向员工传达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30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未定期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该项不得分;2)未每年发布一次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扣10分。5.2规章制度(30分)5.2.1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均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以正式文件颁布。至少包括以下方面:安全生产职责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制度、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20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项目法人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缺项,扣1分/项,未以正式文件颁布视为缺项;2)施工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缺项,扣1分/项,未以正式文件颁布视为缺项。7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备注5.2.2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并报原备案机关。5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未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该项不得分;2)未将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相关机构备案,扣2分;3)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未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或报原备案机关,扣1分。5.2.3监理单位要识别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未识别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该项不得分;2)未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扣3分。5.3操作规程(30分)5.3.1施工单位引用或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发放到相关班组、岗位。30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未引用或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该项不得分;2)未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发放到相关班组、岗位,缺少班组或岗位,扣2分/个。8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备注5.4评估与修订(30分)5.4.1项目法人每年至少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根据评估等情况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修订。30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未每年至少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该项不得分;2)未根据评估等情况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扣5分。5.5文件与档案管理(30分)5.5.1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要对主要安全生产文件、记录进行有效管理,并建立健全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技术文件及其编审批及发放记录、事故事件记录及调查报告、危险源辨识评价及控制记录、检查整改记录、职业卫生检查与监护记录、检验/检测/校验记录、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记录、应急演练记录、对分包方和供应方监管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活动记录、安全培训记录、人员资格证书、安全奖惩记录。30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项目法人未建立健全主要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缺项,扣2分/项。2)施工单位未建立健全主要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缺项,扣2分/项。9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备注6.安全教育培训(140分)6.1教育培训管理(40分)6.1.1项目法人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培训记录、档案;监督检查参建单位按此要求开展此方面工作。20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未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教育培训计划,该项不得分;2)未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培训记录、档案,扣5分;3)项目法人未监督检查参建单位按此要求开展此方面工作,扣5分。6.1.2施工单位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培训记录、档案。20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未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教育培训计划,该项不得分;2)未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培训记录、档案,扣10分。6.2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40分)6.2.1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监督检查参建单位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20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任职,每发现一人,扣2分/人;2)未监督检查参建单位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扣5分。6.2.2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0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本文标题: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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