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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的定义所谓城市绿地是指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它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二是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体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区域。(建设部颁布了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被批准为行业标准,于200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设计的基本概念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等规定,科学制定各类城市绿地的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市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达到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1)城市绿地系统专业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的多个专业规划之一,属城市总体规划的必要组成部分,该层次的规划主要涉及城市绿地在总体规划层次上的统筹安排。(2)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也称“单独编制的专业规划”,它是对城市绿地系统专业规划的深化和细化。该规划不仅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层面,还涉及详细规划层面的绿地统筹和市域层面的绿地安排。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是对城市各类绿地及其物种在类型、规模、空间、时间等方面所进行的系统化配置及相关安排。(3)还包括城市绿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绿地设计;城市绿地的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城市绿地系统的分类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200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混合编码的形式,将城市绿地分为5个大类、13个中类、11个小类。五大类:G1公园绿地、G2生产绿地、G3防护绿地、G4附属绿地、G5其他绿地。十三中类:公园绿地中的G11综合公园、G12社区公园、G13专类公园、G14带状公园、G15街旁绿地;附属绿地中的G41居住绿地、G42公共设施绿地、G43工业绿地、G44仓储绿地、G45对外交通绿地、G46道路绿地、G47市政设施绿地、G48特殊绿地。十一小类:综合公园中的G111全市性公园、G112区域性公园;社区公园中的G121居住区公园、G122小区游园;专类公园中的G131儿童公园、G132动物园、G133植物园、G134历史名园、G135风景名胜公园、G136游乐园、G137其他专类公园。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指标1、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指标城市绿地指标是反映城市绿化建设质量和数量的量化方式。目前,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国家园林城市评定考核中主要控制的三大绿地指标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人)、城市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根据《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和《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城市绿地指标的统计计算公式为:(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人)=城市公园绿地面积G1÷城市人口数量式中:公园绿地包括了综合公园G11(含市级公园和区域性公园),社区公园G12(含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园),专类公园G13(如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公园、游乐公园、体育公园等其他公园),带状公园G14以及街旁绿地G15等。(2)人均绿地面积(平方米/人)=城市建成区内绿地面积之和÷城市人口数量式中:城市建成区内绿地面积包括城市中的公园绿地G1、生产绿地G2、防护绿地G3和附属绿地G4的总和。(3)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内全部绿化种植垂直投影面积÷城市的用地面积)×100%城市建成区内绿化覆盖面积应包括各类绿地(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以及附属绿地)的实际绿化种植覆盖面积(含被绿化种植包围的水面)、屋顶绿化覆盖面积以及零散树木的覆盖面积,乔木树冠下的灌木和地被草地不重复计算。(4)城市绿地率(%)=(城市建成区内绿地面积之和÷城市的用地面积)×100%式中:城市建成区内绿地面积包括城市中的公园绿地G1、生产绿地G2、防护绿地G3和附属绿地G4的总和。2、国家有关城市绿地规划的指标要求(1)城市用地标准中国各类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十分有限。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l37—90中在对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时,人均单项用地绿地指标≥9.0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7.0平方米。(2)《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993年)1993年,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九条,为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国家建设部颁布了《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文件,提出了根据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确定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3、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针对不同城市规模以及考虑到南北方差异,在人均公共绿地率、绿地率、绿化覆盖率方面提出了不同的指标要求。《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对其他相关的指标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例如街道绿化普及率达95%以上,城市街道绿化按照道路长度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各城区间的绿化指标差距逐年缩小,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相差在5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差距在2平方米以内。国家园林城市绿化指标要求100万以上人口城市50-100万以上人口城市50万以下人口城市人均公共绿地率(%)秦岭淮河以南7.589秦岭淮河以北77.58.5绿地率(%)秦岭淮河以南313335秦岭淮河以北293134绿化覆盖率(%)秦岭淮河以南363840秦岭淮河以北3436384、其他有关规定2001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中,对我国城市绿化建设目标提出了要求:“到2005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全国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4平方米以上;到2010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6平方米”。2004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中,提到我国城市绿化建设指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以上,绿地率38%以上。”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的要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则、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基础资料四个部分。规划文本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规划目标与指标、市域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与分区、城市绿地分类规划、树种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古树名木保护、分期建设规划、规划实施措施及附录。规划图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区位关系图、现状图、城市绿地现状分析图、规划总图、市域大环境绿化规划图、绿地分类规划图(含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规划图等)、近期绿地建设规划图,要求图纸比例与城市总体规划图基本一致,一般采用1︰5000~1︰25000,并标明风玫瑰,绿地分类现状和规划图如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其他绿地等可适当合并表达。规划说明书包括概况及现状分析、规划总则、规划目标、市域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与分区、城市绿地分类规划、树种规划、生物(重点是植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古树名本保护、分期建设规划、实施措施及附录、附件。基础资料汇编包括城市概况、自然条件、经济及社会条件、环境保护资料、城市历史与文化资料、绿地及相关用地资料、技术经济指标、生产绿地的面积、苗木总量、种类、规格、苗木自给率、古树名木的数量、位置、名称、树龄、生长情况等、园林植物、动物资料及管理机构、人员状况、资金与设备、城市绿地养护与管理情况等。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绿地组成市域绿地系统包括市域内的林地、公路绿化、农田林网、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城市绿化隔离带以及城镇绿化用地等。主要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和湿地及未利用土地。1、耕地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海涂。2、园地园地是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的70%的土地,包括果实苗圃等用地。园地包括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和其他园地。3、林地林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绿化用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草林。4、牧草地牧草地是指生长草木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草本植被覆盖度一般在15%以上,干旱地区在5%以上,树木郁闭度在10%以下,用于牧业的均划为牧草地,包括以牧为主的疏林、灌木草地。5、水域和湿地水域是指陆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不包括泄洪区和垦植三年以上的滩地、海涂中的耕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陆地水域包括江河、湖泊、池塘、水库、沼泽、沿海滩涂等。6、未利用土地未利用土地主要是指难利用的土地。它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田坎和其他等八类用地。未利用地一般需要治理才能利用或可持续利用。规划内容市域绿地系统规划需要统一考虑城市各类绿地的布局,保护和合理利用城市依托的自然环境,将城乡部分农用地(如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道路交通和未利用地(如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田坎、其他)纳入规划之中。在编制城市市域绿地系统规划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原则。(1)整合系统,建构城乡融合的生态绿地网络系统,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以“开敞空间优先”的原则规划城市绿地系统,完善城市功能,适应城市产业的空间调整和功能的转变,结合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完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城市空间的优化发展,提高城市综合功能。(2)以生态优先和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区域生态环境的平衡。我国地域辽阔,地区性强,城市之间的自然条件差异很大。规划应根据城市生态适宜性要求,结合城市周围自然环境,充分发挥城郊绿化的生态环境效益。(3)加强对生态敏感区的控制和管理,形成良好的市域生态结构。改善并严格控制城市生态保护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整治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做好污水、固体废物、危险品及危险装置的处理和防护工作。(4)保护有历史意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绿地环境。(5)加强不同管理部门间的合作,确保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绿地系统布局结构城市绿地系统布局是指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和道路绿化与水体绿化以及重要的生态景观区域等在规划时统一考虑,合理安排,形成一定的布局形式。(1)块状绿地在城市规划总图上,公园、花园、广场绿地呈块形、方形、不等边多角形均匀分布。这种形式最方便居民使用,但因分散独立,不成一体,不能起到综合改善城市小气候的效能。(2)线状绿地沿城市中的河湖水系、道路、山脊、旧城墙等载体,形成纵横向、放射状等线型绿带。它可以联系城市中其他绿地使之形成网络,还可以创建生态廊道,为野生动物提供安全的迁移路线,从而保护了城市中生物的多样性。(3)环状绿地围绕全市形成内外数个绿色环带,使公园、花园、林荫道等统一在环带中,全市在绿色环带包围之中。但在城市平面上,环与环之间联系不够,显得孤立,市民使用不便。(4)楔形绿地通过林阴道、广场绿地、公园绿地的联系,使城市郊区到市区内形成放射状的绿地。虽然把市区和郊区联系起来,绿地伸人城市中心,但它把城市分割成放射状,不利于横向联系。(5)片状绿地将市内各地区绿地相对加以集中,形成片状,适于大城市。依各种工业企业性质、规模、生产协作关系和运输要求为系统,形成工业区的绿地。依生产与生活相结合,组成一个相对完整地区的绿地。结合各地的河川水系、谷地、山地等自
本文标题: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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