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传染病报告管理自查制度
传染病报告管理自查制度1、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置患者的同时应及时、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2、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电话报告总场防疫站。3、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到门诊部及住院部等科室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在登记本上签字。4、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定期报上级领导。5、院领导小组组织院内自查传染病漏报外,配合总场防疫站进行漏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6、疫情管理人员应每周、月、季、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7、院领导小组根据各科的漏报和传染病报告卡,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置。
本文标题:传染病报告管理自查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51058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