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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的基本政策《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6】35号)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1、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2、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户籍所在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区择校。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三•《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1〕4号):小学毕业生在户籍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微机派位入学。四•《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5〕7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办法。▲政策中涉及的文件▲2016年与2015年小升初政策之变化特殊人才子女•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文件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女子实验学校•中心城区学位确定:第三批次中,加入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具有青羊区正住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登记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再要求为同一户口簿,能够证明其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也可(如医学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2016年1月1日,《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方法》(成府发〔2015〕40号)正式实施,本市人户分离人员不能办理居住证;同时,部分来蓉人员因办理居住证不满6个月,无法取得居住证。对于此情况,可在办证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凭派出所出具的《居住登记证明》及其他五项所需材料办理登记手续。(中心城区之间的人户分离人员、区(市)县域内的人户分离人员不予以办理《居住登记证明》)青羊区户籍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藏干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二、小升初类别及相应的入学政策类别户籍生在青羊区就读的在成都市其他区(县)就读的转片生在成都市以外就读的回城生户籍、学籍在同一片区登记点:就读小学在此片区划片入学或微机派位入学在青羊区就读的户籍、学籍不在同一片区登记点:就读小学在户籍、学籍所在片区二选一划片入学或微机派位入学4月11-22日工作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证所在街道办事处登记审核由青羊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5月工作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申请人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2、申请人与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可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等。)3、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中心城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4、申请人需提供截止2016年5月31日已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证明(分《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两类情况)5、截止2016年5月31日,申请已在本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6、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在就读小学登记并审核材料新进务工人员子女已在本区就读小学参加就读小学片区的微机派位关于居住地跨行政区变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由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2、在中心城区内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子女随迁子女,没有流水号,可报名中心城区艺体特长生。进藏干部子女在学校登记,经中学教育科审核4月11-22日工作日进藏干部子女1、与学生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原籍为青羊区的证明材料或在青羊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进藏干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进藏干部证明信原件4、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划片入学或微机派位入学高层次人才子女在中学教育科登记审核,报市局核准。4月11-22日工作日高层次人才子女1、填写齐全的经引进人才单位认可、省及省以上人事部门核准签章的《四川省成都市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子女就学联系表》或《高层次人才子女择校入学申请表》一式三份2、职称证、学位证、荣誉证书或《四川省引进人才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3、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4、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原件一式三份可根据监护人意愿选择就读学校(①在学生户籍(或居住地)所在行政区区内选择,原则上不能跨区择校;②义务教育阶段以及高中只有一次择校机会)军人子女目前执行的基本政策:《成都市教育局、成都警备区政治部关于2013年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情况的报告》(成教报【2013】44号)对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由部队驻地或军人子女户籍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学位情况,协调到质量较好的公办学校就读或统筹安排就读学位。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子女三、关于小升初划片方案的确定教育局相关科室根据区域内初中学校分布状况、规模以及生源分布状况、人数等情况(第三批次录取结束),制定划片派位方案报局党委会审核报市教育局、市招办审核市、区相关网站公示▲关于“就近入学”的解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四、中心城区学位确定五、关于天府新区户籍学籍的小升初学生须知1.户籍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以下简称“天府新区)的小学毕业生,且登记在天府新区升学的,可参加中心城区各批次学位确定。目前在天府新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天府新区户籍学生,可回天府新区登记升学,享受同等待遇。2.户籍在天府新区,在成都市其它区(市)县小学就读,若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可继续享受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服务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行政区域变更的,则由居住地所在的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此外,在五城区及高新区就读的此类学生还可报艺体特长生。3.学籍(以2014年3月31日的学籍数据为准)在天府新区,户籍不在天府新区的成都市户籍学生,登记在天府新区升学的,享受与天府新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也可回户籍所在地,按户籍所在地小升初政策升学。4.学籍在天府新区,户籍在成都市外的学生,符合天府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可按规定随就读小学服务范围内学生升学;符合成都市其它区(市)县随迁子女条件的,由居住地所在的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辖区范围1.太平镇、永兴镇、籍田镇、正兴镇、大林镇、煎茶镇、新兴镇、兴隆镇、万安镇、白沙镇、三星镇、合江镇全部。2.剑南大道南段、元华路以东的原双流县华阳街道。特别提醒:华阳三江社区、红瓦社区、长顺社区全部;清河村全部、骑龙社区:1—7组、9组、10组、11组,河池社区:3—12组,一心社区:8组、9组、高峰村11组、13组、14组,以上范围内人员在双流县协和街道。
本文标题:2016年成都市小升初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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