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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公司产品留样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及产品有效期内的质量特性,及原料质量和处理质量问题提供实物依据的重要手段,作为质量争议时的仲裁依据,并为制定产品贮存期限提供科学依据。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的留样管理。三、职责1.化验室人员负责成品的留样、保管、观察、检测和记录,负责观察检测过的留样产品的收存、处置和观察。2.成品留样期间,出现异常质量变化,应由化验室人员填写《留样产品质量变化通知单》,报送总经理。四、产品的留样1.经验收合格,在常温下能保存1个月以上不发生质变的原料(包括食品添加剂),进行留样。对发现的不合格半成品,在未得到妥善处理以及处置结果未得到充分评估前,必须留样。生产的每一批成品经检验合格后均须留样。2.原料(包括食品添加剂)留样,每批次进货留500g,用袋或瓶密封严实。3.产品留样按产品批号、规格型号,做好标识,放入留样柜内。4.成品留样应作好台帐,台账应有产品名称、生产批号、型号规格、留样时间和数量,并按期进行留样观察。5.成品留样数量应满足留样观察需要,留样数量为两件预包装产品。6.产品留样期限为产品包装后至少三年,有特殊需要时可延长。五、成品留样的观察项目和频次根据本文规定的产品留样目的,制定下述观察项目和频次。观察频次观察项目常规:一个月一次外观办成品:半个月一次常规:留样期完出厂检验项目特殊要求:按需要特殊要求:按需要1.进行常规观察检验时,在产品有效期后半年的所有留样中随机抽取一个批次进行检验。2.有特殊要求时,按特殊要求提取样品。3.当顾客反映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对该批次产品的留样观察记录进行复核,并重新进行全面检查。六、留样观察记录1.应按时、如实做好留样观察记录。2.留样观察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留样时间、留样数量、观察时间、观察项目等,记录应齐全。3.留样观察记录应妥善保存,保存时间10年。七、留样产品的贮存1.留样产品贮存在留样观察室内,按贮存技术要求管理。2.留样产品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八、留样产品的处理未经使用的留样产品若需要集中处理:报废或销毁。填写《留样产品处理单》,经负责人和总经理签字同意批准后实施处置。留样观察员须在所管理的台帐上做出处置记录,记录包括处理方法、时间及数量。九、记录1.《留样产品台帐》,原料、半成品、成品适用。2.《留样观察记录》,成品适用。3.《留样产品质量变化通知单》成品适用。4.《留样产品处理单》原料、半成品、成品适用。
本文标题:食品公司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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