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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一、定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用于办理现金存取、转账结算等资金收付活动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分类(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分类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它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的支取,都应通过该账户办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分类一般存款账户:存款人因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如为享受不同银行的特色服务或分散在一家银行开立账户可能出现的资金风险,可以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存款人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只可以在基本户以外的开户银行开立,在基本帐户的开户银行借款的在基本户中核算)专用存款账户:存款人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需要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的,可以开立专用存款账户,该类账户主要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支取现金应按照《办法》的具体规定办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分类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分类临时存款账户:临时机构或存款人因临时性经营活动的需要,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此类账户可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支取现金。由于临时存款账户与基本存款账户在功能上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为体现临时机构和临时经营活动所独有的临时性特点,与基本存款账户加以有效区别,《办法》规定,对临时存款账户实行有效期管理,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存款人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适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外币存款账户、个人储蓄账户和单位定期存款账户不纳入《办法》管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必须以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为前提,必须凭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办理开户手续,并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进行相应登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验资户除外)和预算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人民银行核发开户许可证。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除以上三种银行结算账户外,存款人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不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但开户银行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5日内)三、相关规定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一)基本存款账户:1、开户申请书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3、★企业法人: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非法人企业: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基本存款帐户的开立★机关、事业单位: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外地企业设立的办事处:出具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办事处的驻在地备案证明;★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凭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基本存款帐户的开立★团级、武警团级(含)以上军队:出具军队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社会团体: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民办非企业组织: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学校: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基本存款帐户的开立★个体工商户: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仅指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及批文;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4、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还应提供税务部门颁发的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注:经各级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新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30日内,凭《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以及主管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领购发票的书面证明,到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及有关税种的减免认定审批手续。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以上所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⑴教育事业: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大学、学院、民办培训学校等;⑵卫生事业:民办门诊部、医院、民办康复、疗养院等;⑶文化事业: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等;⑷科技事业:民办科学研究院、民办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等;⑸体育事业:民办体育俱乐部、民办体育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⑹劳动事业: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⑺民政事业: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等;⑻社会中介服务业:民办评估服务中心、民办信息咨询调查中心;⑼法律服务业;⑽基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宝应当由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5、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授权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6、异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提供注册地人民银行分支行出具的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7、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基本存款账户开立程序应首先在开户银行填制开户申请书(须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提供规定的证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业务主管审核→加盖网点业务公章→报所属管辖行审批→报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审批→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可开立该帐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二)一般存款账户存款人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提供的全部资料及基本户的开户许可证外;还必须向开户银行提供下列资料:1、存款人向银行借款的;出具借款合同;2、存款人其他结算需要的,出具有关证明。(三)临时存款账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1)设立临时机构。(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3)注册验资。※注:可以提取现金、有效期最长2年临时存款帐户的开立存款人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立时提供的资料及基本户的开户许可证外,还必须向开户银行提供下列资料:1、临时机构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2、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3、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出具其营业执照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门的许可证或施工安装合同。临时存款账户的开立※注:异地建筑施工企业及安装单位开立的临时存款帐户名称为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名称后加项目部名称,但该帐户的预留签章应与临时存款帐户名称一致。开户时除出具以上所需的证明文件外,还需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项目部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授权该项目部开户的授权书,同时按规定填写开户申请书及“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施工企业名称后加项目部名称开立临时存款帐户申请书附页”。临时存款账户的开立4、本地施工企业除公司开立基本户外,可根据需要,依据施工合同开立专户或临时户,但不能使用项目部名称,也不得提取现金。5、当地临时机构只能依据成立的批文开立一个临时户。6、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股东(注资人)的身份证及名章。(四)专用存款账户1、专用存款账户除向开户银行出具基本存款账户核查时提供的资料及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外,还必须出具下列资料:⑴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提供主管部门批文;⑵财政预算外资金,提供财政部门的证明;⑶粮、棉、油收购资金,提供主管部门的批文;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⑷单位银行卡备用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⑸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及金融许可证;⑹期货交易保证金,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⑺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出具资金存放协议;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⑻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⑼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2、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帐户的名称可以为单位名称后加内设机构(部门)或资金性质,但其预留签章应与专用存款帐户名称一致。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以单位名称后加内设机构(部门)开户时,除提供以上的文件外,还需提供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内设机构(部门)的身份证件、单位授权该内设机构(部门)开户的授权书,同时按规定填写开户申请书及“单位名称后加内设机构(部门)名称开立专用存款帐户申请书附页”。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3、本地建筑施工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帐户,还需提供相关的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存款人可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支取现金。4、全国性的企业集团所属机构开立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专用存款帐户时,见相关文件。5、境外机构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不须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必须按规定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注意事项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提供的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的名称全称及预留银行的印章一致。如果单位的名称过长,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但必须与预留银行的印章一致。•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由“个体户”字样加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者姓名组成个人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账户名称应与其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中的名称全称一致。注意事项单位预留银行印章为单位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经办人的签章;预留授权经办人的签章,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件、以及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件。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件,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五)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供文件:1、中国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2、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军人身份证;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武警身份证件;4、香港、澳门居民,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5、外国公民,护照;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应在办理开户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向账户管理系统申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信息。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信息包括开户银行机构代码、存款人姓名、证件种类、证件号码、发证机关所在地、账号、账户类型、账户有效日期(仅限个人信用卡账户)。五、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1、基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存款人日常的资金收付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2、一般存款帐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3、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4、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5、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须支取现金的,应报人民银行批准。6、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工资、奖金收入。2、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3、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4、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5、个人贷款转存。6、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7、继承、赠与款项。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8、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9、纳税退还。10、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11
本文标题:2元店的创业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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