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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流动性分析摘要:近几年,随着”入市”的现状,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和管理理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金融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触发银行流动性危机的概率明显增大,流动性风险管理日益受到银行业的重视。本文认为,解决流动性管理缺陷的对策应从创造良好的外部监管环境、切实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保全信贷资产、合理追求利润最大化以及针对不同流动性需求采取不同的弥补措施等方面子找途径。关键词:流动性风险,商业银行,资本市场一、引言银行的流动性一般是指商业银行满足存款者提现、支付到期债务和借款者的正当贷款需求的能力,它对商业银行尤其重要,是商业银行的生命线。流动性问题解决不好,就有可能转化为流动性风险,酿成支付危机,引发大规模的挤提风潮甚至大批银行的倒闭,最终以金融危机的形式爆发出来.因此,流动性是银行稳健经营的前提,也是银行流动性、赢利性、安全性的三性原则中的首项。由此可见,相比银行运作中的其它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力更大,并且是长期存在的。流动性风险指的是商业银行缺乏足够的流动性储备来应付即期负债的支付或者满足贷款需求,从而引发的挤兑风潮或银行信誉度丧失的可能性。我国主要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以及中国建设银行。在1994年,我国建立了以中央银行,也就是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商业性金融银行与政策性金融相分离,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其它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并存的银行体制。并为此制定了总量控制,比例惯例,分类知道,市场通融的银行信贷资金管理方法。在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了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的控制,在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增加量的管理方面,取消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实行计划知道,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的新的管理体制.从而,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开始了在没有限额控制,资产负债管理的环境下的探索。本文首先将会提供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部分数据(比如贷存比率,资金流动率,等等),对这些数据进行一些比较,试图找出银行流动性的发展趋势。并且进一步讨论国有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问题,并提出的符合国家现状的对策和建议。二、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现状根据数据显示,从2004年到2006年,中国金融机构的贷存比率为57.7%,其中,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中国交通银行占了55.8%.但是,其它的9所股份制银行加上中信银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贷存比率为66.2%,相比而言,国有商业银行的贷存比率要低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另一方面,在2006年,在人民币流动资金比率方面,除了中国银行和中国招商银行,其它银行的流动资金率都要高于2005年,而在外币流动资金方面,除了中国银行和中国民生银行,其它银行的流动资金也都要高于2005年.由此可见,就整体而言,和200年相比,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流动资金比率是逐渐增加的.对于更久之前的数据,可以见表1表1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流动性综合性指标测算表指标银行流动比率存货比率200320022001200019991998200320022001200019991998工行NaNaNaNaNaNaNaNa1.0180.887NaNa1.0410.887NaNa1.3790.963NaNa1.6391.057NaNa0.7290.7630.7380.7000.7330.7710.7340.6730.7430.7870.6930.6650.7430.8210.6820.690.8140.9980.8050.6810.8631.0290.8430.811农行中行建行现阶段,虽然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无论在资产规模还是业务规模上都在国内,以及世界上占有明显得优势,而且居世界前列,但是,国有商业银行庞大的资产规模并没达成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优势.从税前利润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外银行存在很大差距.资金流动方面,国有商业银行的现金资产比率普遍低于国外银行,这说明国有商业银行头寸调度和资金清算效率较低从资产流动比率指标来看,国有商业银行高于国外银行,这种高流动性反映国有商业银行资产使用率较低的现状;从存贷比率指标来看,国有商业银行低于国外的大银行,表明国外银行存在较高的利润追逐动机,尽量压缩非盈利资产,这与资产流动比率的分析是一致的。从资本充足率来看,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较低。在1998年我国发行2700亿元人民币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国有商业银行自有资本后,国有商业银行的自有资本率增长明显,但仍旧低于花旗、汇丰等银行。自有资本率的提高说明的只能是银行扩充资本的结果。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与偿债能力仍普遍低于国外大型银行。资本充足率较低,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资产占比较大。从不良资产比率来看,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比率高于国外银行,不良贷款呆账准备金提取较少。国外银行不良贷款中次级、可疑、损失分别按25%、50%、100%比例提取呆账准备金,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实际提取比率仍然偏低。中国国有四大商业银行2009年9月新增人民币贷款1100亿,是今年单月贷款总量最低,其中中国银行只有30亿元,从前几月的贷款冠军降到四大银行垫底。由此可见,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着各种问题,下一节将会具体讨论我国商业银行的问题。三、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存在的问题防范流动性风险的意识薄弱是流动性管理的主要问题之一。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依靠着国家信誉,风险意识薄弱,尤其是长期以来国家作为唯一出资者的体制性弊病,使得国有商业银行淡化了流动性管理的意识。近年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产增长很开,盈利空间有限。又缺乏有效的注资渠道,限制了保持流动性的基础。这些客观因素,成为制约国有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的瓶颈,大多数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低于巴塞尔协议要求。加之信息披露不对称,社会公众对国有商业流动性问题缺乏有效的监督,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缺乏保持流动性的理性和危机感。近年来,为了捉高金融机构的透口月度,加强对商业银行的市场约束,我同有关机构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规范。我国目前关于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披露的相关规定如表2所示表2涉及国有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披露的政策规范发布时间发布部门名称2002.072003.092004.022006.122008.08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银监会证监会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8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2008年9月1日废止)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2008年9月1日开始实施)在披露的内容方面,除了“对某一类资金来源的依赖程度、银行在货币市场上的信誉”三家银行没有披露外,对其他内容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披露。其中均详细披露的内容是管理层对风险的明确政策、自身的规模和所处的经营环境、流动性如何受到不利因素的影响、短期可兑现的流动资产、短期融资能力和成本、资本充足率的现状。另一方面,监管不力。首先,处罚不力。我国证券法中缺乏民事责任的规定,因此在实践中,对有关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般都采用行政处罚的办法解决,但对受害投资者却没有给予补偿,从而没有对违规者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即使在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方面,执法力度同样显得不够。许多作假的中介机构没有完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其次,我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主要采取政府监管的模式。在目前行业自律机制薄弱的现实下,采用此种模式可能会有助于提高监管的效率,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还不够发达,经济条块分割和地方本位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会进一步削弱行业自律监管体系的权威性。第二个主要问题是资产负债管理方面存在欠缺。从资产方面看,资产业务单一,内在地限制资产的流动性。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资金来源主要是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受《商业银行法》的限制,获利的资金运用主要是贷款、投放以及国债投资等。表2显示了国有商业银行流动性综合性指标表3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流动性综合性测算表指标银行资产负债比率拆入拆出比率200320022001200019991998200320022001200019991998工行0.96750.96240.95580.95280.94870.94320.841.472.632.660.780.39农行0.96050.95430.94730.93830.94090.93331.111.702.261.771.610.95中行0.94070.92440.91580.94010.94390.94362.40-1.380.542.14-0.842.59建行0.94760.96520.95650.95460.95140.9478-1.202.232.393.492.932.86目前贷款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在70%以上,作为第二储备的可随时变现的金融债券相对不足。尽管近几年商业银行购买债券较多,但基本上是不能随时变现的长期国债,而短期国债和现金债券几乎没有,且从税收政策上看,银行只能保有债券至到期时,才可能享受免税政策,未到期提前兑付同样要交纳相应的税收。因此,持有国债很难成为国有商业银行调节流动性需求的手段,银行主要靠在中央银行保持一定比例的存款准备金来满足流动性需求。由于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较低,银行从自身利益出发,超过法定准备的备付金存款极少,应付流动性风险的能力相对有限:除了贷款拆放以及购买国债外,国有商业银行资金占用在固定资产等一些维护银行运作的无息资产上的存量较大,按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本比率只能占资本金30%,而实际情况是无息资产很大程度上蚕食了银行资本金。其次,资产质量低下,制约了资产的流动性。专业银行向商业化转轨的几年来,承受了我国国民经济运行多年来深层次矛盾的不断冲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资产质量。目前所呈现的信贷资产低质量、高风险的现象十分突出,在解决不良贷款上,虽然国家已采取各种政策和措施,如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国有商业银行的呆坏账贷款,但由于国有企业改革不到位,企业效益低下和国有企业改制中的逃废债行为,致使不良资产的清理以及选择“优良客户”的压力很大,造成流动性风险的隐患。另一方面,呆账准备金提取率低,使银行备抵资产损失的能力减弱,影响资产的流动性。国有商业银行的呆账准备金制度,尽管已逐步与国际会计制度接轨,尤其是2002年4月25日人民银行对外发布了《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要求商业银行最迟在2005年前,要按五级分类贷款规定的比例全额提足呆账准备金。但由于此前我国呆账准备金制度不健全,使得国有商业银行所累存的准备金极小。在2002年1O月1日新的《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实施之前,税法并未及时跟进财务制度改革,其规定的允许将超过呆账贷款l%的部分全额提取呆账准备金但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实际上是不允许在税前列支,使国有商业银行丧失自身的积累,也难以从自身保留盈余中获取备抵资产损失、保持银行流动性的储备。目前的状况是,相当多的不良资产急需核销却因为准备金不足、财务承受能力以及审批程序繁琐等影响,长期无法核销而处于死滞及挂账状态。四、对策及建议强有力的流动性管理的因素包括良好的管理信息系统,中央流动性控制、可选方案的净融资要求分析,融资来源的多样化以及应急计划。因此,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的对策,应该包括:1.创造良好的外部监管环境,督促国有商业银行细化流动性管理。要在金融同业内成立一个专司监督商业银行流动性问题的机构,迫使商业银行高度重视流动性风险,督促国有银行确定流动性管理目标并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督促国有商业银行在满足支付和清算的前提下,调整信贷资产结构,提高资产变现能力,保持最佳的资产盈利性.借鉴国外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经验,设置一套能全面反映银行流动性状况的指标,如可设置备付金比例、存贷比率以及承兑票据贴现贷款比例指标等,既能反映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也能反映负债的流动性,将商业银行相关的流动性指标以及融资能力纳入流动性风险的监管内容。督促所有国有商业银行公平竞争、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促使其合法合规经营,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
本文标题:商业银行流动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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