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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明学院教师教学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校本、专科教育的教学要求,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全面落实和完成学校各项教学任务,明确教师的工作职责,严肃教学纪律,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教师教学管理制度》是学校对教师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规范教师教学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学校考核、评价教师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全体教师应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第三条本制度制定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与时俱进,适应时代进步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针对教师的教学过程,科学、合理、可行地提出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要求、管理规范和管理制度。第二章教师的师德修养与任课资格一、师德修养第四条教师应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第五条服从教学安排,刻苦钻研业务,主动承担教学任务,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第六条把思想教育渗透到教学全过程,通过言传身教,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既要全面关心学生,了解学生,正确引导学生,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考核,严格管理,重视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第七条关心学校,热爱集体,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教风2严谨,为人师表,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优良的职业道德和仪表举止影响和引导学生。二、任课资格第八条教师开课必须经过资格审查,任课资格的审定由系(部、中心)领导负责,要求严格把关。第九条任课教师应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青年教师应按省教育厅规定参加相关课程的学习和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按学校人事部门的要求申报高校教师资格,取得资格证书。第十条毕业录用或调入我校的教师,必须经过相关系(部、中心)组织的试讲并考核合格方能试用。凡未开过课的,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及考核由教师所在系(部、中心)负责。青年教师首次开课,也须经过岗前培训,试讲合格后报系(部、中心)领导审定。第十一条理论课主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所开课程与本人所学专业基本相符。实践环节指导教师的任课资格主要视其专业实践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经审定后方能开课。第十二条教师开新课应提前一学期向相关教研室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由教研室组织审查其新课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实施方案(教学进度表、教案、备课笔记、教学参考书等),确认具备开新课的条件,报系(部、中心)领导批准。第十三条教学不合格或不具备该专业领域教学能力的教师不能任课。对学生反映教学水平低、质量不高而又无明显改进的教师,相关系(部、中心)必须停止安排其担任主讲教师,可安排其进修或担任助教工作。经过重新组织试讲和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安排课程。第十四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任课资格:1.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经教育不改者;2.岗前培训未通过者;3.开课讲授水平低,效果差,又无切实改进者;4.实践性环节技能较差,不能指导学生者。3第三章教学准备与教学文件编制第十五条编制教学文件是进行教学准备、组织教学过程实施的重要基础,也是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组织教学工作考核的基本依据。任课教师应了解学校的办学思想和办学定位,教学环节和教学规范,教学要求和教学纪律,同时按学校的要求和规范参与相关教学文件的编制。一、培养方案第十六条培养方案是学校组织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是根据不同的专业定位制订的实施教学过程的指导性文件。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的总体设计,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以及评估教学质量的基本依据。第十七条制定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是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的服务面向,以应用为主旨构建人才培养方案,以应用能力培养构建相应的知识平台、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环节,突出应用型本科教育的特色。努力培养品学兼优,有较宽的知识面和分析解决问题的专业理论知识,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综合素养,较强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工作组织能力,有创新精神和持续发展潜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第十八条不同系的不同专业要在确保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的前提下,制定适应学生个性化发展的培养方案和与之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打好专业基础的同时,通过不同专业方向的动态培育过程,促进学生多方向、有特色发展,既确保基本规格要求又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第十九条学校倡导不同专业实行差异化教学和分类培养,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学生报考研究生,提高学历和进一步深造。同时,针对学生的职业需求,构建各专业职业技能训练体系,搭建灵活的职业技能训练平台,确保职业能力的培养。第二十条学校实行“三证制”,即要求学生毕业时不仅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同时要求针对社会职业发展需求,取得不同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第二十一条培养方案的内容包括:专业名称与学制,培养目标,培养4规格,培养要求,课程体系,教学环节,教学进程,成绩考核,学位授予,必要的说明等。第二十二条培养方案由学校提出制定原则,各系分管教学的领导负责组织专业调研、专家论证和方案编制,经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实施。第二十三条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并保持其相对稳定性。在实施过程中确需修订时,必须有合理的理由及实施方案并提交书面报告,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能执行。二、教学大纲第二十四条教学大纲是各门课程进行教学的基本依据,应按照培养方案的整体要求认真制订,严格执行。教学大纲须阐明课程的性质、目的和任务,规定学生对本门课程应获得的知识及能力要求,规定各章节的基本内容。明确教学目标、教学要求、教学形式、教学方法及考核方式;规定学时分配,课内外学时的比例;确定思考题和作业份量,提供参考书目等。教学大纲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实践性,并应与时俱进,适时修改,体现应用型本科教育的特色。第二十五条教学大纲由教研室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教师编制,由系(部、中心)分管领导(必要时组织专家)审定。任课教师应深刻领会教学大纲的基本精神,掌握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认真研究教学内容、精选教材,严格按要求组织好教学的各个环节,确保教学质量。第二十六条对教学大纲的要求适用于所有课程和教学环节,无教学大纲一律不能开课。任课教师在每学期上课前,应依照教学大纲要求和教材内容,认真备课。备课应逐轮进行,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和改革教学方法,努力增进教学效果,实现教学目标。教研室主任要定期检查本教研室教师的备课和教学执行情况。三、教学进度表第二十七条教学进度表是教学内容、方式和进度的具体安排,所5有课程的主讲教师都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按照校历、课表和选用教材的要求认真编制。第二十八条教学进度表应有课程进度、作业、测验、课堂讨论、实验等环节的具体安排和必要说明,要确定每节课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第二十九条教学进度表按学期由任课教师在开课前编制完成,开学二周内分送教研室、开课班级所在系及教务处,作为教学检查的依据。学期结束时,由任课教师书面报告执行情况。第三十条教学进度表是课程教学检查或抽查对照的依据,教师授课应按照教学进度表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教学进度表的执行情况,应列为教学检查的内容之一。四、教案第三十一条教案是教师以2个课时为单位编制的教学具体方案,是实施课堂教学的重要依据,是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第三十二条教案一般应包括课程名称、学时数、专业年级、教学主要内容、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方法与教具、教学步骤、教案小结等内容。第三十三条课堂教学必须有教案。任课教师在每学期上课前,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教材内容,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每节课后认真写好教案小结。第四章主要教学环节与教学基本规范一、课堂教学第三十四条课堂教学是理论教学的基本形式,是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的主要环节,是决定教学质量的关键。课堂教学由不同教学环节组成。(一)教材的选用第三十五条教材是学生获取知识的重要来源,是教师备课、上课、布置作业、检查学生知识的重要依据,认真选好教材对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选用的教材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要符合应用型本科教育的特点,6要在使用过程中消化吸收,合理取舍,用精用好。第三十六条教材应认真选定并按时上报预订计划,教研室主任应审查签字,各系(部、中心)分管领导应复审。教材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第三十七条学校允许本校教师自编教材(讲义)。没有适用的正式出版的教材时,教师应根据学校应用型特点,结合专业实际,在保证教学大纲要求的前提下自编具有一定特色的讲义。自编教材(讲义)应达到较高质量水平,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和应用型本科教育的特色。第三十八条自编教材(讲义)的编印可申请列入教材建设计划,经教研室评议,系(部、中心)领导审核后上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自编讲义的正式出版及资助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二)备课第三十九条备课是提高课堂讲授质量的前提,应充分重视。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及教学进度的安排,结合选用的教材和学生的实际,精心备好每一节课。第四十条教师备课必须做到明确各章节在本课程中的作用和地位,提出具体的教学目的及要求;吃透教材内容,确定讲授的重点、难点;分清主次,落实“三基”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广泛收集有关资料和信息,了解有关科学技术、生产实际和本学科的前沿情况,吸收本课程范围内或与之联系密切的科研新成果,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拓宽学生的视野。第四十一条备课要研究和设计最佳方案,提出加强学生应用能力培养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认真撰写讲稿和教案;明确思考题、作业题和参考书,准备好教学课件或教具。备课内容应根据学科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教案和讲稿亦应不断认真修改。(三)讲课第四十二条教师上课应力求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抓住重点、难点、疑点,启发学生积极思维,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力戒满堂灌,照本宣科,平铺直叙;要求语7言清晰流畅,精练生动,取舍得当,使用普通话。第四十三条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提倡多媒体课件的研制和应用,对学生敢于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教书育人,寓思想教育于课堂教学之中。第四十四条教师应为人师表,上课须衣冠整洁,教态自然,语言文明,不过分妆扮,不使用教师忌用语。教师上课应提前5-10分钟到教室,在多媒体教室上课应提前开机,做好课前准备工作。上课铃响后应迅速组织教学,集中学生注意力,最有效地利用好50分钟,每节课应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四)作业第四十五条课外作业是检查学生学习情况,促进学生及时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加强学生思维训练,培养学生实际动手操作、运算和表达能力的必要环节。第四十六条教师应根据每门课程的性质、特点和教学大纲、教学进度的要求,布置相应内容、份量和难易程度适中的课外作业,既要促使学生勤学多练,又要防止学生负担过重。第四十七条作业应认真批改,逐一登记,对作业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辅导时统一解决。对学生完成作业要严格要求,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应作为成绩考核的依据之一。缺交作业三分之一以上者,应取消考试(查)资格。(五)习题课、课堂讨论、辅导答疑第四十八条习题课以教师指导学生为主,教师讲解不宜重复讲课内容,应通过典型例题的剖析,加深学生对概念的理解和解题方法的训练,启发学生积极思考,逐步掌握分析问题的正确思路。第四十九条课堂讨论是在课堂讲授的基础上,通过对重点、难点、学习中疑难问题的讨论,帮助学生拓宽思路、加深记忆,深入思考的重要环节。讨论之前,教师应认真准备,提前布置讨论题;讨论中要注意引导和启发学生积极发言,认真讨论,进行必要的总结和归纳。第五十条辅导答疑是与学生自学紧密结合的辅助教学环节。教师应在学生自学的基础上给予指导和帮助。辅导以个别为主,必要时可进行检查8提问,对共性问题可集体答疑。要注意因材施教,要引导优秀学生深入钻研,达到更高要求,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耐心辅导,给予较多的帮助,抓好两头带中间。注意采用启发方式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引导学生深入思考,独
本文标题:昆明学院教师教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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