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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专业术语学习2014.11•第一部分城乡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第二部分新规范新标准的颁布•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体育健身•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高层建筑设计规范•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第一部分城乡规划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城乡规划法》)•一、总体规划•1.城市发展战略“对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所作的全局性、长远性和纲领性的谋划”。其核心是要解决一定时期的城市发展目标和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一般包括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措施等内容。•2.城市总体规划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一、总体规划•3.城市职能•城市在一定地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分工,它是由该城市为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来体现的。•雅典宪章》提出,城市具有居住、工作、游憩、交通四大“功能活动”。•分析城市的职能一般可以根据构成分为基本职能和费基本职能:基本职能是指为城市以外地区服务的职能,非基本职能是指城市为自身居民服务的职能。基本职能是城市发展的主动和主导的促进因素。•一、总体规划•4.城市性质•城市在一定地区、国家以至更大范围内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担负的主要职能。•92版高邮市城市总体规划明确高邮的城市性质为“具有水乡风貌、古城特色的现代化工商业城市”。•99版高邮市城市总体规划明确高邮的城市性质为“具有水乡古城特色、邮文化传统、工商业和旅游并重的滨湖城市”。•08版高邮市城市总体规划明确高邮的城市性质为历史文化名城,具有水乡特色的滨湖工商、旅游城市,东方邮都。•新版高邮市城市总体规划明确高邮的城市性质为大运河历史文化名城、高邮湖生态休闲城市、里下河新兴创新基地。•一、总体规划•5.城市规模•以城市人口和城市用地总量所表示的城市的大小,包括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两个方面。•92版高邮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至2010年城市人口规模20万,用地规模20平方公里。•99版高邮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至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24万,用地规模22.2平方公里。•08版高邮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至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30万,用地规模34.5平方公里。•新版高邮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至2030年城市人口规模40万,用地规模44平方公里。•一、总体规划•6.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城市用地指标是指城市规划区各项城市用地总面积与城市人口之比值,单位是㎡/人,是衡量城市用地合理性、经济性的一个重要指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根据现状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城市(镇)所在的气候区以及规划人口规模,按照《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的规定综合确定。•我国目前所执行的《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编制和修订城市(镇)总体规划应以本标准作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远期控制标准。高邮属于三类气候区,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不超过110㎡/人。•一、总体规划•7.城市规划区•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08版高邮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明确,高邮城市规划区包括高邮镇、城南经济新区的全部以及经济开发区、龙虬镇、卸甲镇的部分,总面积111.25平方公里。•新版高邮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明确,高邮城市规划区包括高邮街道、马鹏街道的马横公路以南区域、龙虬镇的京沪高速公路以西区域,车逻镇的车逻大渠以北区域,总面积约180平方公里。•8.城市建成区•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一、总体规划•9.城市化水平•城市化水平,又叫城市化率,是衡量城市化发展程度的数量指标,一般用一定地域内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来表示。•城市人口实际包括非农业人口、居住城区的农业人口和流动人口。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地形图、航空或卫星影像图确定现状建成区的范围,统计现状城市人口。由于人口的统计口径(通常按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乡、村等行政管辖边界)与城市建成区一般不重合,需要尽可能详尽地收集人口数据或实地走访调查。•08版高邮市城市总体规划中,高邮城市化水平目标为2013年达到50%、2015年达到53%。•2012年高邮城市化水平为45.75%,新版高邮市城市总体规划中,高邮城市化水平目标为2020年达60%、2030年达72%。•一、总体规划•10.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共分为8大类、35中类、42小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二、控制性详细规划•1.概念•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二、控制性详细规划•2.六个方面的控制内容•其内在构成包括:•(1)土地使用控制•(2)环境容量控制•(3)建筑建造控制•(4)城市设计引导控制•(5)配套设施控制•(6)行为活动控制•二、控制性详细规划•3.规定性指标(指令性指标)•对建设项目、规模、用地定点、定界实行强制执行的控制方式,是必须严格遵照的指标。规定性控制指标一般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控制高度、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根据《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年修订)规定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为基本指标。•二、控制性详细规划•(1)基本指标——容积率•一般情况下,工业用地容积率应控制下限(由特定生产工艺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他用地容积率应控制上限;有历史文化保护、景观风貌等特别要求的地区可同时控制上下限;市场开发性质的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等可采用基准容积率加浮动幅度的控制方式,浮动幅度不应超过15%,超过一定用地规模的地块在提出容积率允许浮动幅度的同时,还应同时规定允许浮动建筑总面积的合理上限;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容积率宜同时规定上限和下限。•二、控制性详细规划•(1)基本指标——容积率•规划用地的容积率计算一般分为两种类型:单一性质用地的容积率计算和混合性质用地容积率计算。•①单一用地性质的容积率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地上)/建设用地面积•②混合性质用地容积率计算•混合用地因涉及多种用地性质,因此在其容积率指标的确定中需要考虑各种用地性质的具体需要和比例问题。当计算一个比较复杂的地块容积率时,应参考各个地方规范的规定。•二、控制性详细规划•(2)基本指标——建筑密度•建筑密度=(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基底面积之和/用地面积)×100%•一般情况下,各类用地建筑密度均控制上限,有历史文化保护要求的地区、景观风貌地区、工业用地建筑密度可同时控制上下限。•(3)基本指标——建筑高度•建筑物由室外散水坡面量至建筑物主体最高点的垂直距离。•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建筑高度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一般地区建筑高度可以作为强制性内容,也可以作为引导性内容。•(4)基本指标——绿地率•绿地率=(地块内绿化用地总面积/地块面积)×100%•二、控制性详细规划•4.指导性指标(引导性指标)•为进一步贯彻规划和开发控制的意图,将控制要素具体为布局引导,是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的重要参考指标。•指导性控制指标一般包括:人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要求和其他环境要求。•二、控制性详细规划•5.“六线”控制•(1)红线:•用地红线: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建筑红线: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又称建筑控制线。•(2)城市绿线: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3)城市蓝线: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建筑物后退河道驳岸(河口线)的最小距离为8米,驳岸延后实施的,建筑物退让规划河口线的最小距离为10米)•(4)城市橙线:对城市发展全局和公共利益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控制界线。•(5)城市紫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6)城市黑线:城市黑线一般称“电力走廊”,指城市电力的用地规划控制线。(10KV及以上线路中心线与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为:500KV保护压为2×32.5米;220KV保护压为2×20米;110KV保护压为2×12.5米;35KV保护压为2×12米;10KV保护压为2×5.75米。)城市黑线通常还包括微波通道、空中视廊等。•三、修建性详细规划•1.概念•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规划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为依据,对所在地块的建设提出具体的安排和设计,用以指导各项建筑设计和各项工程施工设计。••三、修建性详细规划•2.内容•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②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③道路交通规划设计;•④绿地系统规划设计;•⑤工程管线规划设计;•⑥竖向规划设计;•⑦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四、专项规划•1.概念•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为更有效实施规划意图,对上述城市要素系统性强、关联度大的内容或城市整体、长期发展影响巨大的建设项目,从公众利益出发对其空间利用所进行的系统研究。•2.内容•城市交通与道路系统规划、城乡住区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工程系统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停车场规划、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等均属于专项规划。•四、专项规划•3.城市交通与道路系统规划•(1)城市交通交通城市交通城市对外交通城市范围内采用各种运输方式运送人和货物的运输活动,以及行人的流动。城市与城市范围以外地区之间采用各种运输方式运送旅客和货物的运输活动。•四、专项规划•3.城市交通与道路系统规划•(2)城市道路的分类按城市道路等级快速路主干道(全市性干道)次干道(区干道)支路(街坊道路)按城市道路功能国境道路交通性道路生活性道路工业区道路旅游性道路自行车专用路公共汽车专用路步行专用路…•四、专项规划•3.城市交通与道路系统规划•(3)城市道路系统基本技术要求•①城市道路网密度:城市建成区或城市某一地区内平均每平方公里城市用地上拥有的道路长度(km/km2)。城市道路网内的道路指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不包括居住区内的道路。•②路网间距:主干路:600-1000米,次干路:300-500米,支路200-300米。•③视距三角形:为使司机驾车驶至道路交叉口时能看清交会车辆,以避免可能发生碰撞而需的最小停车视距在交叉口平面图上构成的三角形。道路类型快速干道主干道次干道一般道路设计速度(km/h)≧8040~6040≦30交叉口间距(m)1500~2500700~1200350~500150~250•四、专项规划•3.城市交通与道路系统规划•(4)城市道路横断面设计•一条车道的宽度:快速路3.75米,一般道路3.5米,自行车道宽度1.0-1.1米/条,一般4条以上可以设立独立车道。•道路横断面类型:单幅路(一块板)形式、双幅路(两块板)形式、三幅路(三块板)形式、四幅路(四块板)形式。具体示意图如下:•四、专项规划•3.城市交通与道路系统规划•①单幅路(一块板)形式•四、专项规划•3.城市交通与道路系统规划•②双幅路(两块板)形式•四、专项规划•3.城市交通与道路系统规划•③三幅路(三块板)形式•四、专项规划•3.城市交通与道路系统规划•④四幅路(四块板)形式•四、专项规划•3.城市交通与道路系统规划•(5)停车场布置•①停车场分类:•配件停车场:居住区或企事业单位内部车辆用;•公共停车场:社会上的车
本文标题:城市规划专业名词术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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