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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公务卡改革经验交流一、部分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经验2007年,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在国内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根据《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中央预算单位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不过,根据财政部《通知》的说法,在试行推广过程中,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偏窄、使用率不高,“有卡不用”现象较为普遍,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各种“变通”手段应运而生。2011年12月8日,财政部官网发布《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下文简称《强制结算目录》),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中央预算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财政部下发《强制结算目录》,目的在于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充分发挥公务卡制度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而公务卡的反腐败效力,只有通过对公务卡使用的严格监管才能良好地实现。此次列入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等16个项目。财政部驻各地方财政监督专员办事处针对各自办事处的具体情况,采取多项措施、因地制宜的稳步推进公务卡改革。吉林专员办通过“三个加强”确保公务卡结算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制定印发了《吉林专员办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和《吉林专员办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实施细则》,将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具体包括办公经费、差旅费、招待费等一般消费性支出中需现金支付的有关商品和服务费用纳入公务卡适用范围,并从公务卡的原则、范围、支付、报销、还款、核算等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加强宣传力度,扎实推进。通过编发工作简报、发放宣传单、开展知识问答等多种方式宣传公务卡制度改革的意义、作用,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办职工干部进行公务卡相关知识的普及,方便职工用卡。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对外,协调建设银行等单位,经过安装、调试环节,公务卡支持系统全面正式使用;对内,明确财务等各部门的职能,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为共同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创造条件。江苏专员办落实公务卡改革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处室密切配合,责任明确、分工合理的组织体系,确保扎实有序地落实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二是健全制度规定。制定了《公务卡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等配套制度,并在该办《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增加了公务卡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要求,提出具体贯彻实施意见,细化公务卡消费的报销流程,为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全办干部在用卡时有章可循。三是注重落实到位。邀请该省建行信用卡部负责人和代理银行的经办人员分别对公务卡使用方法、信用卡的基本知识及注意事项进行政策讲解和疑问解答;规定在具备刷卡条件的市县开展公务活动时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对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例外情况作出特别规定。二、部分省市公务卡改革经验1、山东公务卡改革经验山东省财政厅在健全公务卡改革的相关制度前提下,强化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公务卡改革落到实处,防范财政资金风险。一是在《全省财政国库工作年度综合考评暂行办法》中,对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量化考核进行了详细规定,建立了资金管理安全、预算执行高效、基础工作规范的财政国库管理综合考评新机制。二是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省级预算单位和财政性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对提取现金用于支付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项目及支付信息录入等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并建立了监控信息反馈、调查、通报及处理机制,有效遏制违规使用财政性资金行为。2013年4月7日下午,新一届山东省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提出,2013年年底前在该省实现所有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从制度上防范和治理腐败,进一步推进惩防体制建设。山东省日照市财政部门创新“一减少、二建立、三统一”机制,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收到了良好效果。一是提高了公务支出透明度,较好地解决了公务消费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二是有效抑制了不合理支出,完善了源头防治腐败治理机制。三是进一步健全了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提升了财务管理水平。实行公务卡改革后,预算单位将逐步取消传统的现金结算方式,实现支付无纸化和信息电子化,简化了预算单位的财务报销结算流程,建立健全了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提升了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了财政资金收支管理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四是方便了单位用款,提高了工作效率。使用公务卡结算后,解决了单位现金使用环节多、成本高、风险大、效率低等问题,既方便了工作人员用款,也减轻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五是通过借用银行信用额度,放大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预算单位在银行信用额度范围内使用资金,不受单位财力紧张的局限,在一定程度上充裕了预算单位资金,保证了各项支出的需要,产生了“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从而使财政资金延时从国库流出,增加了国库资金存量,放大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六是推动了银行卡产业的发展。随着改革范围的扩大和逐步深入,各单位对公务卡改革有了更深刻认识,养成了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习惯并加以推广应用,推动了全市银行卡产业的发展和用卡环境改善,对广泛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推进“诚信日照”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2、山西公务卡改革经验山西省财政多项措施推动公务卡制度改革。一是实行限额提现管理办法。自2011年5月限额提现管理办法实施以来,除省直驻县级单位外,已为省级1073个预算单位核定了现金使用额度,自2013年5月份开始,除省直驻县级单位外,省级所有预算单位(不含地税、工商、质监等条管的县级单位)实行提取现金限额控制措施,共有1073个预算单位纳入限额提现范围。二是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2009年以来,在省直单位推行了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截至目前已发布两期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三是建立公务卡考评奖惩机制。2011年,该省财政厅制发《省直单位公务卡管理工作评比办法》(晋财库[2011]43号)。评比办法实行百分制,主要根据各单位办卡量、使用量、报销量设置相应考核指标和分值,并将考核结果与部门决算评比挂钩,每年将有45个预算单位获此奖励,有效激发单位财务人员大力推进公务卡改革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公务卡结算制度的全面实施和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管理。对2013年6月底前仍未办理公务卡的预算单位将约谈单位负责人,由单位负责人提出明确和详细的改革推进计划,并按要求对其承诺效果实行动态汇报;对约谈后改革推进效果仍不明显的单位将进一步采取核减现金使用额度的办法,督促其加快改革任务的完成;对完全不配合、不支持、不执行公务卡改革要求、一意孤行的单位,将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收回其所有财政授权支付审核权限直至改革任务全面完成;针对办卡覆盖率低、使用频率不高、使用范围偏窄以及现金使用较多的单位,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强制结算目录制度部署不力、执行不严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不规范支付和影响改革实施效果的不规范做法坚决予以纠正,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加强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将公务卡改革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厅监督检查局日常监管范围,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3、江西公务卡改革经验2007年8月该省财政厅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建立公务卡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请示》,并组织专人赴北京、重庆等地考察学习。9月份,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印发了《江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建立公务卡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省级将从选择省测绘局、省国防科工办两个部门先行试点。2007年11月28日,该省财政厅与工行省分行签订了《公务卡结算委托代理协议》,11月底,又印发了《江西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1月底完成公务卡管理系统全流程联测并部署上线。在先期试点中,公务卡改革流程运行平稳,试点单位反映良好,取得了初步成效。4、福建公务卡改革经验福建省厦门市从规范网上支付的公务消费着手,夯实公务卡使用管理。厦门市的公务卡改革已在全市全面推行,总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某些单位公务消费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报销时不通过系统对消费信息查询确认等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为强化公务卡制度执行的约束力,厦门市纪委、财政局、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的通知》,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提高公务卡制度的强制力,进一步加大改革执行力度。一是严格财务审核。对应当使用且具备使用条件,而未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的公务消费支出,单位财务部门实行台账管理,按经办人逐笔登记。对经办人不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的,除应对报销票据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外,首次应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第二次应经单位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第三次及以上的,不予报销。二是规范网上支付。针对近年来出现的网上支付消费模式,文件规定对采用网上支付的公务消费,经办人报销时应提供发票和公务卡网上支付交易截图等单据。财务人员根据截图上显示的支出金额和日期,通过系统查询确认消费信息,核实相关单据与消费信息无误后予以报销。三是严格责任追究。经办人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年度累计达三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财务人员未能按规定严格审核把关,不按规定查询确认消费信息,在执法检查中被书面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以及被市级以上行政部门公开通报批评的,由市财政局按照《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规定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同时个人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先评优。对执行不到位又拒不纠正,且被通报两次,又整改不到位的,将视情追究单位分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的责任。5、湖南公务卡改革经验湖南多地市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公务卡改革上台阶。郴chen州市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公务卡改革,2013年以来,市本级预算单位刷卡次数和金额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65.5%、122.8%,公务卡支出与授权支付支出比例达26.4%,比上年同期提高15.1个百分点,截至5月底,全市11个县市区均已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目前进展顺利。主要措施有:制定下发了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强制结算目录,要求各单位80%以上的公务接待费实行转账或公务卡支付;严格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审核把关,凡是有条件不用公务卡结算的公务消费,暂时不予报账;凡是公务支出,要求预算单位优先在具备刷卡条件的商户使用公务卡结算,尽可能减少现金支付;设定公务卡支付比例下限和授权支付比例上限两条线,各预算单位公务卡消费支出与财政授权支付支出比例达25%以上、财政授权支付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在20%以下;实行季度通报制,对于未达要求的预算单位暂停办理授权支付业务,暂停审批授权支付计划,双重控制压缩预算单位现金支出总量,用倒逼机制推动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通过会议、文件加大对县市区公务卡改革的指导、督促。通过约谈、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现场解答改革中的难题。岳阳市通过制度创新,公务卡改革也取得初步成效。该市公务卡改革至今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2008年3月在全省市州中率先启动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选取了市文化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市残联、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市财政局等6家单位纳入试点。二是2009年1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改革范围,将市本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并要求各县市区正式启动。三是2012年又部署了“两个全面”:全面启动市本级公务卡改革;全面推行市本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目前,市本级和所有建制县市区均启动了公务卡改革,涉及预算单位848家,全市共办理公务卡约19000张,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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