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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XXXX有限公司章程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第二条公司住所:青海省西宁市XXXX第三条公司在西宁市城北区食品XXX记注册,经营期限为二十年。第四条公司由一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式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第五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第六条本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均有约束力。第七条本章程由股东制定。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蔬菜、水果、干果批发及零售,兼营牛、羊、猪禽肉、粮油、水产品、禽蛋、乳制品(不包括幼儿奶粉)、副食、饮料、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干鲜、糖果、调料、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批发零售食品及加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三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第九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XXXX万元公司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定时,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股东的姓名第十条股东姓名:自然人:XXXX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第十一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姓名证号出资方式出资额XXXXXXX货币认缴人民币100万元第十二条股东承诺认缴注册资本于2037年XXX月31日之前到位。第六章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三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行施下列权利:(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决定聘用董事、监事和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定;(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七)修改公司章程;(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四条股东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定,以及公司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应严格按《公司法》规定执行,并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张登辉担任,行使下列职责。(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五)制订公司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XXX,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聘用XXX担任。第十八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聘可以连任。第十九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依照《公司法》的第152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二十条监事对执行董事决议的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监事合理的质询和建议执行董事应当采纳。第七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一条公司执行董事XXX为法定代表人,经XXX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登记注册,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代表公司行使职权,不受非法干预。第八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第二十二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未涉及的有关股份转让、财务会计等未尽事宜,本公司将严格按《公司法》执行,并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和制度。第二十四条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二十六条公司章程经出资人一人订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一式三份,股东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股东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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