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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BRADKEN®LL2014.06ApplicableEnvironmentalLegalandOtherRequirementsManagementTraining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培训©2011BRADKEN®ISO14001:2004体系要素4.3.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a)识别适用于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要求的渠道;b)确定这些要求如何应用于组织的环境因素。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这些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加以考虑。GB/T24001-2004/ISO14001:2004©2011BRADKEN®4.3.2条文解析法律●确定所需要的法律法规——●确定所应遵守的要求●建立渠道——及时获取以上信息法规条例规章制度产品标准上级规定设计规范与官方协议公约省、市环保局社会媒体咨询机构网络下载公约©2011BRADKEN®▲定义:——也叫环境法,是指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目的是为了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民健康,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含义:——环境法是一些特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环境法的目的是协调人与自然、保护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一、环境保护法©2011BRADKEN®——宪法由全国人大制定。——环境保护基本法和各单行法由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制定。——环保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制定。——地方性法规依据法规的级别和适用区域分别由省区、市)、地(市、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定。二、环境法的制定©2011BRADKEN®1)环境法体系的层次结构宪法中的环境保护条款环境标准(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规章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基本法、环境保护法地方性法规其他部门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包括国家和地方)地方级国家级国际环境保护公约三、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2011BRADKEN®2)环境法体系内容结构整体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基本法宪法中的环境保护条款国土整治法环境规划法自然保护法自然资源保护法特别方面环境管理法环境标准法环境责任和程序法污染和其它公害防治法©2011BRADKEN®3)我国现行的主要环境保护法a)整体环境保护法★宪法中的环境保护条款;★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规划法;★国土整治法;★城乡规划法。©2011BRADKEN®b)污染和其它公害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污染防治法;★辐射污染防治法等。©2011BRADKEN®c)自然保护法d)自然资源保护法e)特别方面环境管理法:f)环境标准法g)环境责任和程序法:©2011BRADKEN®1)什么是环境法律制度环境法律制度是调整特定环境社会关系的一系列环境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对完整的规则系统,是环境管理制度的法律法。2)特征:★调整;★完整;★可操作。3)分类:a)地位(大法、一般法);b)作用(主导、辅导);c)阶段(行为前、行为后、发生期);d)对象(新、老污染源);e)实用范围(国家、地方、行业)。四、环境法律制度©2011BRADKEN®4)我国的环境法律制度:a)环境管理八项制度;b)环境标准、监测制度;c)废物综合利用制度;d)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e)环境保护许可证;f)严重污染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限期淘汰;g)总量控制;h)环境标志。©2011BRADKEN®●环境标准制度●环境监测制度●废物综合利用制度●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制度●现场检查制度五、目前比较成熟的环境法律制度还有:©2011BRADKEN®●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的限期淘汰制度●环境标志制度●清洁生产法制化制度六、目前正在建立和发展的环境法律制度©2011BRADKEN®●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七、我国的环境管理六项制度简介©2011BRADKEN®7.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概念•关键词:工程建设、开发活动、各种规划、进行调查、预测、评价提出报告、批准、建设。2)适用范围•我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2011BRADKEN®3)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的分类管理——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2011BRADKEN®4)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项目概况。——项目周围环境状况。——项目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项目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建议。——结论。©2011BRADKEN®7.2三同时制度1)概念关键词: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2)适用范围——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一切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项目——确有经济效益的综合利用项目©2011BRADKEN®3)要求——在建设项目正式施工前,建设单位,须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环保篇章,批准后,才可施工。——在正式投产和使用前,须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环保设施的验收申请报告。——环保部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要在一个月内组织审查验收。©2011BRADKEN®7.3征收排污费制度1)概念:又叫排污收费制度,是指国家环境管理机关对排污者征收一定费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2)征收排污费的对象:超过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特例: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要交排污费。©2011BRADKEN®3)范围——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特例:对于蒸汽机车和其他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废气,在符合环保标准的贮存或处置的设施、场所内贮存、处置的工业固体废弃物,进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污水,不征收排污费。©2011BRADKEN®4)收费的计算方法——同一排污口排放两种以上污染物的,只按收费最高的一种计算收费。©2011BRADKEN®7.4限期治理制度1)概念——指对现已存在的危害环境的污染源,由法定机关作出决定,令其在一定期限内治理并达到规定要求的一整套措施。——法定机关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2)对象——特别保护区域内超标排污污染源——造成严重污染的污染源©2011BRADKEN®3)目标和期限a)目标——浓度目标——总量目标b)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011BRADKEN®4)违返限期治理制度的法律后果——加收超标排污费——罚款——停业——关闭5)征收排污费的标准——按国家统一的收费标准●特例:污染特别严重的城市,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可作适当调整。©2011BRADKEN®6)排污费的加收、减收和停收加收:——未达标的排污单位,从开征第三年起,每年加收5%;——1979.9.13以后的新建项目,超标排污,加倍收费;——污染设施不运行或擅自拆除,超标排污,加位收费;——限期治理未完成任务的,加倍收费。©2011BRADKEN®7)程序——确定污染物排放量——环保部门按月或按季向排污单位发出缴费通知单。8)排污费的使用——补助重点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源——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治理措施——环保部门监测仪器设备的购置©2011BRADKEN®9)缴纳排污费与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的关系——不免除治理污染、赔偿损失的责任——不免除法律规定的其它责任©2011BRADKEN®7.5排污申报登记制度1)概念是指由排污者向环保部门申报其污染物的排放和防治情况,并接受监督管理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构成的规则系统。2)适用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工业和建筑施工噪声、产生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单位。•特例:生活废水、废气和生活垃圾以及生活噪声不需申报登记。©2011BRADKEN®3)申报登记的内容——单位的基本情况——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地点、去向、方式、噪声源的种类、数量和噪声强度,污染防治设施。©2011BRADKEN®7.6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1)概念指从事有害或可能有害环境的活动之前,必须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该活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2011BRADKEN®2)类别——防止环境污染许可证——防止环境破坏许可证——整体环境保护许可证©2011BRADKEN®8.1环境保护标准1)概念——保护人群健康,社会物质财富——维护生态平衡——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对污染源、监测方法以及其他需要——所制订的标准的总称八、环境保护标准©2011BRADKEN®2)环境标准体系构成a)环境质量标准b)污染物排放标准c)环境基础标准d)环保方法标准e)环保标准样品标准f)环境保护行业标准©2011BRADKEN®九、企业环保安全内容及相关标准9.1环保机构与管理——组织领导:1)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亲自抓;2)成立环保科(处),并明确职责;3)分厂有责任人和联络员;——环境管理工作:1)做好年度工作计划;2)早宣传早教育早发动;3)筹措好资金,用好资金;4)治理旧污染,预防新污染;5)管好环保设备,确保“三率”百分之百;6)搞好排污申报,自觉接受检查、监测;7)重视环保资料档案。©2011BRADKEN®9.2污染源治理1)污染源概念与分类排放污染物;正常物增减;产生有害影响;包括固定源和移动源两种。的场所、装置、设备©2011BRADKEN®2)废气•电弧炉、AOD炉排放的烟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砂处理工部、清理工部排放的粉尘、热处理工部排放的烟尘和SO2、喷漆工部排放的甲苯、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的烟尘、粉尘、甲苯、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2011BRADKEN®3)废水•我们公司生活污水将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大庙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执行大庙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同时需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执行标准pH*CODBOD5SS氨氮磷酸盐GB8978-1996三级标准6-9500300400--©2011BRADKEN®4)固体废物与垃圾处理•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相关标准;©2011BRADKEN®5)噪声•我们公司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9。时段昼间夜间(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值6555(GB12348-2008)4类区标准值7055©2011BRADKEN®十、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程序•包括如何–识别、–获取、–沟通、–更新、–符合性评审、–不符合纠正•国家EHS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等;•地方法规、规章、标准;•行业规章、标准;•相关执法部门的通知、公告等其它要求;•国际公约。©2011BRADKEN®10.1OBJECTIVE目的•为了获取、更新、传递、识别基地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对其符合性做出评价,特制定本程序。10.2SCOPE适用范围•适用于布兰肯徐州基地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获取、更新、传递、识别和符合性评价。10.3DEFINITIONS定义•法律法规:指由国家、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制订、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等。•其他要求:指由有关政府管理机构、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环境保护的通知、要求、主要客户提出有关环境保护的合理要求以及基地内部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和标准等。©2011BRADKEN®10.4
本文标题: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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