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2014年度社会保险年检流程讲解
社会保险年检流程讲解1.相关文件2.网上办事系统介绍3.网上申报流程4.送审材料及注意事项1.相关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4.《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第36号令)和《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1号令)以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07]206号)等文件精神2.网上办事系统介绍登陆江宁劳动社会保障网点击下方红色标注框内的网上办事进入输入社保登记证号(后五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网上申报系统(见下图)请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性视图点击左侧单位办事-年检申报,申报相关数据(红色标注的表格都是需点击申报的,见下图)消息栏关于年检的通知3.网上申报流程(1)人员申报(2)花名册下载缴费工资花名册样板图(3)附表1该表为弹出式申报窗口,所有空缺都需填报完全,否则无法申报成功,申报完成后打印附表1(4)附表2该表为弹出式申报窗口,所有空缺都需填报完全,需签名的位置待打印后填写,申报完成后打印附表2(5)四类无法参保人员(附表5、附表8、附表9、附表10)下图红色标注的附表都是因特殊情况而无法参保的申报系统附表5聘用离退休和超龄人员附表8劳务输出人员附表9从业实习生附表10从业外单位人员(6)附表6表6中人员是企业在2013年度经营中新入职的职工,该表为自动生成,无需填报,并参与工资总额核减。(7)附表7表7中人员是企业在2013年度中已办理退休和已离职人员,该表为自动生成,无需填报,并参与工资总额核减。(8)附表11表11中人员是企业在2013年度中实际从业人员,即参保人员,该表为自动生成,无需填报,并参与工资总额核减。(9)附表14表14中人员是企业在办理年检时或年检后补办上年度未参保人员,该表为自动生成,无需填报,并参与工资总额核减。(10)附表3附表3为自动生成的表格,需先将第一行的数据输入后点击查看,方能显示表3以下其他数据,然后点击打印。(此表用于企业自我检查)附表34.送审材料及注意事项(1)证件及相应附表名册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批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或负责人的参保证明或退休证明材料。3.所有附表均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出来,其中表3、表6、表7、表11和表14为自动生成,表1至表3必须打印,表6、表7、表11和表14没有数据就不需要打印,附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请携带原件和复印件。4.《南京市江宁区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花名册》二份(此表需横向打印)。5.《南京市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2013年度)、《用人单位职工花名册》。(2)企业税务资料1.汇算清缴企业需带2013年度审计报告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张主表十四张附表)2.核定征收企业需提供2013年度核定征收证明。3.三资企业需报2013年度审计报告、《2013年财务综合指标补充资料表》(会外年通04表)、外商投资情况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与工资总额有关的报表、审计报告。(3)企业财务资料1.2013年度单位财务年报(含工资总额)。2.申报年检时上一个月的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财务记账凭证和工资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对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单位,应提供银行发放工资证明。3.其它与工资总额有关的报表。4.考勤表(需员工签字)。(4)企业职工相应证明材料1.离退休和超龄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退休证明或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护照和2013年度个人所得税证明。2.劳务输出人员提供劳务派遣单位已由社保机构申报审核通过的有关人员工资总额证明。3.实习生提供学校和单位签章的实习协议名单以及2013年度个人所得税证明。4.从业外单位人员提供职工在其他单位的参保证明和2013年度个人所得税证明。表格填报1.下载的所有表格均需电脑上制作,打印纸张要求为A4纸,只有法人签字、员工签字的地方才要求手写。2.附表1-附表3,单位必须据实际信息填报完全。3.附表13是单位的《缴费工资花名册》没有在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情况下,必须填报,同时将该表与《缴费工资花名册》进行公示,并附公式场所照片。4.《2014年度企业缴费基数申报的通知》中都有相关解释和要求,用人单位仔细阅读理解后再填报。注意事项1.浏览器请使用IE7.0以上版本并设置允许弹出窗口。2.系统的数据截止到2014年2月28日,之后产生的数据将不会录入系统。3.单位代码在0C756之前的企业,包括0C756,都在2014年社保年检的范围。4.年检的地点请各单位登陆网上单位办事系统的消息栏查看,前往分配的地点办理。5.年检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可登陆江宁社保网下载相关指导资料,或前往年检办理点咨询。6.涉及到有劳务派遣的企业,即有劳务输出人员的企业,先让劳务公司将其代理的对应二级码申报年检后再进行本单位的年检。7.根据2011年新出台的《社会保险法》取消了附表4,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应与中国公民一样做到应保尽保。8.未参加2014年度社保年检的单位,2014年7月起将会以10%的比例递增基数。9.企业年检的资料请各企业在送审时准备好复印件,以便于工作人员收纳装订。注意事项
本文标题:2014年度社会保险年检流程讲解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50864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