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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考试大纲
11Z3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Z3010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组织、选举、国籍、自治等二、民法商法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三、行政法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管理、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救济与内部行政关系。四、经济法协调、干预经济运行五、社会法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六、刑法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法1Z3010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一、法的形式习惯法、宗教法、判例不是法的形式。(一)宪法根本法(二)法律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三)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条例”(四)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或其委员会制定;较大的市及民族区域地方要报上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五)部门规章执行;“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等。(六)地方规章(七)国际条约二、法的效力层级(一)宪法至上(二)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四)新法优于旧法(五)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法律之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由国务院裁决;同一机关制定的由制定机关裁决。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适用部门规章的,应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由国务院裁决。2(六)备案和审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在公布后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要求,常委会工作机构研究(或送有关专门委员会审查提出建议),制定机关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并反馈1Z301013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一、建设法的定义二、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行政法的关系三、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民法商法的关系四、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社会法的关系1Z3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Z301021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一、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法人的分类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1Z301022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一、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二、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一)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二)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1Z301023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一、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二、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三、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1Z3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Z301031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代理,是指代理人在被授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而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一、代理的法律特征(一)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有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权利。(二)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三)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人为被代理人实施的是能够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3(四)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二、代理的主要种类(一)委托代理又称“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二)法定代理根据法律规定发生和行使代理。(三)指定代理根据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指定发生和行使代理1Z30103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一、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一)不得委托代理的建设工程活动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二)须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的建设工程代理行为招标代理(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书面或口头形式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二、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一)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不必以对方同意为前提,以通知到对方时,代理权即消灭。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三)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情形:1、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1Z30103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二、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复代理三、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一)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指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但以他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1、自始未经授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终止。(二)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另构成要件:1、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2、须本人存在过失;3、须相对人为善意。表见代理为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4(三)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四、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委托书授权不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被代理人应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代理人不履行职责造成的应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串通第三人造成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三)第三人故意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四)违法代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1Z3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1Z301041物权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一、物权的法律特征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是1、支配权,直接支配;2、绝对权;3、财产权,物的利用、物的归属和就物的价值设立的担保;4、排他性,一物一权。二、物权的种类(一)所有权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占有权是行使物的使用权的前提条件,占有权可分离由非所有人享有;处分权是所有人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二)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三)担保物权1Z301042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一、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占有、使用、收益)(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出让或划拨;登记(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续期和消灭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抵押。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非住宅依规办理。三、地役权(一)地役权的概念(二)地役权的设立地役权书面合同;合同生效时设立。5(三)地役权的变动1Z301043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一、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自登记时发生效力,由不动产所在地登记;属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其所有权可不登记;自合同生效时生效二、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手段;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三、物权的保护1Z3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1Z301051债的基本法律关系一、债的概念债权人、债务人二、债的内容债权是相对权;1、债权主体的相对性;2、债权内容的相对性;3、债权责任的相对性1Z301052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一、合同二、侵权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有其它责任人的由其承担;抛掷或坠落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且难确定具体侵权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三、无因管理四、不当得利1Z301053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一、施工合同债二、买卖合同债三、侵权之债1Z301060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Z301061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一、知识产权的基本类型著作权(邻接权);工业产权(专利权和商标权)我国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一)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只有知识产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二)专有性(三)地域性效力及于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的一国法律所能及的地域内6(四)期限性1Z301062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一、专利权(一)专利权的概念(二)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新颖性、富有美感和适于工业应用(四)专利权人的权利和期限、终止、无效未经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发明专利权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五)专利的申请和审批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初步审查和公布申请(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实质审查(自申请日起3年内依据申请进行),专利权的授予(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二、商标权(一)商标与商标专用权的概念商标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二)商标专用权的内容以及保护对象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只包括财产权(使用权和禁止权),商标设计者的人身权受著作权法保护。保护对象是经过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三)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和批准初步设定和公告,异议程序(公告3个月内裁定,有异议的在收到通知15天内申请复审),核准注册(四)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有效期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可无数次提出延展申请;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期满后,宽展期6个月内不申请的注销;每次延展注册期10年。三、著作权(一)著作权的概念我国著作权等同于版权(二)建设工程活动中常见的著作权作品文字作品、建筑作品、图形作品(三)著作权主体单位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四)著作权的保护期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50年7四、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一)计算机软件的概念(二)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三)软件著作权的限制(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50年1Z301063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保护违约和侵权两种情况;民法保护、行政法保护和刑法保护一、建设工程专利权的保护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或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提供担保的起诉申请;收到申请之时起的48小时内裁定;不服可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二、建设工程商标权的保护三、建设工程著作权的保护1Z301064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一、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确定方法:实际损失确定;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参照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人民法院确定(专利权在1万元至100万元之间,著作权和商标权在50万元以下)二、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行政责任(一)侵犯建设工程专利权的行政责任假冒专利(二)侵犯建设工程商标权的行政责任使用注册商标违法;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生产或销售有违法行为;使用未注册商标违法(三)侵犯建设工程著作权的行政责任三、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刑事责任(一)侵犯商标权的刑事责任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初测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最(二)侵犯专利权的刑事责任(三)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1Z3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1Z301071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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