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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跨境人民币业务介绍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跨境办2019年8月162•一、业务简介•二、企业宣传营销•三、RCPMIS信息报送163一、业务简介•什么是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政策及业务164一、什么是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地区的企业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现也可以外币报关人民币结算或人民币报关外币结算)。•目前,跨境贸易人民币贸易试点业务不仅仅只是跨境贸易结算,已扩展到人民币保函、人民币境内外投融资等业务。165一、试点政策及业务•全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情况•2019年末,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5063亿元,约占同期对外贸易总额的2.5%。•2019年1-6月,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9575.66亿元,同比增长13.29倍,占同期进出口贸易的8.61%。其中,货物贸易出口结算金额713.12亿元,进口结算金额6899.05亿元。166一、试点政策及业务020040060080010001200140016001800201001201003201005201007201009201011201101201103201105亿元0%1%2%3%4%5%6%7%8%9%货物贸易(左轴)服务贸易及其他(左轴)货物贸易/货物进出口总额(右轴)167一、试点政策及业务•浙江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情况•2019年末,浙江省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123.28亿元,约占同期对外贸易总额的0.7%•2019年1-6月,浙江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1005.87亿元。其中,货物贸易结算391.9亿元,占同期进出口总额的3.98%。168浙江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量按月统计图2010年7月2010年8月2010年9月2010年10月2010年11月2010年12月2011年1月2011年2月2011年3月2011年4月2011年5月2011年6月050100150200250300350400单位:亿元1692019年1-6月浙江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类型图302.06,30%381.7,38%10.17,1%311.94,31%货物贸易出口业务货物贸易进口业务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跨境贸易融资1610浙江省主要银行1-6月跨境人民币结算情况表单位:亿元项目货物贸易出口业务货物贸易进口业务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跨境贸易融资合计工商银行3.5965.7535.4598.11202.90农业银行0.7522.3541.6014.5579.25中国银行3.03151.5548.69142.86346.14建设银行0.6840.2330.7553.01124.671611截止6月末,共有58个国家/地区与浙江1748家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浙江省跨境人民币结算(实收实付)前十位国家占比01020304050香港澳门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德国英属维尔京群岛美国卡塔尔法国1612一、试点政策及业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跨境人民币账户服务跨境人民币保函跨境人民币投融资1613一、试点政策及业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企业类型:不用推荐、不受限制,所有办理进口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的企业-业务种类: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转口贸易、支付国外费用、佣金)、收益与经常转移(红利汇出)1614一、试点政策及业务转口贸易•同一家银行办理•企业办理业务时应向结算银行提供转口贸易合同、发票以及运输单证或提单(仓单、放货授权书等)货权单证资料。属于先收后支的业务,还需提供原进口合同等资料。对暂存境内保税区、保税仓货物转口或转卖,还需提供货物出入境备案清单或报关单。•不允许人民币与外币交叉结算。1615一、试点政策及业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企业类型:出口试点企业名单上的企业-业务种类:货物贸易出口1616•出口试点企业名单•12月3日,第二批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名单正式发布。从数量来看,全国审核同意的67359家试点企业,约占全国有出口退税记录企业的30%,占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企业的8.7%。•浙江省上报出口试点企业7056家(其中宁波3040家),审批同意6709家(其中宁波2795家),约占全省有出口退税记录企业的18%。•名单见中国人民银行网站:ww.pbc.gov•浙江省第二批出口试点企业名单申报正在启动1617•出口企业•总体要求:国际结算业务经验丰富,遵守财税、商务、海关和外汇管理的各项规定•税务部门审核标准: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且未发生1年以上的欠税行为;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两年以上,且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常、规范,能按税务机关要求保管出口退税档案资料;近两年未发现企业从事“四自三不见”等不规范业务;近两年未发现偷税、逃税追缴欠税、抗税、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近两年未发现虚开发票(含农产品收购发票)和使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出口退税的问题;评定期间未涉及有关税务违法案件检查。1618一、试点政策及业务•跨境人民币账户服务–按照《实施细则》及《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境外企业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NRA),用于跨境交易的人民币结算。1619一、试点政策及业务•NRA账户开立(向人民银行支付部门申请)-开户申请书-境外机构在境外合法注册成立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一般为营业执照),同时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境外机构负责人或有权人(董事等)身份证复印件-境外企业与境内企业签订的贸易合同,或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境外企业在境内开展相关活动的批准文件-开户银行出具的境外机构身份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参照人民币基本账户管理(基本账户、一般账户等)1620一、试点政策及业务•NRA账户资金使用•现规定账户内资金使用仅限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和经批准个案试点的投融资业务,同时,境外机构境内人民币账户中人民币存款可以办理活期存款业务,执行活期存款利率,但不允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见银办发〔2019〕221号)•今后有可能出台明确的实施细则1621一、试点政策及业务•人民币保函业务•业务总类:境外工程承包、境外项目建设和跨境融资。•优点: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人民币保函业务需到人民银行备案1622一、试点政策及业务•人民币保函业务-企业向银行提出申请(提供与被担保人关系、融资目的、还款来源等说明材料)-银行审核后,向人民银行提交备案(RCPMIS)-备案后,银行收取全额保证金,出具人民币融资性保函,并在业务日终报送债务信息-担保到期后,报送调整后的债务信息(履约后,须提供履约信息)1623一、试点政策及业务•项目融资(目前9家银行有资格开展)-提出开展境外项目人民币融资备案申请-审核材料合格(商务合同等)后,接受备案-落实项目,签署贷款协议-贷款合同不高于商务合同金额-视情况要求担保人提供担保或采取综合担保措施1624•贸易融资(出口代付)–境内银行利用其境外分行或代理行的人民币资金,为客户办理跨境贸易结算时提供的短期融资服务。客户范围—出口企业名单信息申报—见RCPMIS商业银行业务信息报送工作指引(90-99页)一、试点政策及业务1625•(一)四原则:出口试点企业名单内企业、借还人民币、贸易合同人民币结算、符合国内利率政策•(二)人民币跨境信贷融资业务均需到人民银行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备案报告以及有关信贷协议、信贷融资协议复印件。•(三)当人民币信贷融资资金跨境收支及偿还时,将发生额度统计在“跨境人民币资本交易”报表中的“其他”科目。当实际发生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指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时,将贸易结算额统计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报表中相关科目。1626•流程境内银行境外银行出口企业境外企业14637521627•流程•①出口商向境内银行申请,境内银行按照相应的管理办法进行初审;•②业务初审通过后,境内银行向境外银行询价,并商定最终价格、融资期限等事宜,并提供贸易合作等相关业务资料;•③境外银行按报文要求将融资款项汇往境内银行;•④境内银行收到境外银行融资性付汇报文后,进行信贷和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将款项入客户账户;•⑤境外客户向境内出口商汇出货款;•⑥出口商收到货款后,将融资款本息偿还境内银行;•⑦境内银行将融资款项扣除手续费用后归还境外银行1628一、试点政策及业务•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央行2019年1号公告)简称ODI–企业类型:试点地区登记注册的非金融企业–资金种类:人民币境外投资汇出、人民币前期费用汇出和境外投资企业增资、减资、转股、清算等人民币资金汇出入手续。1629一、试点政策及业务•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业务办理流程•企业凭商务部门的核准证书或文件直接到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资金汇出入手续,首次办理时到外汇局办理登记,之后办理的其他业务30日内向外汇局报送信息•银行在按照规定审核企业提交的有关文件材料后,可直接为企业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并向RCPMIS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监督管理:人民银行会同外汇局对银行、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人民银行与商务部和外汇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1630一、试点政策及业务•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应履行的义务一是严格进行交易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查。二是按照规定报送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向RCPMIS报送各类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三是切实履行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义务。1631一、试点政策及业务•关于规范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业务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9]38号)•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登记或变更登记以及前期费用汇出额度登记手续。•以人民币和外币混合币种对外直接投资:(一)前期费用汇出:境内机构以人民币形式汇出前期费用的,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前期费用汇出的额度登记(含变更登记)。(二)境外直接投资登记:1、境内机构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手续。2、境内机构以人民币汇回其境外投资企业发生清算、减资或其向境外机构转让股权等境外合法所得,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可汇回跨境人民币额度登记。1632一、试点政策及业务•外商人民币直接投资(简称FDI)•个案试点–流程:企业凭商务部门的核准证书或文件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跨境部门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商业银行的申请书(说明境外资金来源)、商务部门批准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验资报告)•业务种类:资本金汇入、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借款(在投注差内可直接批)1633一、试点政策及业务•流程: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9】145号)(一)外国投资者或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内结算银行应当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扣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提交个案试点书面申请以及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批准证书;(二)中国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私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受理境内结算银行的业务申请后,经审核同意的,上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将召开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业务个案试点审议会议,对个案试点项目进行集中审议;•1634一、试点政策及业务•流程:(四)对予以同意的个案申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将批复中国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私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然后由中国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扣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向境内结算银行出具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业务备案通知书;(五)境内结算银行凭备案通知书为外国投资者或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并办理有关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六)境内结算银行必须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复,监督并记录人民币资金在境内的使用,确保其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1635一、试点政策及业务•《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函【2019】72号•为审慎监管,经商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如有境外投资者申请以跨境贸易结算所得人民币及境外合法所得人民币来华投资(包括新设立企业、对现有企业增资、并购境内企业及提供贷款等),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先函报商务部(外资司),待商务部(外资司)复函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并需在批件中明确出资货币形式和金额。
本文标题:跨境人民币业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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