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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税务处理一、建筑行业日常成本费用发票可抵扣项目及适用税率(见附表1:(建筑行业发票)工程施工部分可抵扣项目及适用税率明细表,附表2:(建筑行业发票)日常费用可抵扣项目及适用税率明细表)二、建筑行业税务成本费用发票占工程总价的比例工程成本费用发票占工程总价的比例备注材料发票50%-65%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材料发票一定要过账人工工资30%-35%每月每人工资不超过3500,需要附身份证复印年费用发票5%-10%油费、餐费、住宿费、过路费、机械费、运费利润6%-10%三、建筑行业税率及税负1、建筑行业税率纳税性质征收方式国税地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税附加税印花税资源税小规模纳税人查账征收税率3%利润25%税率1%附加税综合税率12%万分之5每立方3元一般纳税人查账征收税率11%利润25%税率1%附加税综合税率12%万分之5每立方3元2、建筑行业税负(1)案例: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工程价款100万元,该项目发生工程成本为833707.98元,其中购买材料、动力、机械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645887.47元。对A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该工程项目需缴纳多少税款?工程总价税点不含税金额税额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税负1,000,000.0011%900,900.9099,099.10材料票税额60%453,443.4717%376,358.0877,085.3911,919.611.1920%144,026.006%135,384.448,641.5648,418.003%46,965.461,452.54工程不含总价材料票税额60%人工工资26.5%费用票5%利润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负900,900.90558,707.98265,000.005,000.0072,192.9218,048.231.8048%应交增值税税负企业所得税税负地税附加税税负综合税负1.1920%1.8048%1.3500%4.3468%(2)以上案例在合理避税的情况下,该工程项目实际需多少缴税款?(备注: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达到销项税额的60%)含税价1,000,000.00元不含税价900,900.90元税额100万元-900900.90=99099.10元材料票抵扣税额87179.49元国税:增值税99099.10-87179.49=11919.61元企业所得税利润72192.92*0.25=18048.23元地税:城建税11919.61*7%=834.37元教育费附加11919.61*2%=357.59元地方教育费附加11919.61*2%=238.39元个人所得税900900.90*1%=9009.01元(含税价)印花费100万元*0.05%=500元资源税2034.02元实缴税款合计42941.22元(3)以上案例在合理避税的情况下,建筑行业的综合税负是4.3468%,该工程项目需缴税额大概是100万元*4.3468%=43468元,实缴税款合计42941.22元。实缴税款与综合税负相差43468.00-42941.22=526.78元,说明实缴税款与综合税负相差甚小,可以做为计税依据。三、建筑行业合理避税的优势1、合理避税综合税负与实际缴纳的综合税负对比合理避税综合税负实际缴纳综合税负少缴综合税点4.3468%5.7995%1.4527%(1)真实案例:某包工头挂靠甲建筑公司做A工程项目,A工程项目工程总价2257760元。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7月24日A工程项目完工,开出工程价款225776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11%),其中购买材料、动力、机械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175035.49元。对A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该工程项目需缴纳多少税款?答:a、在合理避税情况下,建筑行业的综合税负是4.5968%,该工程项目需缴纳2257760*0.043468=98140.31元。b、该工程项目实际缴纳是:130938.81元,实际缴纳的综合税负是130938.81/2257760=5.7995%含税价:2257760元不含税价:2034018.02元国税:增值税2237741.98-专票抵扣175035.49=48706.49元地税:城建税48706.49*0.07=3409.45元教育费附加48706.49*2%=1461.19元地方教育费附加48706.49*2%=974.13元企业所税税2034018.02*2.5%=50850.45元个人所得税2034018.02*1%=20340.18元(含税价)印花费2257760*0.05%=1128.88元资源税4068.04元c、在合理避税情况下,可以少缴纳130938.81-98140.31=32798.5元税款。2、在没有材料发票情况下,可以采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式合理避税(1)案例: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为4月10日),并将A项目中的部分施工项目分包给了乙公司。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5月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工程分包款50万元。对A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为建筑工程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222-50)/(1+3%)×3%=5.01万元(2)案例: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该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其中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甲建筑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答: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222/(1+3%)×3%=6.47万元
本文标题:2017建筑行业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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