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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新旧规程对比华东电力设计院23《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新旧规程对比注:现正在修订的规范与老规程有主要有以下不同,由于还未报送,仅供参考。1总则1.0.4对重要线路和特殊区段线路应采取适当加强措施,提高线路安全水平。条文说明:根据2008年初我国南方地区发生的严重冰灾,为确保供电设施的安全可靠,对重要的输电线路:如重要的500kV和750kV输电线路重要性系数取1.1,使其安全等级在原标准上提高一级;对易覆冰地区的特别重要输电线路宜提高覆冰设防标准,必要时按照稀有覆冰条件进行机械强度验算。对特殊区段:如大跨越线路、跨越主干铁路、高速公路等重要设施的跨越应采用独立耐张段,杆塔结构重要性系数取1.1。对于运行抢修特别困难的局部区段线路,采取适当加强措施,提高安全设防水平。对覆冰地区的重要线路考虑安装线路覆冰在线监测装置,并采取防冰、减冰、融冰措施。重要性线路是指:核心骨干网架、特别重要用户供电线路等线路。3路径3.0.3路径选择宜避开不良地质地带和采动影响区,当无法避让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宜避开重冰区、易舞动区及影响安全运行的其他地区;宜避开原始森林、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4条文说明:根据多年的线路运行经验的总结选择线路路径应尽量避开不良地质地带、矿场采空区等可能引起杆塔倾斜、沉陷的地段;当无法避让时,应开展塔位稳定性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根据运行经验增加了路径选择尽量避开导线易舞动区等内容。东北的鞍山、丹东、锦州一带,湖北的荆门、荆州、武汉一带是全国范围内输电线路发生舞动较多地区,导线舞动对线路安全运行所造成的危害十分重大,诸如线路频繁跳闸与停电、导线的磨损、烧伤与断线,金具及有关部件的损坏等等,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与社会影响,因此对舞动多发区应尽量避让。3.0.7轻、中、重冰区的耐张段长度分别不宜大于10km、5km、3km,且单分裂导线线路不宜大于5km。当耐张段长度较长时应考虑防串倒措施。在高差或档距相差悬殊的山区或重冰区等运行条件较差的地段,耐张段长度应适当缩短。条文说明:耐张段长度由线路的设计、运行、施工条件和施工方法确定,并吸取2008年初雪灾运行经验,单导线线路不宜大于5km,轻、中、重冰区的耐张段长度分别不宜大于10km、5km、3km,当耐张段长度较长时应考虑防串倒措施,设计中应采取措施防止串倒,例如轻冰区每隔7~8基(中冰区每隔4~5基、重冰区每隔3~4基)安排一基纵向强度较大的加强型直线塔,防串倒的加强型直线塔其设计条件除按常规直线塔工况计算外,还应按所有导地线同侧有断线张力(或不平衡张力)计算。3.0.8选择路径和定位时,应注意限制使用档距和相应的高差,避免出现杆塔两侧大小悬殊的档距,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安全度。5条文说明:为了预防灾害性事故的发生,选择路径和定位时,应注意限制使用档距和相应的高差,避免出现杆塔两侧大小悬殊的档距,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安全度。4气象条件4.0.1设计气象条件,应根据沿线气象资料的数理统计结果,参考风压图以及附近已有线路的运行经验确定,基本风速、设计冰厚按以下重现期确定:750kV、500kV输电线路及其大跨越50年110~330kV输电线路及其大跨越30年条文说明:本条为DL/T5092—1999第6.0.1条的修改条文并增加了750kV内容。500kV~750kV输电线路(含大跨越)的重现期与《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版)(GB50009—2001)一致取50年。110kV~330kV输电线路(含大跨越)的重现期取30年。4.0.2确定基本风速时,应按当地气象台、站10min时距平均的年最大风速为样本,并宜采用极值Ⅰ型分布作为概率模型。统计风速应取以下高度:110~750kV输电线路离地面10m各级电压大跨越离历年大风季节平均最低水位10m条文说明:本条为DL/T5092—1999第6.0.2条的修改条文。统计风速样本的基准高度,统一取离地面(或水面)10m,保持与荷载规范一致,可简化资料换6算及便于与其它行业比较。4.0.4110~330kV输电线路的基本风速,不宜低于23.5m/s;500~750kV输电线路,基本风速不宜低于27m/s。必要时还宜按稀有风速条件进行验算。条文说明:本条为对DL/T5092—1999第6.0.3条的修改。基本风速按10m高度换算后:110kV~330kV输电线路的基本风速,不应低于23.5m/s;500kV~750kV输电线路计算导、地线的张力、荷载以及杆塔荷载时,基本风速不应低于27m/s。4.0.5设计冰区划分:设计覆冰厚度10mm及以下为轻冰区,大于10mm小于20mm为中冰区,20mm及以上为重冰区。轻冰区宜按无冰、5mm、10mm设计,中冰区宜按15mm、20mm设计,重冰区宜按20mm、30mm、40mm、50mm等设计,必要时还宜按稀有覆冰条件进行验算。条文说明:根据2008年初我国南方地区覆冰灾害情况分析结果,对输电线路基本覆冰划分为轻、中、重三个等级,采用不同的设计标准。根据2008年初我国南方地区覆冰灾害情况分析结果,对重要输电线路提高设防标准。4.0.6地线设计冰厚,除无冰区外,应较导线增加5mm。条文说明:根据2008年初我国南方地区覆冰灾害情况分析结果,地线设计冰厚应较导线增加不小于5mm。74.0.7应加强对沿线已建线路设计、运行情况的调查,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微地形、微气象条件、导线易舞动地区的影响。条文说明:根据我国高压输电线路的运行经验,强调加强沿线已建线路设计、运行情况的调查,并在初步设计文件中以单独章节对调查结果予以论述(风灾、冰灾、雷害、污闪、地质灾害、鸟害等)。我国高压输电线路运行经验要求:线路应避开重冰区及易发生导线舞动的地区。路径必须通过重冰区或导线易舞动地区时,应进行相应的防冰害或防舞动设计,适当提高线路的机械强度,局部易舞区段在线路建设时安装防舞装置等措施。输电线路位于河岸、湖岸、山峰以及山谷口等容易产生强风的地带时,其基本风速应较附近一般地区适当增大。对易覆冰、风口、高差大的地段,宜缩短耐张段长度,杆塔使用条件应适当留有裕度。对于相对高耸、山区风道、垭口、抬升气流的迎风坡、较易覆冰等微地形区段,以及相对高差较大、连续上下山等局部地段的线路应加强抗风、冰灾害能力。4.0.11新增安装、雷电过电压、操作过电压、带电作业工况的气象条件条文说明:明确安装、雷电过电压、操作过电压、带电作业等工况的气象条件。5导线和地线5.0.2输电线路的导线截面和分裂型式应满足电晕、无线电干扰和可听噪声等要求。海拔不超过1000m地区,采用现行国标中钢芯铝绞线时外径不小于表5.0.2所列数值,可不必验算电晕。8表5.0.2可不必验算电晕的导线最小外径(海拔不超过1000m)标称电压(kV)110220330500750导线外径(mm)9.621.633.62×21.63×17.12×36.243×26.824×21.64×36.95×30.206×25.50条文说明:随着电网运行电压不断提高,送电线路的导线、绝缘子及金具零件发生电晕和放电的概率亦相应增加,故对超高压线路电晕损失和对环境的无线电干扰问题应引起重视。导线的最小外径取决于两个条件:1导线表面电场强度E不宜大于全面电晕电场强度Eo的80~85%,E与Eo的比值如表5.0.2—1。表5.0.2—1导线E/Eo值标称电压(kV)110220330500导线外径(mm)9.621.633.62×21.62×36.243×26.824×21.6E/Eo(%)78.7681.7684.0884.6084.6083.3182.01超高压输电线路每相导线的根数可采用单根,也可采用多根分裂导线,由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我国建成投入运行的220kV架空输电线路多为单根导线,个别工程采用2分裂,分裂间距为400mm;330kV架空输电线路采用2分裂,分裂间距为400mm;500kV架空输电线路除个别大跨越外均采用4分裂,分裂间距为450mm,今后工程中宜选用与此相同的分裂根数与分裂间距,有利于施工单位现有施工机具的使用,且有定型金具零件可供选择。若选用铝部截面500mm2以上的大截面导线,要考虑电线厂家的生产设9备和施工单位的机械化水平。国外380kV线路多用4分裂导线,500kV架空输电线路每相有用单根导线,更多的是采用2、3、4分裂导线,日本近来采用6分裂导线。2年平均电晕损失不宜大于线路电阻有功损失的20%。按此标准建设的送电线路,既可保证导线的电晕放电不致过分严重,以避免对无线电设施的干扰,同时也尽量降低了能损,提高了电能传输效率。海拔不超过1000m地区,如导线外径不小于表5.0.2—1所列数值,通常可不验算电晕,线路所经地区海拔超过1000m,不必验算电晕的导线最小外径仍保留SDJ3—76(试行)修订说明中所列数值,见表5.0.2—2。表5.0.2—2高海拔地区不必验算电晕的导线最小外径标称电压(kV)110220330参考海拔(m)1120最小外径(mm)9.121.42×20.0227010.624.82×24.5344012.028.52×29.35.0.4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80%时间,80%置信度,频率0.5MHz时的无线电干扰限值不应超过表5.0.4的规定。表5.0.4无线电干扰限值标称电压(kV)110220~330500750限值dB(μv/m)46535555~58条文说明:根据国家标准《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10的4.2节规定编写。1MHz时限值较0.5MHz减少5dB(μV/m)。美国AEP经验认为,对于765kV线路来说,1MHz的无线电干扰水平在65~70dB(对应0.5MHz为60~65dB)范围之内。加拿大标准规定在距边相投影距离15m处,400~600kV线路无线电干扰限值为60dB;600~800kV线路无线电干扰限值为63dB。武高所研究结论认为750kV线路考虑海拔修正前无线电干扰限值为55~58dB。因此750kV线路无线电干扰限值建议在未考虑海拔修正时采用55dB。不同导线方案根据GB15707—1995《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路无线电干扰限值》附录C所录方法计算出750kV线路在1000m以下80%时间、80%置信度的无线电干扰值如表5.0.4所示。表5.0.4国标法计算的80%时间、80%置信度的无线电干扰值单位为dB导线型式双80%无线电干扰值6×LGJ—300/40546×LGJ—400/50495×LGJ—500/45545×ASTM522525×ASTM564505×LGJ—630/55504×LGJ—630/55584×LGJ—720/50564×LGJ—800/55555.0.5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湿导线条件下的可听噪声值不11应超过表5.0.5的规定。表5.0.5可听噪声限值标称电压(kV)110~500750限值dB(A)5555~58条文说明:考虑到可听噪声该参数是超高压线路导线选择的主要制约因素,并与环境保护相关,因此本条给出了限值。可听噪声是指导线周围空气电离放电产生的一种人耳能直接听见的噪声。这种噪声可能使线路附近的居民和工作人员感到烦躁不安,严重时可使人难以忍受。可听噪声与无线电干扰一样,随着导线表面电场强度的增加而增加,但可听噪声比无线电干扰沿线路横向衰减要慢。国外研究表明,对750kV及以上线路来说,可听噪声将成为突出的问题,导线的最小截面往往需按此条件确定。美国运行经验表明,在线路走廊边缘,对离线路中心线30m处53dB(A)以下的可听噪声水平基本无抱怨,噪声水平达到53~59dB(A)时,生活在线路附近的人们会提出某些抱怨,当噪声水平超过59dB(A)时,抱怨大量增加。日本的限制最严,将其线路下方的噪声水平换算到走廊边缘(15m),约为45dB(A)。美国和前苏联次之,均为55dB(A)。意大利的限制比较宽松,控制在56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