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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电大2014国际私法01任务0002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1.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范围”部分是(a)。A.涉外合同B.涉外合同当事人C.当事人选择的法律D.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满分:2分2.大陆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a)原则。A.本国法B.住所地法C.惯常居所地法D.居所地法满分:2分3.海牙《关于离婚与别居的法律冲突和管辖权冲突公约》第2条规定:“离婚之请求,若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这是(c)。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满分:2分4.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b)。A.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直接规定B.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规定C.单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D.双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满分:2分5.英美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b)原则。A.本国法B.住所地法C.惯常居所地法D.居所地法满分:2分6.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系属”部分是(d)。A.涉外合同B.涉外合同当事人C.当事人选择的法律D.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满分:2分7.住所在英国的一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阿根廷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采用国际私法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cA.直接反致B.转致C.完全反致D.间接反致满分:2分8.意大利公民甲和瑞士公民乙在意大利结婚,后来在瑞士离婚。之后乙再婚。甲欲在英国与一位在瑞士有住所的西班牙公民丙,但英国的婚姻登记官拒绝为他们登记。理由是,根据意大利法律,甲的离婚无效。在这个案例中,甲和乙的离婚关系是(c)。A.主要问题B.次要问题C.先决问题D.识别问题满分:2分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在这一冲突规范中,从结构上看,其范围是(c)。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D.定居国满分:2分10.最早的国际私法成文法规范出现在(b)中。A.《巴伐利亚法典》B.《永徽律》C.《法国民法典》D.《德国民法施行法》满分:2分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条规定表明,我国(b)。A.采用反致B.不采用反致C.采用转致D.采用循环反致满分:2分12.以国内立法的方式系统规定冲突规范,适于(a)。A.《巴伐利亚法典》B.《永徽律》C.《法国民法典》D.《德国民法施行法》满分:2分13.2010年《法律适用法》在总则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该规定将(a)理论提升为法律制度。A.直接适用的法B.反致C.法律规避D.公共秩序保留满分:2分14.我国北洋军阀政府在1918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际私法立法(c)。A.《民法施行法》B.《中国国际私法》C.《法律适用条例》D.《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满分:2分15.意大利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b)。A.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举证证明B.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C.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查明,必要时要求当事人协助D.由法学专家负责查明外国法的内容满分:2分16.国际私法产生时是以(c)的形式出现的。A.成文法B.判例法C.学说法D.惯例法满分:2分17.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b)。A.驳回起诉B.适用我国法律C.适用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相类似的其他国家的法律D.适用一般法理满分:2分18.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b)。A.反致B.转致C.间接反致D.循环反致满分:2分19.下列不属于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的是(d)。A.区际冲突法的渊源只可能是国内法,而国际私法的渊源还包括国际条约等B.区际冲突法不受到国际因素的影响,而国际私法必须考虑国际因素C.公共秩序保留在区际冲突法上的适用没有国际私法上适用广泛D.在冲突规范结构上,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不一样满分:2分20.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b)。A.侵权行为B.侵权行为地C.侵权行为法律D.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二、多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1.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如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首先由法院查明外国法的内容.法院不能确定外国法的内容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abcde)A.当事人提供B.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提供C.该国驻我国的是.领馆提供D.中外法学专家提供E.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满分:2分2.识别可以基于以下(abc)原因产生A.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B.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C.与案件有关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家法律上所没有的D.受案法院法官对同一事实情况依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解释满分:2分3.实践中(ab)有限接受反致和转致。A.英国B.美国C.法国D.德国满分:2分4.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冲突规范?(abd)A.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C.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D.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满分:2分5.国际私法理论上反对反致的理由包括(abcd)。A.采用反致有损内国国家主权B.采用反致有悖于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C.采用反致就是否定本国冲突规范D.采用反致会给法院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满分:2分6.国际私法中的(bc)制度是19世纪在法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首先得到应用的。A.公共秩序保留B.反致C.法律规避D.外国法的查明满分:2分7.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abcd)A.属人法B.物之所在地法C.行为地法D.法院地法满分:2分8.以下选项属于单边冲突规范的有(bd)A.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C.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D.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满分:2分9.广义的反致包括(bcd)A.循环反致B.间接反致C.狭义反致D.转致满分:2分10.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abcd)。A.依法院地法识别B.依准据法识别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满分:2分11.外国法的内容通过各种途径仍不能查明,各国采用的解决方法有(ad)。A.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B.法院强制性要求当事人之间和解C.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作为判案依据D.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满分:2分12.实践中(bd)完全接受反致和转致。A.德国B.奥地利C.英国D.中国台湾地区满分:2分13.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cd)等方面的法律冲突。A.物权方面的B.行为地方面的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方面的D.财产继承方面的满分:2分14.准据法的特征包括(ac)。A.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引所援用的法律B.准据法是一国加入的国际公约C.准据法是能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D.准据法是一国的内国法满分:2分15.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的时候,不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ac)。A.法国B.奥地利C.德国D.意大利满分:2分16.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bd):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满分:2分17.不接受反致、转致的国家有(abc)。A.伊拉克B.荷兰C.中国D.瑞士满分:2分18.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应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abcd)。A.由当事人提供B.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C.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提供D.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满分:2分19.下列情况应当适用我国有关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ad)A.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日本人与一美国人的侵权行为之诉B.为继承父母留在新加坡的房产而起诉的案件C.美国一夫妇在中国收养儿童D.日商投资设立的电器公司与中美合资的电器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满分:2分20.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abcd)A.国内立法B.国内判例C.国际条约D.国际惯例满分:2分1.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问: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提示:答题框内不能输入超过2000个字符。如果超过2000字符,请使用附件上传功能。1.外国法的确定也称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适用外国法时,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由于各国对外国法究竟是事实还是法律有不同的主张,因此外国法的查明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举证证明;(2)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3)基本把外国法视为法律,原则上由法官负责查明,必要时也可要求当事人予以协助。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各国也有不同的学说和实践。但各国的立法和实践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法来解决:(1)以法院地法取代应该适用的外国法;(2)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2.某英国公民家生前立下了7份遗嘱文件,其中包括1份遗嘱和6份遗嘱附录书。遗嘱和2分附录书是按比利时实体法规定的形式作出的,其他4份遗嘱附录书虽未按这种规定的形式作出,但符合英国遗嘱法的规定。按照英国法,甲死亡时的住所在比利时,而依比利时法律关于外国人在比利时设立住所必须经政府许可的规定,甲死之时其住所仍在英国,因为它为获得这种许可。英国法院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该英国公民甲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审理此案的英国法官按英国冲突法的指引,对上述问题的解决适用了比利时法,承认依比利时法律作成的遗嘱和2份附录书在形式上具有有效性。但同时指出:英国法官审理此案应该像比利时法官一样去适用法律。由于比利时冲突法规定:“未在比利时合法设立住所的外国人所立遗嘱的有效性依当事人本国法确定”,因此,比利时法官会适用英国发起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于是,英国法官将最终适用英国法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在形式上也有效。问:1.当英国冲突法规则在本案指向比利时的法律时,英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还是冲突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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