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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字幕组应不应该取缔————不应该要探讨民间字幕组应不应该取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民间字幕组是什么,为什么产生,有什么特点。在此基础上对民间字幕组存在的合理性及不可取代性进行更深入的了解和研究。一、了解民间字幕组1、民间字幕组是什么是活跃在网络上的非盈利性翻译小组,成员以“免费,共享,交流,学习”为原则,自愿翻译制作字幕,免费提供给网友下载分享,属自发翻译。对所以应视觉的喜爱是他们翻译动力的源泉,这种热情机器产生的责任感引导着他们在翻译过程中主动追求“忠实”与“通顺”的基本翻译原则。2、民间字幕组产生的原因○1网络时代的到来促进了影视剧的传播,特别是以欧美影视剧为代表的西方影视媒介在网络上的流传分享,刺激了大量的观看需求,民间字幕组应运而生。可以说,民间字幕组是网络时代的产物,有网络就有字幕组。○2随着受教育水平及审美水平的提高,国内观众对传统翻译十分抵制,而国产电视剧在剧情安排上循规蹈矩,好片数量少且跟风严重。相反,西方影视的精良制作,独特情节及其内含的价值观都受到了国内网民的欢迎。而民间字幕组的出现恰恰满足了群众对西方影视剧的需求。○3在有官方字幕组扥状况下,为什么还会有民间字幕组的生存空间呢?显然,官方字幕的翻译有其好处,但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民间字幕组则很好的规避了官方字幕组翻译的这些弊端,因而受到了较大的欢迎,且其影响力不断提升。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下文中将会详细陈述。3、民间字幕族的特点○1非营利性。非营利性是民间字幕组最大特点,正是这个特点使得这个组织成为法律的灰色地带。既不能依照中国著作权法按对营利性组织的规定判其违法,也不能完全否认其有侵权嫌疑的事实。○2非专业。民间字幕组的翻译人员绝大数说并非专业的外语翻译,他们大多有自己的本之工作,如医生,律师等。从事翻译共组主要依靠个人本身对影视作品的喜爱和对翻译工作的热情。这一特点也决定了该组织的翻译水平参差不齐,会有一些疏漏,但这些缺点可以通过提高翻译人员的英语水平,提高校对的准确度得以克服。○3高效便捷。整体上其工作流程可以分为四大步:从片源地传至字幕组论坛,字幕总监分发任务,翻译人员翻译,校对及上传。这些过程可以在六七个小时内全部完成,不得不让人惊叹。二、民间字幕组存在的合理性和不可取代性1、与法不悖201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从这条法律来理解,民间字幕组的翻译似乎属于研究或欣赏的行为。2009年4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单位对“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理论文献影视片,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所谓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单位指的是向优酷土豆这样的在线视频网站和PPlive,PPstream这样的在线网络电视,而民间字幕组则主要通过BT下载的方式传播其翻译过的外国影视作品,也就不再规定的管理范围之内。政府对于BT论坛普遍流行的未授权的网络影音流通一事,尚未主动地采取残酷的打击。中国官方似乎表面上公开的要求人民不要犯法,然而世界上则倾向放任默许。无可否认的,中国政府对于网络非授权文化,采取无可厚非的宽容态度,关键性的影响了民间字幕组的壮大。2、与理相通首先,观之国内,虽然影视剧作品频频出炉,数量不可谓之不多。然而剧情老套,制作粗糙,翻拍不断,精彩作品少且跟风严重。这样的影视剧等市场当然远远不能满足国内群众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与此同时,民间字幕组却能以最快的速度引进国外作品,并迅速将其翻译成大家可接受的语言,极大地满足了受众者的需求。这在某一阶段一定程度上会侵占国产影视剧作品的虚拟市场,但它更大的意义在于可以使国产作品认识到自己的弊端,更加深入的了解观众的诉求,同时也可以使我们的传统制作借鉴国外的优秀经验成果,以提高自身的制作水平,促进国内影视剧事业的蓬勃发展。其次,传统的官方翻译对原剧作中的敏感情节进行删减,一些比较有特点的地道语言也被翻译的字正腔圆,失去了作品本应有的韵味。2005年国内莫电视台引荐了《绝望的主妇》,虽然该剧在网上传播时好评如潮,但该电视台的收视率却让人大失所望。这部剧以黑色幽默和浪漫性感风情著称,然而其翻译却被谑称为“诗朗诵”,如“半夜起来她饥渴万分”这类隐含暗示的话被翻译为“半夜起来她很烦躁”等。传统翻译的弊端使得更多的影迷转向能够克服这些弊端的民间字幕组翻译。“同步,不删节,不配音,按照原文翻译”是其翻译的显著特点。由于该组织不受具体政府部门的控制,也非专业的翻译人员,其翻译往往不拘泥于具体的策略与格式。他们总是尽量选择最合适的语言,更加贴近现实生活也更加符合群众的审美需求。同时,在这样的翻译下,原汁原味的影片可以使受众更加真实深切的了解外国文化,为文化传播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因此,从翻译的特点上来说,民间字幕组是官方字幕组无法取代的。再者,民间字幕组的翻译不仅仅是电影,动漫,也包括理论文献影视片,和大学公开课等。以公开课为例,新浪日前进行的一项对网络公开课的调查显示,在1600位调查者中有94.5%表示关注国内外大学公开课。其中选择关注国外大学公开课的为43.1%,关注国内大学公开课的为17.4%。调查表明无论哪种公开课,其主要来源都是民间字幕组。因此,从这一方面来看,民间字幕组不仅仅是在娱乐上,更在学术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3、与情相融字幕组成员义务翻译,提供给网友免费下载,他们效率奇高且行事低调,很得网民的敬重,因此被称为互联网上的“义工”和“英雄”。不得不承认,越来越多的网民开始依赖民间字幕组的翻译,并且这个粉丝群体还在不断壮大,网民对其的强烈依赖、尊重和拥护,使得该组织在民间的根基渐渐稳固,在这样的情况下,取缔民间字幕组显然是与情不融的。对于这样一个涉嫌违法组织,源文件的拥有者或者说著作权人对其的行为大多采取默许的态度,真正对其起诉的少之又少,原因何在?因为该组织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其作品的传播,也间接为其做了广泛的宣传,虽然版权拥有者无法从该组织直接获利,但间接利益的巨大空间确实我们可以预见的。也就是说,即使有违法的嫌疑,民间字幕组对著作权的拥有者本身来说也是有巨大的利处。这也便是著作权人对民间字幕组的私情。另外,翻译者本身无法从翻译中获得物质报酬,他们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出于一腔激情和热爱,这种真情显然是支持该组织一直发展的巨大动力,也是该组织获得较高评价的原因。翻译者的精神汇报是丰富的,不仅可以提高英语水平,同时也可以获得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结实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也可使个人的兴趣得到满足,价值得以实现。总的来看,无论是对人民群众,版权人还是翻译者本身,民间字幕组都是好处多多,情之多多的。三、民间字幕组的发展前景从文章上述所看,无论是从法,理,情,中的任何一个方面来说,民间字幕组都是不应该取缔的。但即便如此,民间字幕组的弊端也是我们不可忽视。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有侵权的嫌疑;因为并非专业的翻译人士,其翻译水平参差不齐;工作人员全靠一腔热情与责任心,组织不严密,人员流动性强;有时因彼此竞争在提高翻译速度的同时忽略了翻译效率;因为是非营利组织,所以在资金方面会遇到瓶颈等。我们要问的是,因为有这些弊端我们就要取缔民间字幕组吗?当然不是。我们要做的是对其进行规范和改良,使其更加符合法律的要求同时又不失其本身的特性。首先,我们要考虑是否应该对法律作相应的修改;其次,民间字幕组可以设立一个专门的部门与所要引进的影视剧作品的版权人进行商讨和谈判以求获得其许可,摆脱其侵权的困境;或者字幕组可以与一些网站或相关公司进行合作,使其运行走上合法化的道路。另外,字幕组要提高工作人员的准入门槛,严格要求翻译人员的英语水平,保证期其翻译的质量;同时也要完善管理和运行体制,克服随意性和流动性强的缺点。字幕组也可设置专门的平台,可以让观众自由的发表评论,指出翻译中的不足之处,以供翻译人员改进。在必要的情况下,字幕组可设置专门公益金已解决资金问题等。总之,民间字幕组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国家,字幕组本身和社会群众的共同努力。综上所述,民间字幕组不应该取缔。在进一步的努力和完善中,民间字幕组的发展前途必将是光明的。
本文标题:海楠--民间字幕组不应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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