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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黄字﹝2012﹞1号签发人:肖永学关于下发《黄村煤业有限公司安全健康教育部管理制度》的通知矿属各单位:为加快推进我矿2012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规范安全生产指挥体系,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理顺安全生产秩序,落实管理责任,促进安全生产稳步发展,圆满完成我矿2012年度各项经营目标,特制订《黄村煤业有限公司安全健康教育部管理制度》,望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元月一日黄村煤业管理制度(修订)一、目的为全面完成矿井全年各项任务指标,规范调度管理程序,充分发挥调度室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工作安排做到有落实、有检查、有汇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有序进行。二、范围适用于全矿调度、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三、调度室的职责权限1.在生产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矿的日常生产组织和指挥,按生产经营计划和有关会议决定均衡地组织生产,完成矿井的各项生产任务。2.负责组织召开生产会及生产平衡会,积极督促落实会议的各项决定,及时平衡协调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矿安排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行使调度职权,下达调度命令,组织有关单位及时进行处理,全矿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室的统一调度指挥。3.负责调度、通知通报的上传下达,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4.根据矿领导的指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随时调动人力、物力和车辆,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特殊情况时根据安全生产急需,可以签发领料单,组织车辆,落实有关材料的装运,事后补办手续。对不服从安排而影响生产的,视情节给予责任单位1000~2000元罚款,责任人100~20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5.调度人员有权对矿井作业场所、施工地点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时有权令其停止作业,落实整改。对“三违”人员和妨碍正常安全生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给予责任人、责任领导100~200元罚款。四、调度工作程序1.调度员提前30min到岗,办好交接班手续。把上一班已办、待办事项和下一班应注意的问题接清、接全,文字交接不清的口头说明。2.接班后,调度人员核对各区队、班组的班作业计划、任务,统计好各班组的当班作业计划和出勤人数。查看上班的调度记录,熟悉情况,并严格按照接电话的顺序,问明地点、单位、姓名后,及时与基层联系当班计划落实情况和各辅助单位接班后的准备情况,明确当班的重点、关键,写明上班未完成的事项。3.班中定时调度基层单位生产的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解决好生产、安全上出现的问题,做好记录。重大问题及时向值班领导或有关领导请示汇报,以便做出妥善处理。4.每个小班班末听基层小班的汇报,做好记录,并协助值班领导汇总下一班的生产计划和安全中应注意的事项。5.一个工作日结束后,做好三个小班的生产指标完成数汇总,填写好调度日志,向上一级调度室汇报,并做好三个小班的生产安全情况分析,编写好日报、材料,由值班领导在调度会上汇报全天生产安全情况。领导在会上的指示,要做好记录,并认真传达或贯彻执行。6.一周、月完成后,要做出周、月生产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并预测下周、月的生产动态及发展趋势,并在周日晚调度会上传达。7.每日、旬、月的作业计划完成数据,日常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和生产事故以及采掘出勤等,要做好统计和分析。8.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接好上级调度通知通报并负责落实,开好调度会并做好记录,办好领导交办事项,落实好基层要求解决的问题。9.每旬、每月分析总结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供给生产领导,以便于决策。10.当一个月的各项调度工作结束之后,要将调度记录、台帐、文件及各种分析资料整理存档,妥善保管。五、调度管理制度(一)矿值班制度:1、矿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对全矿矿井的安全生产负责,并全权处理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每日早八点前交接班,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以备查阅。值班迟到者,取消当班值班奖。2、矿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值班期间调度会,并根据安全生产动态存在的问题进行安排,安排工作必须有针对性,对现场存在问题要进行强调并及时安排复查,以利于安全生产。不按时参加调度会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3、矿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离矿;值班期间严禁喝酒。否则罚款100元,影响较大的加倍处罚,并按矿有关规定处理。4、值班期间如发生工伤或非人身事故(轻伤及以上的人身事故、重大侥幸事故,或影响三十分钟以上的生产事故),值班人员必须及时组织有关部室进行分析,分析事故经过、伤情、责任等,汇报相关领导,并在当天或第二天的调度会议上通报事故情况。5、矿值班人员因工作需要无法值班时,由其它同志代替(同级别人员),但必须向调度主任说明,并写委托书,未说明或未请假者罚款100元。6、当班调度员要依照本规定掌握值班人员的活动情况,若发现调度员有帮助值班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50元。7、调度主任将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在每月最后一次的安全办公会议上公布。(二)矿调度会议制度1、参加矿早调会或晚会人员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跟班下井或请假外出,可由本单位副职参加,下午调度会可由技术员及以上区队管理人员参加。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无故不参加会议者,给予50元罚款。2、参加矿调度会人员参加会议时,必须携带笔和记录本,对矿班前会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整改的内容和有关会议精神做详细记录,及时在本队班前会上进行传达。凡未携带笔和记录本做记录者,由调度值班人员罚款10元。3、凡参加矿调度会人员必须在本单位的班前会上传达矿调度会的精神,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生产任务和安全防范措施,并要做详细记录,以备查阅。4、参加矿调度会人员不准迟到和旷会,矿值班人员要对迟到和旷会者进行处罚,迟到每次20元,旷会每次罚责任人50元。5、参加矿调度会人员手机一律调至振动或静音,会议期间,凡手机响动者,罚款20元。6、参加会议者必需穿戴整齐,不准穿拖鞋,否则罚款10元。(三)汇报制度1、生产部室的汇报制度:凡与生产有直接影响的工作,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包括巷道准备打钻、地质变化、材料准备、设备安装、支护方式及运输工作的改变,更换工作地点或施工队(组),各类工程通知单,专项工程的进度情况、生产区队要求生产部室解决问题的落实情况、临时工程的准备及落实情况等工作。2、辅助区队的汇报制度:凡有中断生产的检修或故障必须事先(紧急情况除外)向调度室汇报(包括日常检修):如停压风、水、电、溜子、皮带、风机、绞车运输及提升,换绳及维护、副井升降长物料;机电月检各项检修进度及验收结果等项工作。3、生产区队的汇报制度:实行每班三次汇报,特殊情况及中断生产不能正常运转、掘进迎头地质变化等问题,必须及时汇报。(1)跟班副队长或班长要在接班后先检查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在接班后一小时内向调度室汇报,内容为:现场情况、存在问题、处理落实情况、当班出勤情况及当班工作计划。(2)班中由跟班副队长或班长汇报现场生产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处理了哪些问题。(3)交班前一小时由跟班副队长或班长汇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个班次应注意的事项等。并在交班时将当班完成情况汇报调度室(开拓队要汇报当班配给车皮矿车数量)。4、调度员要认真核对并记录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将各类信息汇总在调度会前汇报值班调度主任,以便调度会上通报。5、各单位的工伤事故和侥幸事故必须及时汇报。6、各单位对上级领导、调度室安排的工作按时完成的在完成后立即汇报;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及时汇报进展情况以及没有按时完成的原因。7、开掘班中进尺汇报:(1)班中进尺汇报要及时,各开拓掘进队验收员在交班前一小时内必须把各迎头本班进尺,准确的上报调度室,即0点班7:00前、8点班13:00、4点班22:00前。(2)验收员汇报态度要认真,数字准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进尺者,一次罚款当班跟班队长50元,每月汇报的进尺累计数与技术部室收尺数误差超过10%的,每误差一米罚责任单位主管队长10元太少。8、调度制度:(1)根据工作需要调度室将对特殊作业程序和特殊作业地点进行重点调度(2)各单位接调度室重点调度指令后,必须由队长或现场跟班队长以书面形式向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如下:①设备安装时,本班安装进度、转入材料设备以及待转入的材料和存在的问题。②撤设备时,需要的车辆及其他工具等。③对重点开拓工程重点调度进尺情况以及是否有影响进尺的因素,并有分析处理措施。④过断层时,本班支护形式、地质条件是否有新的变化以及存在的问题等。⑤顶底板有水时,本班涌水量的变化,采取的措施以及存在的问题等。9、凡违反汇报制度、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100元,罚责任人50元,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理。10、罚款单由调度室出据,由调度室主任在调度会议上通报。(四)生产事故考核规定1、发生生产事故后,调度室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并履行调度职责,不服从生产调度指挥的对责任者罚款100-3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责任。2、发生主提升系统(非正常)中断生产事故30分钟,机电矿长、机电部长、调度主任、调度值班人员、主管单位队长、技术员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必须下井到现场进行处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3、井上、下主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停电影响生产超过10分钟的,机电部长、责任单位队长、技术员、值班电工、接到调度通知后10分钟内(地面)必须到达现场或(井下)下井到现场进行处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超过30分钟调度员必须通知机电矿长指挥处理。4、井下皮带发生事故中断生产30分钟,机电部长、责任单位队长、技术员、值班电工、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必须携带相应工具下井到现场进行处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5、二级上、下山提升运输系统出现影响生产30分钟,机电部长、责任单位队长、技术员、值班电工、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必须下井到现场进行处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6、采煤工作面出现影响生产30分钟及以上的生产事故,调度室及时通知相关职能科室部长或副部长,接通知后相关职能科室部长或副部长10分钟内必须下井到现场进行处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7、采掘工作面施工过程中发现顶、底板有出水预兆、冒顶、局部瓦斯超限、等安全事故时,技术矿长组织分管部长、施工单位队长、技术员、相关职能部室部长、调度室、安康部值班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8、对发生的各类生产事故,均由当日调度值班调度主任组织分析,坚持一事故一分析一处理的原则,及时分析并写出书面分析报告,于当日调度会或次日早会通报。否则,对当日调度值班调度主任罚款100元。9、井下主要生产系统(主、副井、矸石山、提升系统、供水系统、主扇、压风系统)发生的影响生产30分钟以上生产事故,采掘工作面2小时以上的机电事故,调度值班主任主持追查分析,其他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接通知后不按时参加分析,对责任人罚款50元。10、对生产期间各生产及辅助单位造成的超过10分钟的生产事故,每影响10分钟罚责任区队队长50元,依次累加。因生产或机电事故影响本单位生产的,按影响生产论处,每小时罚责任单位500元,影响全矿生产,每小时罚责任单位1000元。累积计算。11、各单位日检修必须严格遵守检修时间,提高检修质量,严禁超时检修(特殊情况汇报调度室,并经分管领导同意的除外)。否则按第10条规定执行。12、各重要岗位机台,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凡因不按时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而影响正常生产,每次罚责任者50元,罚单位负责人50元,并进行通报。13、未经调度室批准严禁在生产时间内随意停风、水、电、皮带、绞车和其它生产设备,对违反此规定者除按第9、10条执行外,每次对责任人加罚100元。14、各单位发生的所有生产事故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否则,对责任者和区队主要负责人罚款100元。(五)会议点名制度1、生产及辅助单位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各类安全生产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或旷会。有特殊原因时,要向负责安全生产的矿领导请假,并有副职替代,否则按旷会处理。2、矿生产调度会议、安全、经济分析等任何会议都必须按时到会场。3、对旷会者每人罚款50元,迟到者罚款200元
本文标题:关于下发《黄村煤矿安全生产指挥中心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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