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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规章制度为搞好企业现代化管理,健全工厂组织、树立经管制度、提升企业文化,使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能安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凡工厂在职人员都应遵守本规章之各项规定。1.工厂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各级主管的合理安排。2.工厂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亲自打卡,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3.工厂员工因事需请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允许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4.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吃零食,吸烟,乱丢垃圾,看小说、书报,玩手机,谈笑,打瞌睡者罚款20元。5.屡次迟到、早退,经多次教育未改正,严重者作开除处理(20元).6.在工作埸所喧哗、吵闹、劝阻而不听者罚款。7.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记大过,对于工作安排若有单方面不公正意识时,必须先服从后报备.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工厂蒙受重大损失者记大过(50元).9.造遥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工厂蒙受重大损失者记大过(50元).10.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使发生危险者罚款100元.11.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严禁代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打卡),初次带人打卡或委托人代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双方各罚款50元.12.凡动手打人,出手帮凶,打架时造成对方身体伤害者,使用武力或携带凶器威逼恐吓他人安全,实施暴力或重大侮辱之行为者给予罚款并送司法部门.13.盗窃同事或公有财物价值在人民币拾元以上者给予罚款并送司法部门.14.有旷工人员:无故旷工半天扣当天,旷工一天扣二天,如令厂方生产有所延误造成损失严重者,另加处罚,以示警告.15.凡正式雇员辞职者,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主管核实后方可生效,离职时,员工必须办齐离职手续,经主管签核后,工资结清离厂.16.未经批准擅自离职,且连续旷工三日者,以自动离职论处,员工无条件放弃工资及任何费用,放弃任何申诉权,如果给工厂造成损失将追究法律责任。17.通过试用考察后不能胜任工作及工作表现不佳者被厂部辞退,工厂将提前通知本人办理离厂手续,并结清被辞退人员在厂期间出勤工资。18.新进员工试用期为7天,如试用期员工不合格者,工厂给予辞退处理,工厂不给予任何其它赔偿或补贴.19.凡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工厂开除者一律先记大过,当天办理离厂手续,并结算工资,不得停留在厂,若有损坏物品或材料浪费需照价赔偿。20.不许将工厂的用具物品带回宿舍,违者罚款100元.21.以上所有条款工厂具有最终解释.22.凡我工厂员工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上各条款.注:凡有特殊情况者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主管批示.立制人批准人2011年10月1号贝奇眼镜厂部小工厂管理制度第一条生产纪律1、遵守企业考勤制度。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配方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5、衣着清洁整齐,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第二条操作规程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2、生产过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第三条产品质量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配方配料,配好料,配足料。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密封良好,码垛整齐美观。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生产日期、做到万无一失。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第四条安全生产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3、预混料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毒口罩、手套,防止腐蚀。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第五条设备管理与维修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一、考勤管理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4、上班时,必须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返回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二、工作责任规定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责任。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则追究当事者之责任。6、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三、假期薪金规定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是有薪假期。2、春节假期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3、日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余不算工资。4、月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数,则不计算工资。5、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则计算加班工资。以上之管理规定,于即日起实施,监督者为人事部。如有未尽之事宜或有特殊情况,厂方人事部会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员工:为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各种形式的分配制度,要求所有员工都精通业务,能自主处理各项事务,达到各负其责的目的,确立责任机制。所有员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守则、明确其责任、维护其公司与个人的权益。行为规范,做有纪律、有素质、有修养的好员工。员工进厂正式上班时需到办公室填写职工登记表并出示身份证每天上下班时间为赶货期间另行通知。赶货期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厂方增加工资,闹事并罢工者一律无薪开除出厂;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30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第七条:中途有事需离开本厂者,须提前1天交辞工书给部门主管,经厂方同意,辞工期到后方可离厂。辞工到期者的工资,先结算清楚令其搬离本厂,待本厂发放工资日才前来领取。被本厂辞退者的工资,结算清楚后既搬离本厂。厂内禁止一切赌博活动,凡是在厂内酗酒、打架、闹事者一律按无薪开除出厂处理。晚上12点30分后关闭厂门,加班时间除外。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车间内一律不准吸烟。第九条:工作上要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提高质量意识,坚持质量第一原则。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出厂,各部门主管、品检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抓好生产进度,如因质量问题而耽误货期所造成的损失,将追究各管理人员的责任,并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和工资作为补偿。第十条: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办公室人员,不得泄露工厂的任何机密,严禁拉帮结派,搞小集团,损害公司利益。考勤制度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考勤制度:第一条:作息时间:每天上班时间根据生产情况,在全年生产旺季、淡季时作调整,但保证平均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的规定。第二条:员工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当日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时间高效饱和。第三条:员工考勤实行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必须如实签到,不得擅自作弊,不得为他人或委托他人打卡以伪造出勤记录,违者罚50元/次。(两人同罚)第四条:员工应遵守厂部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故旷工,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打卡,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征得其同意,事后由主管在考勤卡上签字确认。第五条:请假:⑴病假:需由社区以上医院出据证明,因特殊情况未能请假办妥手续的,如突发急病等员工须在当日内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以其他方式通知主管,复工后当日须补办请假手续。⑵事假:若员工因在工作时间内有重大事情须处理,可以书面向部门领导申请事假,领导签字批准后,转交考勤文员备档考勤,假满上班须及时到有关人员外销假。⑶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批准,连续请假2天或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如未办理手续或没有得到批准擅自休假,而无理由解释者均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二天处罚,无故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厂部做无薪开除处理。第六条:设立年度全勤奖,资金为800元⑴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全勤奖。⑵有下列情况者: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产假、婚假、不享受全勤奖。第七条:上班时间每次迟到或早退5至15分钟者,计件工罚5元,计时工罚当天工资30%;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计件工罚20元,计时工罚当天工资80%。第八条:请全体人员自觉遵守,办公室可根据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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