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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50JB/T8491.5-1996机床零件热处理技术条件渗氮、氮碳共渗1996-11-07发布1997-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发布前言本标准是在总结我国机床零件热处理方面多年生产经验,并参考国外有关技术数据的基础上制订的。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B/T54219—94《机床零件渗氮、氮碳共渗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由全国金属切削机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北京机床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机械工业部北京机床研究所。本标准1994年首次发布。JB/T8491.5-1996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切削机床零件(以下简称零件)渗氮、氮碳共渗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与验收规则。本标准适用于经气体渗氮、离子渗氮和氮碳共渗处理的钢、铁零件。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昀新版本的可能性。GB4340—84金属维氏硬度试验方法GB4342—84金属显微维氏硬度试验方法GB11354—89钢铁零件渗氮层深度测定和金相组织检验3外观质量3.1零件的表面应呈银灰色或暗灰色,不应有剥落、碰伤及电弧烧伤等缺陷。3.2检验外观用肉眼或低倍放大镜观察。4表面硬度4.1渗氮后的成品零件表面硬度应不低于表1的规定。表1材料牌号硬度HV材料牌号硬度HV20Cr40Cr45020CrMo55038CrMoAlA20CrMnTi6002Cr1385035CrMo1Cr18Ni9Ti90042CrMo550QT600–35004.2氮碳共渗后的成品零件表面硬度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机械工业部1996-11-07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机床零件热处理技术条件渗氮、氮碳共渗JB/T8491.5-1996代替JB/T54219—941997-01-01实施-19962表2渗层深度mm材料牌号硬度HV0.1化合层扩散层45480≥0.2020CrMo55020CrMnTi60035CrMo55040Cr5000.010~0.025≥0.15QT600–2HT2005500.005~0.020≥0.104.3用本标准以外材料制造的零件,其硬度应符合图样或工艺文件规定。4.4局部防渗部位的硬度应不影响零件的切削加工性能和使用性能。4.5硬度应在零件上测量,当条件不允许时也可以采用试样。渗氮零件的表面硬度按GB4340规定的方法测量,试验负荷采用9.8~98N;氮碳共渗零件的表面硬度按GB4342规定的方法测量。5脆性脆性按GB11354评定,主要零件1~2级合格,非主要零件1~3级合格。6渗层深度6.1成品零件的渗氮层深度应符合图样和工艺文件的规定,渗氮层深度偏差见表3。表3mm公称深度深度偏差0.150.30+0.10—0.050.400.500.60+0.15—0.056.2成品零件的渗氮层深度一致性不应超过表4的规定。表4mm深度一致性渗氮层深度单件同批件≤0.30.050.100.3~0.60.100.150.60.150.20注:同批件系指用同炉号材料经同炉处理的一批零件。-199636.3渗氮后不再进行磨削加工的零件,其化合物层深度应不大于0.03mm。6.4氮碳共渗的渗层深度应符合表2规定。6.5渗氮层深度应按GB11354规定的方法在同炉处理的试样上测量,当有异议时须用零件测量。7氮化物形态氮化物形态按GB11354评定,主要零件1~2级合格,非主要零件1~3级合格。8疏松氮碳共渗零件的疏松按GB11354评定,主要零件1~2级合格,非主要零件1~3级合格。9变形零件的变形量应符合图样或工艺文件的规定,不允许冷校正。10验收规则10.1零件应达到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有关指标方为合格。10.2外观质量、表面硬度、渗层深度、变形属必检项目,每炉零件都应进行检验,其余属抽检项目,抽检项目应在工艺文件中注明。-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机床零件热处理技术条件渗氮、氮碳共渗JB/T8491.5-1996*机械科学研究院出版发行机械科学研究院印刷(北京首体南路2号邮编100044)*开本880×12301/16印张1/2字数8,0001997年1月第一版1997年1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500定价5.00元编号97-061机械工业标准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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