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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谈判文件采购编号:SZWK2018-Y-T-018号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采购内容:空调一批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五月朱谈判邀请函:受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之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拟采购的空调一批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一、采购编号:SZWK2018-Y-T-018号二、采购内容:空调一批三、采购预算:元四、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间: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18日每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谈判。报名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B、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经办人须为该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上述材料每页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六、谈判时间、地点: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5月23日15:00~15:30(北京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2018年5月23日15:3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谈判时间:2018年5月23日15:30(北京时间)开始3、谈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邮政编码:215000电话:0512-传真:联系人:汪成超、郇为凯八、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联系人:潘宁联系电话: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茜路18号九、请贵单位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十、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十一、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5月15日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谈判采购文件受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之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拟采购的空调一批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一、谈判编号:SZWK2018-Y-T-018号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三、采购预算:元四、采购数量及采购要求:(一)采购清单序号物品名称规格及技术要求数量备注1挂式空调能效等级:二级电压:220V带电辅热制冷量(W)/制热量(W)含电辅热:≥3570/≥5005循环风量:≥670m3/h噪音室内≤39dB,室外≤49dB11台原有空调中:1)拆除5匹柜式空调47台;2)拆除3匹柜式空调2台;3)拆除2匹挂式空调1台;4)拆除匹挂式空调11台。22匹柜式空调能效等级:二级电压:220V带电辅热制冷量(W)/制热量(W)含电辅热:≥5250/7400循环风量:≥1000m3/h噪音室内≤39dB,室外≤53dB1台33P柜式空调能效等级:二级电压:220V带电辅热制冷量(W)/制热量(W)含电辅热:≥7300/10510循环风量:≥1200m3/h噪音室内≤42dB,室外≤55dB2台45P柜式空调能效等级:二级电压:380V带电辅热制冷量(W)/制热量(W)含电辅热:≥12OOO/17100循环风量:≥2000m3/h噪音室内≤50,室外≤60dB73台55P变频柜式空调能效等级:二级电压:380V带电辅热制冷量(W)/制热量(W)含电辅热:≥12OOO/17100循环风量:1870m3/h噪音室内≤51,室外≤60dB1台(二)空调辅材数量序号名称数量单位1匹不锈钢支架型材11付22匹不锈钢登架型材1付33匹不锈钢支架型材2付45匹不锈钢支架型材31付55匹不锈钢登架型材32付6匹空调铜管(含保温及电源线、信号线)4米75匹空调铜管(含保温及电源线、信号线)509米8¢32UPVC水管及保温(建议公元)140米9制冷剂30公斤10电源线RVV5*42(国标)367米118*10PVC线槽(排电源线使用)35米1225A三相电插座27个13电源线施工人工费12个/人工(三)安装要求1、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以上设备及材料的供应、安装调试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配套工作。2、空调辅材中的铜管及不锈钢支架必须满足本次空调安装要求。3、所替换的原有部分空调由成交单位负责安排专业人员拆装,并负责搬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该些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各响应单位应在报价中充分考虑该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四)质量要求1、供方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商品,均应是原装商品,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正品;除有特殊要求的外,其余均为标准配置;货物上均有合格证,包括品牌的有关标志;2、货物验收地点即为到货地点。验收时,供需双方派员一起当场验货,如发现货物短缺、质次、损坏、产地和规格不符等问题,应作详细记录,由供方立即无条件为需方调换或补齐,同时由供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3、验收标准: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须满足谈判文件中所列全部规格、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供方承诺的其它指标;4、货到需方地址后,由需方负责保管和看护,若因保管和看护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修理。5、要求全部机器原包装,所有配置均需要出厂时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6、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单位提供所投空调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试验报告》。(五)售后服务及交付期1、免费质保期不低于6年。产品出现问题后,成交单位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4时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如需更换或送修,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2、交付使用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3、交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直接送至甲方指定安装地点。五、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一)文件组成(部分格式见附件)1、参加谈判的响应函2、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3、谈判响应报价表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5、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6、谈判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所投型号所在政府采购最新一期节能清单的所在页面复印件,并标注出所投型号8、投标产品彩页或样本(对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进行标注)9、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10、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11、所投型号在《中国能效标识网》上产品备案信息公告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对照表13、详细的售中、售后服务承诺14、供应商企业情况简介15、投标人2017年完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16、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上述内容如有缺项或不符的均为无效投标。(二)文件要求:1、数量要求为一本正本,两本副本,装订成册;装在一个文件袋里密封,封口处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采购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全称;2、谈判响应文件每页须要谈判供应商企业法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公章。六、谈判采购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活动。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3、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谈判响应供应商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未能出示保证金收据原件及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谈判响应文件。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8)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5、谈判供应商按顺序分别进行谈判。6、由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相关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按谈判文件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合格谈判供应商。7、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价格、技术、服务等内容进行谈判与沟通,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要求。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8、各供应商根据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的要求做出新的书面承诺并按其新的书面承诺进行第二次书面报价。第二次书面报价应当于最后一个供应商谈判结束后15分钟内同时递交,未按上述时间递交报价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9、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包括新的书面承诺函)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10、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七、谈判成交原则及评分标准:(一)谈判成交原则:1、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即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第二次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2、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如评审内容条款均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则认为该供应商谈判文件评审合格。如某一条款内容评审不合格,评委须注明评审不合格原因。3、谈判小组为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如某一评审条款出现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条款是否合格。在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中以提出最低报价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终报价相同的谈判供应商,则由采购方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4、如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则谈判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5、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加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响应单位给予评审加分:如响应单位认定本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认定证明。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提供的认定证明中所确定的企业性质,如响应单位属于小型企业,且提供自己生产的货物或其他小型企业生产的货物的,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如响应单位属于微型企业,且提供自己生产的货物或其他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的,对其报价给予8%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注: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②若响应单位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文标题:空调招标文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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